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1
一点点地写,不怕写得慢,很多东西,的确是来自我一点一滴的回忆。可以说,我是一个随时活在过去的人,我的记忆力总是那么地好。虽然这些记忆并不影响到我现在的生活。甚至对于不了解我的人来说,他们甚至不觉得我有什么往事。是啊,我这个人有些神秘,神秘就神秘在我平时看来一点也不神秘,我常常是由一个大大咧咧的形象进入朋友的印象的。这印象由最初到后来一直保持着。
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是的,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有人来问我的隐私,我会很高兴地和他说,我会坦白得令人吃惊。当然,也会有一些问题令我十分不舒服。我甚至会恼怒,那大多数也是因为提问者的阴暗内心和不怀好意太过明显。通常,一个热情的人会赢得我很多好感,但前提是这个人不要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大吼大叫,如果是这样,我肯定会晕了头,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清醒时让我害怕的事。
后来当我“进入”了这个社会,我更体会出热情的重要,我爱热情这种品质。那是一种坦率的、洋溢着快活的和天生乐观的品质。
人有计划性很重要,可惜,这是我经历过很多次颓废才明白的。我太懒散,有时候一天只出一次门,还是去买报纸。虽然我是一个爱出门的人,可我总觉得太累。
我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矛盾的。我的体质很弱,源于我的胃不太好,我还常常晕车。这不太适合旅行,但我爱旅行。我可怜的胃,我也爱你。
现在还记得当年离开老家时,我的心理感受。那时我大概八、九岁。我坐在汽车上,汽车开起来,我从窗口看到黄灿灿的一处油菜花——那是村头菜地里的油菜花。我突然有些“离愁别绪”,我的泪在眼里打转,但又意识到这种情感的虚伪——我总是这样,在最动情入最快地脱离出去。仿佛变成别人在观察着自己。于是,我没有让眼泪流下来,我装作一副冷漠的样子。当时我可能就意识到冷漠很现代、很酷。但我心里还荡漾着愁情。
我的感受没有人会知道,除了我自己。那种最细微的、随时在变化的、最内在最真实的感受,最终还是我一个人明了。
这都是片断,有的时候,我的记忆就是由片断组成的。
有的时候,还能想起这样的片断。四月天,杨柳树,妹妹的脸,陌生的手,我活在臆想里。在我看来,一本书写得是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情绪和节奏,或者说,是气氛。我活着每天干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过程中的细节。对,我这样的人在意的就是感觉。
想从头来回忆,是因为现在不知道已经遗失在哪儿了。
那就让我来从头回忆吧,从头回忆。
人生就是一场大梦,感谢这个大梦给过我美好的童年。我现在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我有过美好的童年。
语言又是什么,语言就是废话。所有的作家都在重复各种各样的故事,写下各种各样的废话,重复也无所谓,只要这里面有着个人的感觉。
我的故事都是连贯的。
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习惯用钢笔,蓝黑墨水,这都是初中给我留下的习惯。因为这像是初中生的写作。我在很多一段时间里,小说都是写在400字的信纸或白纸上。那些信纸都是从邮局或小文具店里买来的,白纸是我爸单位发的。我有一篮子写在这些纸上的作品,从初中时,我就不停地写啊写。我最早的写作启蒙就是几本从学校门口买到的作文集。那时我爸给我订《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直到我初三功课紧了。我写的最多的时候就是我上初二、初三的时候。真正让我动了写作之心就是初一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外班的同学。我在当时写的小说里给他起名叫“风”。他还有个同胞胎弟弟和我一个班,我叫他“雨”。我们上的学校叫玫瑰学校。玫瑰学校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我当时就想如果它还有大学部,那就太完美了。我爱这所学校,在我初三以前。我对这所学校的憎恨,并不是它的错。我遇到了我这辈子不该遇到的第一个人——我初三的班主任纪老师。这个纪老师我会花一些笔墨来描写她和我之间的恩怨,现在先不提她,一提到她我就没有好心情。
2
