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爱情是什么

在南京时,我终于见到了从未谋面的韩东,他跟我提起狗子,说有一次,狗子问和他喝酒的所有人,每人都必须回答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而且每人都必须回答,只能用一句话回答。我们一听就笑了,想,狗老师到老还这么纯真。韩东接着说,结果当时在座的都用话来敷衍他,我一看不行,狗子是认真的,就……

韩东再说什么,我已经忘了。我已经离他说这话的时间快一个星期了。那就让我从头来说起吧,但愿写到最后,我能回答上狗子的这个问题。也许无法用一句话来说,我预感到这是个复杂的问题。

A

我到南京的第一天,是和一个北京电影学院的小孩儿一起去的。说他是小孩儿,是看上去小,实际上他只比我小一岁。刚见到他时,我以为他只有十五岁。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长T恤长牛仔裤。天,北京这么热,他居然穿这么多的衣服。我问他学什么,他说他是导演系的。刚拍过一个电脑的广告。我们一见如故,我觉得他很可爱。那是一种气质,让我们俩立刻变成了童话中的人物。满机场的人一下子不见了,全变成背景了,只剩下我们两个。

我们被告知飞机延时两个小时才起飞,我只坐过三次飞机,加上我现在的这次,这是我第一次飞机晚点,也是我极少数的没有因此类情况出现心情不好的情况。我对他说:“我们探险吧!”他说:“好吧!我们把这个机场从头逛到尾,所有我们没去过的地方都是我们的新大陆!”我们就走,他走在我身边,像我的弟弟。这也是他说的,他说:“我觉得我好像你的弟弟啊!”我就对他说:“是啊,我有一个弟弟,比你胖,但也很可爱。”那天我头一直晕沉沉的,我想是因为我没怎么睡觉的缘故。从几个礼拜前,这种情况就开始了,我必须到凌晨才能入睡,太阳出来了,照进我的房间了,我就开始睡觉了。

我们一直没有手拉手,也没有碰过对方。在飞机上,我想让空姐帮我把我的箱子放到行李架上,她居然说:“您最好找一位男士帮忙。”她可是又高又壮。而且就在我身边。我快气死了,我于是对北影的小孩儿说:“我们一起放上去。”我还说:“COME ON ,MAN”。我们一起把箱子扛了上去。

他对我说,你给我起个名字吧。我想要一个你给我起的名字。他叫阳阳。

到了南京,我们住在同楼的隔壁。二十四层,好高啊!

我们住的是单间,很舒服。能借着开会办事的机会免费来一趟南京,而且住得这么舒服,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吃过饭,洗过澡,开了个小会,每个发了二千块钱。自由活动。

我给外外打电话,他约我到南京大学正门口见面。我穿着我的衣服,和阳阳来到了南京大学的正门口。南京打车很便宜,七块钱起价。我钱包里有一千块钱,我觉得我真是富翁。没什么好发愁的,天气正好,明天的事儿我绝对能应付,记者采访已经很熟练,这里没有让我费心思的人。太完美了。而且眼下我就要见到一堆朋友。我感觉这里到处都是帅哥,到处都是活力四射的年轻人。

大概十多分钟后,外外接到了我,我们跟着他去半坡村酒吧。这都没什么好说的,我见到了想见已久的几个诗人,还见到了一个北京女孩,苌苌。她说曾经在北京和我见过一次,可我已经没有印象了。

半坡村酒吧墙上都贴着诗。还有照片。我看到了我熟悉的一些诗。包括韩东的那首《爸爸在天上看我》。它贴在楼梯的拐角处。我更喜欢那首《温柔的部分》,也许我记错了,或许那首诗就是那首《温柔的部分》?

现在让我来重温一下韩东的这首诗:

温柔的部分

韩东

我有过寂寞的乡村生活
它形成了我生活中温柔的部分
每当厌倦的情绪来临
就会有一阵风为我解脱
至少我不那么无知
我知道粮食的由来
你看我怎样把清贫的日子过到底
并能从中体会到快乐
而早出晚归的习惯
捡起来还会像锄头那样顺手
只是我再也不能收获些什么
不能重复其中每一个细小的动作
这里永远怀有某种真实的悲哀
就像农民痛哭自己的庄稼

韩东搂着女朋友。刘立杆是光头。随后来了几个网上聊得不错的年纪更轻些的朋友。李黎说他要看欧洲杯。楼下酒吧里正在放。我对足球不感兴趣。有意思的是,我碰到的几个人分别对足球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兴趣。

我们坐在一起。阳阳在我身边,像所有乖孩子一样,沉默,但舒展。中途我给狗子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正在半坡村对面的一家火锅店。边上都是南京作协的人。我想起是谁写的一首诗,提到了狗子入作协的事。是伊沙还是谁,他说他毫不惊讶。也是,狗子都开公司了,他入作协还会让人惊讶吗?但我对狗子的爱不因为这个而减少。这也许正是他平时所讲的“曲线救国”呢。

