彭先春评:
25.春树《地里的打谷场》
有时候我会想起农村的老家
夏天到来的时候
我们会帮着大人收麦子
和妹妹逮蚂蚱
给它们穿上绳,烤着吃
这是我快乐的童年
我曾经想一辈子住在那里
只看落山的夕阳、野花和麦穗
爬山,早早结婚
了结一生
我不知道为什么,春树的诗中,这首偏偏深深的烙印在我记忆。我其实是因为某诗人对春树的置疑开始注意她的。那位诗人引用春树的《在购物的同时顺便保持激情》来否定春树,诗是这样写的:有人在blog上问我来纽约干什么/干什么?/——干革命!否定者认为这样的诗没什么意蕴。我其实是想告诉那位诗人,等你知道这些称谓时,就会以另外的眼光看待春树了:新激进分子、红色朋克、酷诗歌。其实春树的很多诗,反倒是淡定的,比如我喜欢的这首诗,音韵节奏都是很舒服的,尤其是后面那几句: 我曾经想一辈子住在那里/只看落山的夕阳、野花和麦穗/爬山,早早结婚/了此一生。读过以后,我仿佛看见春树坐在田地里,望着山,想着心事。这个情境打动了我。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首诗都回旋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一个女朋克,一个漂亮女诗人,如果当年真的如诗中所想,早早结婚生子,窝在山边,了此一生,我们也就看不到春树“激情万丈的诗生活”了,中国也就少了一位80后杰出的女诗人了。我在想,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首诗,是不是就因为春树是朋克,是新激进分子,反差很大,印象也就特别深刻了。但是,有一点我是肯定的,春树就这么坐着,说着话,一首好诗就出来了。
205春树《蜡烛》
在阳台点了一支蜡烛
蓝色的蜡烛
有点弯
也许曾经塞入一个女孩的阴道
现在我点燃它
它一会就会燃完
第一次读春树,是她那首好像叫打谷场的诗,一个少女坐在打麦场,遥远的深山里,想起自己可能嫁一个男人,了此一生。那种感觉很舒服,诗的节奏和气息都是我喜欢的。后来坐在打麦场的春树不仅走出大山,成了80后的代表作家,还去了德国。今天读到她的《蜡烛》,还是很喜欢。我就在想,世界3推送的这么多诗中,我偏偏喜欢这首,肯定不是因为她写了阴道,这个虽然很猛,但不会是好诗的标配。我觉得一是语言干净利索,简单明白,用的都是最平常的汉字,拒绝复杂;二是这几句都是顺着来的,不梗阻,不绕弯,不故意深沉,那个阴道之说,只是性意识联想,自慰器而已,但是春树不说明书式的写(那很没趣);三是蜡烛点燃,一会儿就会燃完,春树想到这一点,就写这一点,恰恰是这一点,在我读来,就很舒服,诗在这里收尾,刚刚好。任何生发开去的念头都是愚蠢的,诗也会变得不堪卒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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