我有时候会写着后面忘了前面,前几天刘老师曾对我指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老写着写着就把前面的人物给写丢了。在一个长篇里面写丢了人物的确有些不可原谅,有点太缺乏结构能力,令我汗颜的是这种事我经常干得出来。可如果在这里我还是写了后面忘前面,是因为我已经不在乎结构了,我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这样也许会记起更多的细节。
那时我最好的朋友是维多利亚(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字是“颖”,当时起这个名字的人不多,所以听起来很新颖。名字是什么并不重要,现在她的脸已经在我面前模糊,因此叫她什么都不重要,她就是那个人,她就是维多利亚或其它名字,她就是她),我的生命中总有许多女朋友和许多男性朋友,以及他们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儿。我是一个承载体,我的所观所想都在我的大脑中储存。
维多利亚和我共同喜欢过的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很好听。小学同学的名字起得都那么绝妙、那么雅致,在小说里起的任何名字都没有他们原来的名字美。
维多利亚之所以叫维多利亚,而不是别的,是因为这个名字像她。她身上有一种“典雅”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叫她“雅典娜”也挺形象的。她是天秤座,她就是爱与美的化身。我至今记得她在小学同学录上祝我“永远纯洁、永远可爱”。
我对维多利亚印象这么深刻、完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崇拜她。我从小学三年级认识维多利亚后,就一直和她保持着友谊。一直到我后来上了职高,她和我另外几个好朋友考入玫瑰学校高中部,我们还会在过年时互寄贺卡。直到更后来,也就是离“现在”更接近,维多利亚考上了大学后,我们便失去了联系。
有一段时间,我连接三个晚上梦到了她。我让这几个梦搞得精神衰弱,在最后一个梦里,我对她说:你知道吗?我梦到你了,我特别想你!幸好今天不是做梦,要不然我这些话怎么跟你说,我们都已经失去联系了!我想你……醒来后,我知道又是在做梦。我的泪刷地就流了下来。维多利亚,我想你!
真的,和维多利亚失去联系就像我丧失掉了和她一起经历的一大段岁月。我总是在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些曾和我有过长时间或短暂交往的朋友,有的人名字我都忘了。他们都是过客,是我不同阶段的见证,而和维多利亚的分离使我想到我生命中的一个点断开了,那个点消失了,在我找到它之前,它会一直孤立在那里。
3
初中时,我喜欢上了文学。曾在阳台上朗读《长恨歌》,还用钢笔一字一顿地抄下苏曼殊的《本事诗十首》。
无量春愁无量恨,一时都向指间鸣。
我亦艰难多病日,哪堪更听八云筝!
丈室番茶手自煎,语深香冷涕淋然。
生身阿母无情甚,为向摩耶问夙缘。
丹顿斐伦是我师,才如江海命如丝,
朱弦休为佳人绝,孤愤酸情欲语谁?
慵妆高阁鸣筝坐,羞为他人工笑颦。
镇日欢场忙不了,万家歌舞一闲身。
桃腮檀口坐吹笙,亲持红叶索题师。
还卿一钵无情泪,恨不相逢未剃时。
相怜病骨轻于蝶,梦入罗浮万里云。
赠尔多情多一卷,他年重拾石榴裙。
碧玉莫愁身世贱,同乡仙子独销魂。
袈裟点点凝樱瓣,半是胭脂半是泪。
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
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
九年面壁成空相,持锡归来悔晤卿。
我本负人今已矣,任他人作乐中筝。
4
昨天晚上我没有梦见维多利亚,梦到了另一个人,谢思霓。所有曾出现在我小说里的人物,他们的名字都是固定的。这样他们和他们自己之间就会有联系。当你某一天看到我的一篇小说,认识了他们中的某一个人,然后你可能记住了,也可能你忘了,接着去做你的事。而后来的某一天,你又看到了这个名字,你也许就会想起你曾经认识他的名字。这个人在小说中是和你认识的。
昨天晚上我就梦到了她。我们还在一个学校,是同学。我在梦里追问她一个问题。
我们以后还能像好朋友一样吗?在我们毕业以后。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兴趣和爱好不一样,我们的性格也不一样。但如果毕业以后我们就不再来往,这是让人多么伤心的一件事。
我忘了她怎么回答的。
醒来很久以后我才反应过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做关于学校的梦了。
这是一个好迹象。
有一段时间我被这种梦折磨得死去活来,这种总是梦见学校的梦永远都在提醒着我的过去,它让我焦灼。我永远都在梦见考试,永远都有梦见留级或是被开除。稍微好一点就是心想能不能坚持着上下来然后考大学?