不管怎么说,狗子是我的老师。这没什么好说的。

狗子叫我到他的饭馆去。我知道我来南京有一部分是为了见他,另外一部分就是为了见韩东他们。现在韩东他们已经在我身边了。我打算过一会儿去找狗子。

狗子是过了一会儿过来的。他手里拿着酒,和每个人碰了一次,然后我和阳阳就跟着狗子走出半坡酒吧。我问狗子,是不是你问别人“爱情是什么?”狗子说是。“我就是想知道爱情是什么”,狗子说。“那你现在知道了吗?”我问。“不知道。”他说。

B

第一天晚上。

2004,6,14

春树日记

我现在在南京。住在一个四星级饭店。很大的房间。能看到外面的灯(虽然有点电荒)。有点寂寞的感觉。

我手淫了一次,感觉好点了。

C告诉我,她几年前就和A上过床了。我都忘了我当时什么反应了。

外面很黑,可能明天会好点吧。吃点好吃的东西,会好点。

第二天,参加完新闻发布会,阳阳先回北京了。

我在饭店吃自助餐,用火柴点烟,那火柴是上好的火柴。吃自助餐时要一份香草冰淇淋,如果没有,就无辜地对着有着悄然笑容的服务生说:“那怎么办呢?”他便说,“那就让他们现在为你新做一份”。我真的吃了那美味的香草冰淇淋。

外外说今天晚上有摇滚演出,是成都的三支乐队。他们巡演七八个城市,南京是倒数第三站。

我其实已经过了看演出的年代了,所以听说这次出差到南京居然能看到演出,这种感觉怪怪的。我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跟着外外和苌苌一起打车去演出的地点。那里是南京的郊区,相当远,并且偏,一般南京人和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找不到那地儿。我们遇到了一件趣事,我们一上出租车,说出要去的地方,那出租车司机就说刚才才拉了一个去那儿的人。太逗了,南京这么大,居然同一辆出租汽车能拉到两次去一个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出才过去的人。这也太“艺术”了。

到南京的第二天起,我就承认南京很“艺术”。

好像街上有许多人看起来都内敛而有文采。我觉得这也许是我的想象多于事实。报纸很便宜,听朋友说,南京还卖过一毛钱一份的报纸。真令人向往。是报纸卖一毛钱,而不是冰棍卖一毛钱啊!这多艺术!多文学!

此时我就觉得我身边的人都比我要艺术。这是一帮南京的音乐爱好者们。穿得都和北京的音乐爱好者稍有区别。可能更细致?更淡雅?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北京小孩儿的那种劲儿。南京和北京果然是两个城市。

但我对南京暂时还没什么感觉。我来到这里,办点小事,然后就走。我会在我的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我会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上上网,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我买点唱片和DVD,我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出现,所以我懒懒散散。

那应该是一个像北京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出,一边用来当画室。我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头发像黄油球一样。唯一像我平时的装扮,就是我和平时一样,穿着我的匡威球鞋。它已经脏了。

我看到了许多小孩,我喜欢他们的头发。他们身体单薄,长得不高,头发便高高耸立,但并不出奇立意,并不刺眼。我喜欢偷偷看他们的样子。正如我喜欢这种淡淡的呼吸。不安静,不闹,没有热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我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欢上了平淡。

第一支乐队演完,我走出门抽烟。看到了唐姐。“唐姐,”我叫她,“我是春树。”“啊,春树啊。你来了。”唐姐很热情。她穿一身黑衣。又温暖又潇洒。她让我在门口的黑布上签上我的名字,我不好意思地拿着一支粗笔,写上“春树”两个字。她让人拍下来,于是我只能再写一遍,这次我写的是“春无力”。她介绍我和门口凳子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我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道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出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色的T恤衫。那个坐在我左边的穿着绿色的T恤,上面印着“50美分”的英语。我知道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我喜欢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我们聊起来天,我特别饿,极其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出完了带我和苌苌去吃火锅。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我和绿T恤聊着天,就叫他D吧。D说原来你是春树啊,我说看着你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欢你。一会演出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我说好啊。

你是什么星座的?我问他。

天秤。他说。

我们又聊了一些什么,我一直记得唐姐的笑容。中途我跑进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出。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我说“再见”。D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我对苌苌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我松开苌苌拉着我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巴,到了车上我才发觉气氛不对。那是种什么感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我曾经肯定有过这种感受,只是太长时间,我已经忘了。我以为我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我突然由一个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进去的)一伙人中间。我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我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D坐在我后面的座位上,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我喜欢他们的成都口音,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有四川的朋友,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我也喜欢听他们唱流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流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我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眼。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特差吧?”D说。我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很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我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我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我真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能让我感到尴尬。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我和D一起去找他们。剩下的人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干净。东西都非常好吃,我狂吃,一边和外外聊天。苌苌和D看起来比我和外外都成熟。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我听到了我喜欢的南京的七、八点的歌。我们让老板放大点声,我听到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眼,就像在美梦中闭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欢笑还甜。”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子,D说这叶子特纯,吸一口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子,抽了几下,又递给我。我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为什么不呢?