这样我的生活就被分成两半。梦里的和现实的。我在很长一段时间总想上学。就是因为受不了总做这种梦。
当我把稿纸在桌子上一摊时,一切就都变了。我还是喜欢用笔写作,可不知道是太懒还是坐在电脑前能一边上网一边写,更多的时候我是坐在电脑前敲出字来。算起来,我一天时间有1/2都是坐在电脑前。
我好像已经不适应在家里的老写字台上,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摇滚歌曲一边写东西了。写东西总需要气氛,可这些气氛离我有点太远了。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适合什么样的气氛,喜欢什么样的,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陌生了。陌生到我一沉浸到其中就坐立不安的地步。
那墙上贴的贴画都是我一张张精心挑选的,还有乐队的海报。它们曾激励过我的梦想。当我以前总感慨怀才不遇时,我就常常盯着它们看。
人总是要有点理想。那时我就特喜欢“愤怒反抗体制”的主唱Zack.De.La.Rocha,我还亲过他的嘴唇,想以后就要找这样的男人。
而我永恒的女神Courtney.Love永远张着红唇,坦露着她美好的胸脯向我微笑着。
当另一个夜晚我再次梦到了学校,并清醒地意识到我很很多人都失去了联系时,我在痛苦中久久不能自拔。那些见证我过去的人,你们都在哪儿呢?现在过得好不好?
这些疑问绞着我的心,它让我感觉我像活在一座孤岛上。不要提三、四年前的朋友,就连我当初在写第一本书时的很多朋友,现在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我在我家换过二次电话号、我自己又换过一次手机号并搬到外面住了以后,就不再指望那些人能突然出现在眼前或电话机的另一头了。
有时候想想我为什么是一个念旧的人。
说真的我可能真的是一个不时髦了的、怀旧的人。
我总是能记清和每一个人交往、接触的过程,某些人太迅速地划过我的生命,一旦他出现,稍加引导我也能立刻想起他来。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孤独,而且越来越孤独。
曾经听过的音乐就像是曾经的情人,回头再听总有一丝感慨。
我是不是老了?
是不是只有老人才怀念过去?
不。
我从小就这样。
我说过,我是个活在过去的人。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5、6岁吧,我走在一堆高高的土堆上面,下面的大人说我像是“小大人”。我想当时她看到的我的面目表情就应该是“惆怅”。
在我很小的时候在某个地方和朋友们玩过粘土,过一段时间我经过那里已经再找不到粘土,我就很失落,很难受。
这种性格发展到后来,我就觉得我是一个找抽的人。
这是天生的,并且无能为力。
我觉得我写的这些完全就是“墓志铭”,可是当我躺在床上,别叫醒我,让我去做梦。
一做就做梦到学校的恶梦。
睁开眼又是另一场恶梦。
我就活在这种双面恶梦中、喘息着,不到死的那一天,欢乐和痛苦总是如影随形。
哦,我厌恶我自己。
甚至在说这话时,我也很厌恶这种语调。
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词:冻结。
5
我再次回到了17岁的时候,——睡不着,半夜爬起来写小说。这是我此时唯一能做的消遣,也是唯一能干的事。
就像17岁的时候,我打开收音机,坐在桌子旁开始听广播。就连广播都没变,还是伍洲彤的《零点乐话》。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号,天有点冷了。这一个月过得可真漫长。
我总是写着写着就不知道怎么写。
6
最近我经常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已经不正常了。我可能再也回不到过去。
我想我有必要看一下心理医生,可心理医生也应该不会了解我。
我有些害怕。因为这是我一个人面对,无论如何,只能由我一个人面对。
我对自己说,坚持住,不能死,更不能疯。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莫名流下眼泪,无法解释为何喜怒无常经常没有来由的脾气暴躁,我无法解释我的悲观。我试图分析我到底是为什么变成这样的,是什么事情改变了我的本性?
7
“林嘉芙”是我为《北京娃娃》里的主人公取的名字,这本书里的“我”也叫这个名字。第九章里的人物也出现在《北京娃娃》的第一章,出于连贯,那段我没有删去,不想看的人可以自动略过。
小说里的人物大部分名字都经过改动,在小说里他们都变成了新的人,对号入座我可不答应。也是在写小说的过程中,我才进一步了解了他们,当年我最喜欢的在我的文章里干巴巴的,这么多年看回来那个人真让我鄙视,而那个我不在乎不经意错过的,却逐渐凹现逐渐清晰,可惜他是既存在又飘远。
要说的是,我不同情任何人。除了街上推着小车卖杂货以此为生的老头老太太。
也就是说,我同情任何人。同情“我”,同情“你”,同情每个人看不见的“小”。
8
这本书是和《2条命——世界上狂野的少年们》同时进行的,写了大概2万字的时候,我停了笔,专心创作《2条命》。那时候我对于此书比《2条命》有着更漫长的创作周期毫无预感。《2条命》写完后有一年时间,我没有写任何小说,只是周游各地,忙着谈恋爱,偶尔写诗。时间还挺好打发的,我恢复了正常作息,疯狂或者说是平淡地度日。总之一句话,《2条命》给我带来的种种愉悦和阴影都被我抛之脑后。
无法被我抛之脑后的是我曾经的记忆,好像总有什么在呼喊着我,原来就是这本被我弃之一边刚开了个头的小说。我也想借此整理一下我的心路历程,也就是小说里的“我”的心路历程。作为经历,它在十几年前就已成形。作为小说,它也是必须要走过的一步。在我写过了前三本长篇小说以后,应该给它们再补上一个开头了。“林嘉芙”不是从天而降,不是凭空出现,她曾经是真实的我,被我甩到过去的不堪回首的我。我一直在回避写她,但这本当时未完成的书在呼喊着我,希望它能带我重返过去,帮我解开那一个个的迷题。
我战栗不安,像见了鬼。尤如翻开一幅波澜壮阔的画面,以往的岁月震惊了我,即使这本书里写的也就是普通平凡的初中生的噩梦——每个人记忆里都有的或多或少的噩梦。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把文中主人公的变化和与变化作斗争的过程纪录下来。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真希望能还原生活,可在我试着写了几章之后,就发现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这是一部以人物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但许多对话都是我编出来的。大的事件我记得很清楚,小的细节就流失在记忆的黑洞里了。这倒符合了“虚构”——更有文化的人都说这是小说的基本要素。那就算我歪打正着吧。
最好有录像机和日记把当时的全部都不偏不倚地记录下来,可惜当年的日记和作品已经已被销毁。现在的我离这本小说里的“我”太远,我可能再也回不到过去。如果能够重返过去,也许我就能改写结局。
9
我梦到了文中的贺维特。我跌跌撞撞地跑到一条江边或者是海边,发现他坐在一座山洞后面静静凝视着海面。那种专注神情令我很感动。我走到他身边坐下,短暂的对视我们就懂得了彼此的想法。那种在现实中无数次被打乱被纷扰开的心灵相通。
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有傍晚时分漫天的红色彩霞和圆圆的夕阳。我轻巧地走下台阶。
第六章
光阴的故事
暑假,我跟着父母和弟弟一起回老家。没有直达的车,我们从北京火车站一直坐到潍坊,然后再坐三、四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能到三姨所在的小城。休息一天半天,继续坐几个小时的车回村才算到达目的地。
潍坊站和所有中小城市的火车站一样,混乱拥挤,地上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到处都是纸屑和垃圾,苍蝇四处乱飞,人们的表情不是痴呆就是聪明得过了头。我已经学会了控制自己,坐长途车的前几个小时能睡就睡,睡醒了就吃几根我妈给我准备的黄瓜,看她的眼神好像对我很担忧,是啊,坐汽车确实是我过不去又不得不过去的一道坎。还有一百多公里就到镇上时,我终于忍不住吐了起来。