我还没什么感觉。我们吃完了饭。那些人正在吃。我饱了。我无忧无虑。没有替接下来几天来思考什么。

我和D出了门。我说我们散会儿步吧!这里是南京,我们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在哪里都一样,都很新鲜。走了一会儿,我觉得没劲。就说,我们上车吧。

我们上了车,目的地是我的宾馆。在车里,D逗我玩,先是伸出一个指头,说,这是几?我说,一。他又伸出二个指头,说,这是几?我说二。他又伸出三个指头,说,一加一等于几?我说三。

估计司机都快疯了。

他说,完了,你已经飞高了。

我说是吗?刚才是我晕了……

在南京打车也很便宜,七块起价。到我的宾馆也就花了十块钱左右。我在南京,从来都不让司机找钱。这种既没什么损失又显得很大方的感觉,让我这种鸟人觉得很爽。

C

我骗了我在北京的男朋友。我对他说我一个人在房间。我说我爱他。我在说这话时,想起了狗子的问题。

D也骗了他在成都的女朋友,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是因为他说的是成都话。我在听他说话时,又想到了狗子的问题。

D

我一直辗转难眠。听着D进入梦乡的声音,我在想我的男朋友。我觉得他立刻就会打开我的房门。他会立刻打车去机场,来南京验证一下我有没有说谎。我知道我想得有点夸张了。但要是我,我肯定会这么做的。我只想要轻松,为什么会这么沉重?

直到凌晨,我才昏昏沉沉地睡去。我只记得,那时天应该已经亮了,我的房间拉着厚厚的窗帘,看不到外面的天色。床很大很软,我们不由自主地在睡梦中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真正地睡着了,而且睡得特香。

第二天拉开窗帘,从二十四层楼的窗户望下去,看到了带颜色的屋顶。有红色、褐色、天蓝色、黄色。这是上午的南京。

天下雨了。

窗外下着雨。

D慵懒地躺在床上。他说能不能再睡一会儿啊。我说,快起来!我想逛南京。我想逛街。但我也躺回了床上。十一点左右时,我们离开了宾馆,D说他要回他的宾馆,他们要换宾馆。南京下着小雨。果然,到了宾馆时,大厅内聚集了许多乐手,D赶忙走进去。我手里拿着一瓶百事可乐,刚走进去,拧开瓶盖,可乐洒了我一手。我便退了出去,在宾馆外面的阶梯上等。雨淋着我,我好像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若不是D让我陪他回宾馆,我是不会想再见到这些人,我知道他们会想什么,也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我。我是无所谓的,只是觉得应该策略一些,不想受这种无谓的伤害。

乐手走出来,找出租车,三三俩俩地钻了进去。Y走到我身边,带着点神秘,问:“怎么样?昨晚收了?”Y是我北京的一个朋友,写乐评的。这次也跟着一起演出。

“收了……”此言一出,我觉得有点不对。什么收不收,好像不是收不收,怎么能说收不收?我和D的相遇应该更精神化一点吧,一切顺其自然,行云流水。除了分别接到对方男、女朋友说的话太煞风景。别的都符合“相见甚欢”的状态。

“觉得怎么样?”Y又问。

“还行吧。”我答得有点心不在焉,我想对Y解释一句,又觉得不是时候。就让大家以为我们是“一夜情”好了。这样最好。

在出租车里,D握着我的手。

我又失策了。我在北京热得够呛,以为南京会比北京更热。哪知一到南京就遇到了一场雨。我还不知道这雨将一直持续,这就是“梅雨季节”。我怎么会知道呢?我一直生活在北方。我一直以为“梅雨季节”是书里才有的词。我只带了少量的衣服,而且都是短袖短裙。我冷了。

D说可以穿我的衣服啊。他找了几条裤子给我,我试了几条,最后穿了一条深蓝色宽腿牛仔裤和他的一件长长的红色T恤衫。

“好看呀。”D看着我说。他用他那四川普通话。

“是吗?”我高兴地说。北京话。

我们决定去中山陵。他说他的乐手都说,中山陵挺好玩的。他的主唱长得俊秀。贝司胖点。吉他手信佛。

我喜欢去中山陵那一路上的风景,好像到了原始森林。原谅我,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我想,我喜欢的不就是这点风景吗?D说在成都时,他经常开着车和朋友一起玩。

他还有车呢?

我又要检讨自己,这是一个金钱社会,别装作不知道,春树。

即使是玩乐队的,也可以有车。

雨越下越大,我花十块钱买了一顶棒球帽,我们合撑一把俗气的天蓝色的雨伞,一步一步走上台阶,看孙先生的墓。门票是我买的,一共花了八十,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他说,一会还我钱哦。

好美,好累,雨把我的球鞋打湿了。他轻轻地揽住我的肩,我也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他的腰上。

在中途休息时,我们坐在地上,抽着烟,我对他说,我给你读一首诗吧。是沈浩波的那首《我爱你什么呢》:

我爱你什么呢

沈浩波

实际上我还远未老去

皮肤红润得像是新生

为何从不奢谈爱情

只是因为不太习惯

但我到底爱你什么呢

竟令我如少年般卤莽

莫非是你深眍的双眼

让我想起初恋的童年

想起年轻的姐姐

想起同桌的女生

我多爱看她们眨眼的样子

如同爱看你头发半拂眼睑

但这一瞬的心动

怎就会成为爱情

什么东西在你眼睑后隐藏

就是什么东西使我心激荡

什么东西我看不见摸不着

就是什么东西在暗自闪亮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泓湖水

即使有时它会凝结成冰面

如果允许我在你的冰面上滑行

我定会在冰面下找到我的投影

我一直在你的湖水里等

等待另一个我前来寻觅

当两个我在你身上相遇

我就忍不住要说我爱你

在读这首诗时,我还不知道这半天的旅程,这短短的一个下午和晚上,会让我念念不忘,记了一个礼拜以上。

E  大侠,你已经挂了,是否要重新来过?

我第一次喜欢上沈浩波这首诗时,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叫Z的人。他是个商人。

我只爱过两个商人。他是第二个。

当时我一直在琢磨那一句“但那一瞬的心动,怎就会成为爱情?”

2004 ,5,19日的晚上,我独自在宾馆(也不用强调独自,肯定是独自)时,在小笔记本上写下了如下的内容:
“现在在济南,这种‘在路上’的感觉真不好。明天就回北京了。总有种寂寞。无人能聊,无人能解。
1点了。
我要上大学,也要学会美国口音。”come on ,man”真牛。倍儿吸引人。
我好像”
然后就没了。
我又看了一遍FIGHT CLUB。

我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他了。也许仅仅是因为孤独。

也许是因为他是北大毕业的。我有北大情结。

也许他看到了我的孤独。我错误地理解了一些东西。我们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当时对他印象很不好,因为他说了半个钟头的哲学,而我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第二次见面,是因为他的干女儿送我一本圣经,我去他们单位去取。晚上我们一起吃了一顿云南菜。

第三次,是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国留学。想向他咨询一下。那天晚上他说请我吃饭,带我去了一家西藏餐馆,那是我第一次去西藏餐馆,喝着酥油茶和青稞酒,吃着沙拉和好吃的包子,还有歌舞。吃饭时我和朋友约好六月去青海和西藏,他还介绍了西藏自治区的副主席给我认识,说到时候照顾我们的行程。我想好到时候从西藏回来,我就一路到云南,然后从昆明坐飞机回北京。
吃过饭,我们来到附近的哈根达斯店。很舒服。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小风一吹,我靠,原来生活可以这样过!
然后,我们又到了旁边的金湖茶餐厅,一人喝了一杯奶茶。他说这里的奶茶很好喝。

又有一天,我去他单位找他,还带着我的一个朋友。果酱。他是我见过的最标致的男孩。我对谁都这么说。晚上我们去找朋友玩,我问Z去不去,他说好呀。Z结了饭钱,我的朋友纷纷向我举杯。向我道谢。有几个人误会Z是我的男朋友。在猜火车酒吧,我对Z说,我好喜欢你呀,我想亲你一下。Z说好呀,我就亲吻了Z的脸颊。

Z后来对我说,对我的动心是因为在阿美家时,我穿着短裙的腿不断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我们在阿美家看了一个短片,讲的是两个同性恋男孩的故事。片头时,一个男孩在放着录音机,录音机里响起《杀死比尔一》里的插曲“PENG PENG……”

我一直想唱卡拉OK,但我没鼓动成功。果酱说他累了,阿美说也不想出门。

“大不了咱去唱十分钟的卡拉OK。”Z对我说,“我带你去附近的钱柜吧。”

从出租车上下来,我才发现这个钱柜的对面,就是我最喜欢的网吧。我给那个网吧取名为“沙漠尽头”。

我们唱了大约有一个半小时的卡拉OK,Z唱了一些英文老歌,我则唱了许多流行歌曲和革命歌曲。我点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抬头望见北斗星》,又名《红军战士想念毛泽东》。

在包间里,我想撒尿,又懒得上厕所,那厕所离房间太远,屋里有一只桶,我开玩笑地对Z说,我干脆就尿在这里吧。

如果Z有和我一样的想法,我说的话就会成为事实。

真的又该离开了。Z送我回家。车已经开到了木樨地。他问我:“想回去吗?”