三姨工作和居住的城镇是个临海城市,这座小城市治理得不错,市花是月季,小学时学校还组织我们每人捐两盆花给每年都有的月季节。这个小城市几年以后遍布网吧,成功地和国际接上了轨。
我有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爱我。我平时经常去姥姥家找舅舅陪我玩,夏天我的两个表哥就带我粘知了爬树下河捞鱼和跟村里的小伙伴们打扑克。有一天,和我住在一个村里的波哥哥带我去西边村里找光哥哥,我们走过一条小河,光哥哥就站在河前边等着我们。他们两个神秘兮兮地叫我闭上眼睛别动,我闭上眼睛,“睁开吧!”他们喊,“给你看个好东西!”原来是光哥哥给我抓的几条小鱼,看着他们笑得那么开心,我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比我小一岁的表妹住在十里地之外的张格庄。她从小就听我的,我们什么都说。哥哥们宠着我,姨姨和姨夫们都怜爱我,妹妹让着我,有时候我真想有个姐姐,如果有个姐姐,我会听她的话吗?我会服她吗?可能如果有个姐姐,我就能学到更多成长的道理了。
成长于这样无私的爱中的我长大之后再也无法感到满足,无论别人怎么爱我,我都觉得无法和童年时代的亲人的爱相比。我从小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任性孩子,也很讨大人的欢心,我还会头上扎上三姨的蓝蝴蝶结去给邻居家的大爷跳我自己编的舞。有时候我也会触怒到大人,小学五年级时常老师就曾经拍着桌子骂我无法无天,心里藏着许多主意,根本不把大人们放在眼里。
啊,小时候,童年!无忧无虑胡作非为的童年。小学一年级的六一儿童节,女生要在舞台上表演“采蘑菇的小姑娘”,村里有家人是做生意的,没有店铺,就在家里卖。我在他们家看中了一双红绿相间的长筒袜,闹着让三姨给我买。三姨不同意,我就软磨硬泡,还差点躺到地上打滚。袜子到手后刚穿了一次就破了,结果儿童节时大家都穿着学校发的白色长筒袜。他们家里有2个女孩,妹妹叫如花似玉,娇滴滴的;姐姐长得高,模特身材,就是佝偻着腰,面黄肌瘦,吃得再多也不长肉。父母对待那个不好看的女儿更好些。村里有人议论她是他们捡来的。小学二年级的春天我一个人跑去离村子好几里地的草地摘野花,碰到了许多中学生,他们跟我聊天给我讲故事说我特有意思居然一个人跑出来玩。后来我美美地在草上睡去,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醒来后他们都走了,我揉揉眼,刚才发生的事情都像做了个梦。后来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小学三年级我来北京了。临走那天晚上,我在蚊帐里睡觉,三姨送给我一个铅笔盒,悄悄放在我枕头下面。我一直以为是那种塑料的设置先进的,没想到是铁的。就像我刚入队时我以为我的红领巾是绸的没想到是布的。夏天我们总是想着偷邻村地里的葡萄,大人吓唬我们“地里有地雷”。
刚见到村头的小卖部,我就特激动。里面的老板娘对我特好,上幼儿园时我和她儿子眉来眼去,抱着在村前的大树下边亲吻边打滚。当然他的妈妈不知道这些。
村后面孤零零地耸立着一座房子,正对着马路,看起来很不协调,像是这座村子分出去的一部分。那是云姿一家。
我们躺在地上,用她家的老式熊猫牌录音机听罗大佑的《那是我所不能了解的事》:“无聊的日子总是会写点无聊的歌曲,无聊的天气总是会下起一点毛毛雨,笼中的青鸟天天在唱着悲伤的歌曲,谁说它不懂神秘的爱情善变的道理……一阵一阵的飘来是秋天恼人的雨……”
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静静地躺着,不说话。我看池莉的《绿水长流》,她在想心事。
外面哗哗下起雨来,我们穿着塑料凉鞋到门口看了看大雨中的村庄。空气清新无比,天气暗淡,像笼着层雾。
啊,我的乡村。下着雨的乡村。夏天曾脱下鞋光着脚走在软绵绵的乡间土路上和妹妹一起给收麦子的大人送午饭,和妹妹在田地里捉蚂蚱。在打谷场上坐着数星星看月亮,我能一直翻跟头直到晕头转向。现在我又回来了,我的农村。我就站在这里,和我童年时期的小伙伴。我们站在地势较高的地方,打量着整座村子。