我犹豫了一秒钟,“不!”无论结果怎样,这是我必须要做的。是的,我必须要完成的。这是必然。我应该毫不犹豫。

我的脸都红了,听到他对司机说“去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人满,我们就去了附近的新世纪饭店。

同样在高楼上,我忘了是几层。

我记得那天云彩的颜色很奇怪。后来下起了雨。Z说,雨要再下大点就好了。我说,要是地震就好了,要是死在这里就好了。

我并不爱和Z做爱,我就想这么跟他呆着。我把手机关了。谁也找不到我。

我们去莫斯科餐厅吃饭,Z帮我点了一杯红牌伏特加。混入西柚汁。我没有喝完它。

我突然觉得这像是电影里的影像,四周突然一下子回到六十年代,都是红卫兵,而我们这两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就这么静静地坐在边上吃饭,一边看他们的脸。

是啊,我多想看到那个时代年轻人的脸!

是的,“一张年轻的脸”。我对Z讲,我曾经在看演出中,看到过一个特别漂亮的男孩,他显得很忧伤。我不知道他的名字,虽然这对我来说并不难,我想把他当秘密一样珍藏。我为他取名叫“一张年轻的脸”。

Z已经不年轻了。他出生于六十年代。

他听着我说话,他穿着一件名牌的、不着痕迹的褐色上衣。我穿着我昨天的衣服,红色T恤衫和红色短裙。为什么在我想隐藏点什么的时候,我都穿着短裙?

我是什么时候爱上Z的呢?

这真不可思议,我是什么时候爱上Z的呢?

应该是那天吧。那天他给我打电话,说来“钻石年代”夜总会吧,长安街上“妇女活动中心”一楼,这里有许多钻石级的王老五,都是北大毕业的,快来吧。

那时都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本来想上会儿网就睡觉了,但我还是过去了。我思考着穿什么,最终穿了一身儿最不合适的――学生打扮的衣服,格衬衫,牛仔裤,匡威鞋。我去时Z已经喝醉了,他几乎就一直躺在沙发上,不怎么说话。我给他带来一本《八十后诗选》。他在给他的同学介绍我时说,“这是春树,在座的唯一一位上过《时代》封面的。”我怎么就听着这么别扭?我真想说,拜托,别说这个,成吗?!

他们让我读一首诗,我就读了一首阿斐的《中国》:

中国

阿斐

中国已经很久没达到性高潮了

强忍性欲一脸懊丧

外国佬以为瘫在地球东方的这块疤

是位被操烂的老妇

充满好奇地跑过来

用鸡巴试探她的阴部

发现依然弹性十足

中国是在等啊

等着有一天真正的高手出现

身强力壮工夫超一流

结结实实地被操一回

溢出无数淫水涌入大海

让人家瞧瞧

中国的高潮来得多么凶猛

我读过这首诗,五秒钟没人说话。

他们在喝酒时,说“COME ON ,MAN”,让我完全像置身于美国电影中。而美国,不就是那个我想去的地方吗?

也许,我是因为这句话爱上了他。

现在在六月一日的凌晨三点。我还没上床。我爱上了Z。我爱他,我真的爱他,我真的爱他!我觉得这应该就是爱。我觉得这应该就是爱。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无用的热情?

我该怎么办?

人都有一天会死的,我应该不在意。

我想去找狗子,我不想再呆在北京了

不知道六月Z是否还会和我们同行

我现在一点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也晕

我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

我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

F
从来没有这样玩耍过,好开心!下着大雨,走在路上,身边都是树,高大的树。雾气蒙蒙,外外给我打电话,说他和苌苌在中山陵旁边的青年旅馆,晚上我们一起吃饭。

那里有一个非常美的草地。还有湖水。此景只应天上有,是不是我太没见识?我甩下他们,冲到了雨中,在那被雨淋得湿软的青草中奔跑,我的心都醉了……我真想脱掉上衣,裸身在大雨中,让雨淋到我的皮肤上,这么美的景,这么美的人,我真愿这雨一直下下去!
我想等我有时间了,带着稿件来南京写小说,在青年旅馆住下,每天来草地上散步,晒太阳,和朋友聊天。外外说,你可以这样啊。
这不是神仙过的日子吗?还是我以前太苦大仇深?

我在草地上摘了一小把野花,然后递到苌苌面前,说:“送给你的。”走廊里响着风铃声。一切像梦一样在我面前展开。对,这肯定是梦。

D突然对我说:我们结婚吧!

啊?我笑了,和我结婚,你放心吗?

你说呢?

放心……

G

我在疯狂爱着Z的日子里,每天都睡不着觉。当天亮时,我才入睡。我疯狂地查看他的个人论坛,他发的贴子有几千页。我已经看了一半了。我看到他写和他儿子的对话。我没有问过他,也知道有这个可能。他对我说,他和他老婆离婚是因为他老婆比他大十岁。而且骗了他,一直到结婚几年后他才知道他老婆比他大十岁。在他离婚的三年内,他没和任何一个人上过床。他说他是魔羯座的。从那以后,我每天上网都会去新浪看看“今日星运”,看看我的巨蟹座和他的魔羯座。

我问他,你和几个人做过?

他说,九个。你就是那第九个。

我说,真的吗?是不是少说一个零?

他说,是不是九个太多了?

我拿到稿费时,给他打电话,想请他吃饭。我想单独约会,想和他说话。他说最近比较忙,下个礼拜吧。

我头晕了,我顿时觉得我的钱都变成了废纸。我总是有一种不用喝酒抽叶子就自动达到昏玄的本事。

我打车到雕刻时光,决定喝一杯。下车时对出租车司机说,别找了。

我问服务员小姐:“这里有红牌伏特加吗?”

H

吃完饭,外外带我们去买盘。雨还在下着,没有车。没有车最好。外外和苌苌走在前面,我和D紧跟其后。我和D搂抱着,那么温柔,凭空多出几分柔情蜜意。我喜欢这种乡间小路,平房透出灯光,天很黑。

“我们好纯情哦”,我们说。

在坐上出租车时,外面有人卖花。是那种捆在一起的白色小花,很香。我花二块钱买下二把。给了苌苌一把。她把花夹到一本书里面。我看到里面还夹着下午时我送给她的那束小野花。我们讨论这是什么花,也许是栀子花,“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的百褶裙上……”我唱了一句歌。

花太香了,我嗅啊嗅,绿灯亮了,车开起来,我随手把那一束花扔到了车外,也许会被别的车碾碎,也许它香气犹存。

我也可以这么残忍,我想。

我们到了一条小街。我们就进去看衣服。D也走进来,细心地为我挑选。最终我什么也没买。我问他,我适合穿什么样的衣服?他说,什么都可以啊。你穿什么都好啊。

我们又来到了卖盘的店。这次我们每个人都挑了许多。苌苌喜欢法语歌,外外对摇滚比较了解,D则帮我挑了许多电影。他问我:“看过《勇敢的心》吗?”“没有。”“唉……”他夸张地冲我叹气:“你完了。”

过了一会,他又问我:“看过《美梦成真》吗?”

“没有。”我说。

“唉……,你完了。”

“看过《人工智能》吗?”

“没有……”

“你真完了……”

我不服气了,冲着外外说:“唉,那个法国片子叫什么来着,就是为了这电影重新搭了一座桥的那个……”

外外问我乐:“算了吧,春树,你居然敢提《新桥恋人》。”

“对了,是《新桥恋人》,看过吗?!”

“没有。”

“哈哈,你完了!”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看过吗?”

“没有。”

“靠,就你,还说我?这是我最喜欢的片子!”

用笔记本看看新买的电影,《美梦成真》,那些紫色的花,你的梦想会实现的。
和D回到宾馆,这次是他给女朋友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我听到他说:“老大,我还有二十天就回成都了……”

打完电话,他说,不好意思啊。

我们用笔记本看看新买的电影,《美梦成真》,他说:“爱情是什么?看了这个电影就知道了。”我看到了那些紫色的花,太美了。你的梦想会实现的。

D在睡觉前,对我说了一句话:“我睡了,老婆。”是带有成都味的普通话。小虚曾说,这是“川普”。四川普通话。那句话说得那么轻柔,让我醉了。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

我们今晚没做爱,只是搂抱着睡去。我是多么喜欢看他摘掉眼镜的样子,两道笔直的眉毛,俊秀的鼻子,露出一行白牙齿。

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对我说了什么?

他说,昨天晚上我对你说那句话时,以为你会叫我“老公” 。

他说,我有时候会因为一句话爱上一个人。我曾经爱过一个女孩,就因为有天晚上,和她睡觉时,她临睡前,突然对我说了一句“我爱你”,你知道吗?我当时吓住了!我都傻了。第二天我走时,我发现我爱上了她。有一天她叫我去找她,我本来不想去,可后来还是去了。你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事?我说。

她不在。敲门没人开,打电话是关机。她耍了我!

但我一直忘不了她。有一天,我在一个风月场所看到她站在门口,我拎着她的头发,把她带到一个暗处,然后……海扁她!

什么意思?我说,什么叫“海扁”?

就是,我打了她。她被我打到了地上,喊着疼时,我走了。临走时,我对她说了一句话,特经典。你猜是什么话?

不会是……?