我一直认为云姿长得很漂亮,她是真正的浓眉大眼,皮肤白净无暇,一笑就露出酒窝儿和两排整齐的白牙。她美得很标准,不像那个生意人家里的妹妹那么妩媚。这么漂亮的女孩的家庭生活却不是很幸福,她爸妈重男轻女,更宠爱她的弟弟,小时候经常看到她搂着弟弟默默流泪。村里还有位女孩家也是这种情况,让人印象很深的是那个女孩经常拉着弟弟的手,碰到了也不多与人说话,只是眉宇间流露出一种紧张和惶恐。她长得很单薄,尖尖的三角脸,稍有点上吊的眉稍,后来我看琼瑶的小说《青青河边草》总是无意中想起她来。而云姿要比她健康多了。
我先到贝贝妹妹家住了几天,农村的学校放假晚,她们那时候还在上课。她早晨五点半就得起床上学,等她回来时已经七点多了。我们吃过晚饭就到院里跳绳跑步,总之所有能减肥的运动我们都一样不落。我们都不胖,可现在以瘦为美。阿萌曾和我聊过这个话题,我们都觉得像我们这样的一米六出头的身高80斤就是极限了。当然我们谁都没达标。
她从小就比我黑比我瘦,这个夏天她穿着白色短袖衬衫和蓝色裤子,长发梳成麻花辫,心如止水,像大家闺秀一样微微笑着,像个淑女般矜持。每个女孩都有最漂亮的时候,就像我我小学四年级时和我妹妹现在。她妈,也就是我二姨,还从北京给她捎回一条粉红色的锻子连衣裙,害得我直埋怨我妈怎么也不给我买一条。
她们村比我们村要穷不少。晚上我们两个去供销社买泡泡糖,就是那种一粒一粒的五颜六色的小圆球,我最喜欢吃白色的奶油味儿。供销社门前坐着几位村民围着打扑克,昏黄的灯光照着他们悠闲自得的表情,耳朵后面夹着廉价香烟,我贪婪地看着他们,觉得他们真快乐。供销社还跟小时候的记忆里一样,房梁上悬着只灯泡,脚底下是泥地,放在玻璃板下面的柜台里的物品稀少实用,我们挑了两盒糖和别的什么小东西,就出了门去爆苞米花。
“砰……”地一声,苞米都炸成了一个个又大又白的花朵,还有一些没炸开的黄玉米粒儿崩到了地上,像一朵朵未曾开放的小白花。“还记得咱小时候一起等爆苞米花吗?刚爆开你就满地找玉米粒儿……”
在妹妹家住了三天,我迫不及待地回了村。我哥已经当兵走了,告不下假,没回家。我就住在他原来住过的小屋,里面还是他走之前的样子,墙上贴着明星海报,客厅的橱窗是“红楼梦”里的经典人物照,抽屉里还扔着几本武侠小说。每天大早晨就有我哥原来的伙伴来敲窗户叫我起来玩,他们都比我大几岁,我也都叫哥。原来起床我都特磨蹭,现在一听敲窗声“蹭”地就爬起来,穿上衣服就去找他们玩。赶集时在卖眼镜的小摊上我发现了一只心爱的墨镜,他们都说我戴着好着,最终我也没买。第二天我突然后悔了,他们就笑,说可能没了,只能下回赶集再说了。
以前的小伙伴现在一个个都长成了少年。我和妹妹一家家过去找他们,看镜框里的照片,吃瓜子和糖块,聊从前和现在的故事。那些熟悉的名字还是那样熟悉,就像我从未离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短短几年后,我们都像拔节的小树般成长起来,此时我们还很懵懂,处在成熟与青涩的边界线。我们还没有完全长大,村子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华东比我小一岁,跟我妹是同学,小时候好像对他没什么印象。也是啊,那时候年龄相差一岁就好像差距很大了。他又黑又瘦,出乎意料,他也喜欢文学,借走了我带来的几本书。
我、妹妹、云姿、华东一起结伴走到镇里的“中心小学”,这是我们的母校,我曾在这里一起度过两年的小学时光。学校门口有几十层高高的楼梯,必须爬上去才能进校门。为什么这样设计呢?学校没什么变化,只是地由原来的土地变成了水泥地。几排整齐的平房教室,还有学生在补课。东边是老师宿舍和他们的自留地,稀稀拉拉地种着蔬果和鲜花。
“要不要去看看原来教你的老师?”他们问我。
“不了。”我有点扭捏,想想挺不好意思的,我小时候虽然也是个听课的好学生,免不了也有调皮捣蛋的时候。还记得有位老师特别严厉,同学都说她打起人来可疼了,我可没挨过她耳光。就是有回上课走神突然发现她正站在我身后,她用教鞭轻轻敲了一下我课桌,吓了我一跳。
那会儿我们班有位大队长,全年级可就这一位。她长得又高又好看,学习又好,不知怎么的就有了风言风语,学生都说她转来之前曾经留过级。到现在她的面容已经模糊,就记得她长头发,胳膊上别着三道杠。
我们趴在教室门口看了一会,一位男老师走了出来,问我们干嘛来,我们都说过来看看,原来在这上学的。“你也是啊?”他看着我,让我有点不好意思。“她现在在北京上学呢!”他们对他说。