我对她说:我爱你。

我完了。我想。我也会因为一句话而爱上一个人。D,你还记得你昨晚对我说的话吗?还有在青年旅馆时,你对我说的。

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可以不想这些,但我真的明白,我要回北京了。想到要回北京,我居然哭了。

擦干眼泪,我对自己说。

我知道明天我们即将分离。我将回到北京,从南京的梅雨回到了北京的躁热,像重新回到了正常轨道。他的乐队将在几天后去北京巡演,北京是他们演出的一站。他们要先去青岛,然后再去北京。然后是西安,最后返回成都。在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坐到他们的车上时,他曾对我说,跟我们一起吧。而我摇摇头,说,不了。我在北京还有采访。

我是多么想跟着他们一起。但我不能。

他左手戴着几根线绳,他说这是在四川买的。“我送你一个吧。”他说。

第二天,下楼时,我对他说,你不是要给我一个吗?现在就给吧,不然来不及了。他从手上摘下那条红色的手链,我戴到我的左手腕上。

苌苌在楼下等着我们。我们这次是在宾馆吃的,自助餐。我没有再要冰淇淋。去结帐时,我感觉身上很冷。那是因为我已经脱下了他的衣服,换上了我的T恤衫和短裙。他又一次对我说了那句话:“好看的啊,昨天怎么没穿?”

亲爱的,昨天我穿了。陪你去宾馆时,我穿的就是现在这些衣服。

在楼上收拾行礼时,我接到了D的电话,他说小心别落下东西,刚才看你的表情挺慌乱的。

在宾馆门口,我对他说,吻别一个?

别啊,这儿有人。他伸出手,我们拥抱了一下。然后我上了车。

I

车里坐着请我来的马诗人和前诗人、现商人张小波。我给我的男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几点到北京机场。他说他要开会,可能不能来送我了。我说好,没事,我自己打车回家。小波问:你现在和你男朋友怎么样?

我说,还成吧。

应该不太好吧,我看你现在脸色这么阴郁。

也许是因为离别。也许。

小波给他的司机打电话,说让他来接我。记一下小奇的电话,下了飞机就给他打电话吧。小波说。

谢谢。

要不你跟我去广州?小波说。

不了,我在北京还有事。我说,我心如死灰,没有一丝波澜。

在从南京开往机场再到我们离开机场的这过程中,我终于从小波那里感受到了久违的关心。他给了我三包“南京”牌香烟。

我说,小波,我现在结婚合适吗?

不合适,他说,你现在太小了。肯定会后悔的。

J

刚下飞机,我打开手机,就收到了D发来短信。我高兴地给他回。他说,在想我吗?我说,想啊,在想你说过的话。

是在想是真的假的吧?

不,是在回味。

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你了。我收到了这条短信,我没有恐惧只有惊喜,我说,我也是。

小奇居然是开着宝马来接我的。

我是第一次坐宝马。真高兴。车到红灯处停下时,不时有开在左边的车,打开车窗,为了看一眼宝马车里坐着什么人。

我戴着那顶在中山陵买来的十块钱的棒球帽,美丽而冷酷。

原谅我这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吧。我知道会有人看了这篇小说,然后枉自得出一个结论:一切都是因为无知。

如果有了经验,这孩子就不会轻易地自以为爱上谁了。她以为她是在爱,其实只是无知。无知者无畏嘛。

是这样吗?

我相信总有些什么是真的吧?即使它令我受折磨。

别告诉我一切都是幻想的,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就是为这些美好的瞬间活着的。

K

我以为是“一夜情”,居然发展成了爱情。

我回到北京后,将沈浩波的那首诗改了几句:

我爱你什么呢 (沈浩波)

但那一瞬间的心动,怎就会成为爱情

我爱你什么呢(春树)

但那一瞬间的心动,居然真成为爱情

那么就--当两个人在你身上相遇,我就忍不住要说我爱你

我们发短信,打电话。

“我也爱你。虽然爱是不轻易说出来的,但是我忍不住了,我爱你”

我在等着他到北京。还有三天,还有两天,还有一天。

天,让时间快快点吧!难道这就是爱情?

“我告诉你一件事,本来我不想对你说的,怕你有压力――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真的?太好了。你很明智地选择了我。”

“我靠,您真有自信。”

我开始忍不住向所有人说,我爱上了一个人。我居然又爱上一玩摇滚的,这可笑不可笑?这就像我回到了过去一样。

我居然又喜欢上一个玩摇滚的!

这不是几年前我才会干的事儿吗?

爱得强烈点儿!他不错!李黎给我发短信说。

悠着点吧。Y给我发短信说。

你逗死我了。小虚在网上对我说。

真的啊?你要来成都?太高兴了!我还知道他前女友是谁呢,也是玩乐队的,还记得上回你来重庆吗?要是你晚几天走,就能看到她们的演出了。萍萍在电话里对我说。我靠!这太荒诞了!我说。

我爱上一人!我对邢老师说。

是那个商人吗?你都说了多少遍了?邢老师口气轻松,略带调侃。

不是,不是,是一玩乐队的!