我们慢慢走出学校,回村的路上在附近的中学操场上看到正在打篮球的几个小孩,都是认识的,也就停下来说了会儿话。
现在我真想令时光停止或者倒流,就像村边的那条河水,从小我们就在河里洗头游泳,现在没人在河里洗头洗澡了,可河水一直流淌不息。河上的那座通往邻村的小桥被冲断了几次,后来没补,就那么断着停在河面上。
舅舅的形象在我心里一直特酷。八十年代末他烫着卷发,戴茶色蛤蟆镜,斜坐在摩托车上的身影潇洒无比。我五、六岁的时候,舅舅在考高中,他的房间就在厨房旁边,我常常去他屋里的壁橱里偷姜糖吃,就是那种黄色的姜片上洒满白糖,一动就往下掉糖。吃多了就胃疼。他的小屋里就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昏黄的调子,像农村下着的春雨。暗暗的,淅淅沥沥,滴滴答答。
现在他家的双胞胎都已经两岁多了,一男一女,总是哭闹不停。而我留在记忆里的还是我是一个小不点儿,每天缠着舅舅带我玩。有一回他骗我说地里有种虫子一只可以卖五块钱。五块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可是笔巨款。我钱迷心窍,立刻开始挖。我挖了好几只,让舅舅带我去卖,他哈哈大笑说逗我玩,气得我几天没理他,没他陪着玩心里又空落落的,只好把绳子拴在两棵树中间开始荡秋千,一荡一荡,不知道在想什么。现在一转眼舅舅的孩子都能满街跑了……
就像四季总是如此分明,我也不知为何记忆里的极乐总是发生在夏天。可能是因为那是我们在天气干躁、阳光明亮、雨份充足的北方。地图上甚至找不到的小农村,离海近,村子四周是农田和丘陵,前面有连绵起伏的山脉。出产大理石和黄金,最常见的花是月季。在我们以前住过的小院子里种着缠绕着盛开的小朵白色和淡粉红色的蔷薇花,不像月季这般大家闺秀,反倒有种羞涩的情怀。墙边种着棵石榴树,我喜欢它们艳丽的橙色花朵,常用它们和凤仙花一起来染指甲。姥姥家的葡萄架每年夏天都长得枝繁叶茂,每年我们都坐下下面吃葡萄。现在这个院子给了舅舅,他们不擅常打理,院里有点荒芜,葡萄架也干枯了,姥姥姥爷却不觉得怎么可惜,他们就是这样自然、淡泊。屋子前的一小块水泥地是我童年时夏天洗澡的地方,每次想洗澡了就放一大盆井水晒在阳光下,等水被阳光晒得滚烫了就跳进去边晒太阳边洗澡。我最初的性别意识就是我可以约别的女孩一起玩,但不愿意和她们一起洗澡。有回我正在洗澡,有个女孩正好来找我,她说她也想洗,我就给她也晒了一盆。我们洗澡的时候肯定得聊天,我一直目不斜视,不肯转头,就目视前方好像在对空气说话。
我知道她为什么想在我这里洗澡。跟我正好相反,她算是个不受人待见的孩子。父母早就离婚了,这在村里不多见,她妈对她爱搭不理,只有爷爷对她好。她妈妈略有姿色,村里常有妇女议论她不正经,平时她自己单住一间房,行踪神秘。她和爷爷分别住在西屋,东屋和西屋之间有个小院,里面种着几株海棠花。她们家很穷,没什么经济来源,一个月只用两度电。
她变化很大,以前总是很邋遢,没人愿意理她,只有我愿意跟她玩。如今她变成了一位皮肤白嫩的高个子少女,她的眼眸不是黑色,而是褐色的,很灵动。头发也是黄褐色,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像洒满了金粉。她妈妈已经不在村里了,听说嫁到了山西。
四姨夫总给我讲在东北深山里挖人参的故事,听着我和妹妹又期待又害怕,常常他讲着讲着,我们就绻在被窝里睡着了。四姨家离我们村比较远,大概二十多里地,那边地势略高一些,他们的家就像住在山上,四周都是一座座的风干后的土黄色的坑,我常望着它们发呆。四姨家里种着许多果树,还有栗子和草莓,白天时他们带着我和妹妹到地里去摘草莓吃。这些草莓没城里的大,我们顾不上洗,直接在衣服上抹一把就开始吃。再后来我和妹妹还答应四姨父去他们家玩,临到他来村里接我们时,妹妹又变卦了,说想留在姥姥家。“都答应了……”我求她跟我一起去,她就是笑着不答,看着四姨父期待又带着失望的眼神,我一咬牙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自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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