啊?

……

L

我之所以要回北京,是因为要接受中央电视台“FACE 对FACE”栏目的一个采访。我们早就约定时间了,我再改不行。

我和他们的一个编导聊得很好。很舒服。

我喜欢看他的微笑和害羞的样子。我问,你是什么星座?他说他是摩羯座。我想到了Z,为什么两个人感觉这么不一样?

我去798爱滋病人读诗,他们去拍。那天天气很好,天很蓝,阳光充沛。我看到了一个瘦瘦的、戴眼镜的男孩,他叫宋鹏飞。我国最著名的爱滋病人。我才知道他是82年的,也算是八十后吧。

在798里散步的时候,我开玩笑似地问编导:如果我和宋鹏飞谈恋爱会怎么样?

他认真地说:我不建议你这样做。你不要拿生命开玩笑。除非……你特别喜欢他。

哈哈。那还是算了吧。

静下心来想想,我已然不是我。心中有这么多的冲动,这么多的可能,简直是我原来无法预料的。谁知道会发生这些想法呢?事情,感受,冲动……可以说是冲动,也可以说是积压已久的爆发。
对不起谁……又能怎么办呢。
不知道是什么样,生活像死水微澜,金钱社会,难以改变,强烈的爱需要强烈的爱来回应,这就是为什么感到痛苦的原因。不知道会怎么样,只知道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还年轻还有机会,还可能会碰到许多许多人,尽管我已经厌倦,一天都不想活下去,我们永远要找到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有个哥们对我说他自杀过三次,他有一个朋友们19楼跳下来都没死,真是欲生不得欲死不能。别说我扯淡,我相信他说的。

我敬佩那些为了理想活下来的人,同样欣赏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

人不轻狂枉少年。

汪精卫不也写过吗:“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

我叫出了“春树下”的网友坏坏,他来了,穿着一件自制衬衫,长袖衬衫剪成了短袖。上面写满了字,我看到了熟悉的诗。分别是吴又和小虚为我写的两首诗。吴又是这么写的《像我们这样傻逼的爱情》:即使一个人干过很多人/另一个人被很多人干过/当他们走到一起时/仍然会把未来想象得十分美好。

在吃饭时,我发现我忘带卫生棉条了,我来例假了。而我也没穿内裤。编导跑出去给我买,他打电话过来说,没有卫生棉,怎么办?我说,你只能给我再买条内裤了。他说那你要什么牌子的卫生巾,我说“护舒宝”吧。

他拎着小塑料袋回来时,我们都笑了。我去厕所穿上内裤,换上卫生巾。他给我买的是一条淡粉色的内裤,我穿着正好。而且不松不紧,非常舒服。颜色也正好,很漂亮。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超市里帮我挑到这样一款的。

我回来时,他们看到我又笑了。编导说,不好意思,春树,我只能买到这种的了,这里的超市太小,可能没有太好看的……

谢谢你。我心里对他说。

当我们吃完饭结帐离开时,我发现我刚才流的血已经在凳子上变干,那是我的血。

他开车送我回家,放得是罗大佑。他知道我喜欢罗大佑。为了做我的节目,他把能找到的我的所有资料都找了一遍。

M

2004,6,17,我在日记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

我们结婚吧。

然后我就让我的念头刺激得睡不着,我给D和Y分别发了一条短信:睡了吗?

然后又给COCA发了同样一条信息。五秒钟后,COCA的信息来了:没睡,在床上。

我就立刻给他打过去,COCA,我想结婚!我爱上了一个人!你相信吗?我特想跟他结婚!

COCA有点睡眼朦胧,他说好呀,我觉得结婚也挺好的。

我终于忍不住了。

我给D打了一个电话。

他居然没有把手机调成无声状态。在响了几声后,D接了电话,亲爱的,我说,我们结婚吧!

你别吓我啊……D说。

我赤脚走下床,来到阳台,天微微发蓝,我的心啊,我的心啊!你为什么要跳得这么剧烈?

“和你女朋友分手吧,我想去成都,和你在一起。”我还没敢说“我要玩乐队”呢。

“哦……估计我会被人砍死在成都的街上哦。”

“是被你女朋友找的人还是被我的FANS?”

“两者都有可能。”

我突然不耐烦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真这样就好了。”

又说了一些什么,我们挂了电话。我重新躺到了床上,终于压抑不住地哭出声来。我只想找到一个想结婚的人结婚,这有什么错吗?如果我爱上了一个人,他也爱我,我绝对可以不顾一切!

过了一会儿,D打电话过来,他温柔地对我说,我们都有过冲动的时候,你也有过,我也有过。你要想一想,也许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到时候我们就和现在的我们的男、女朋友一样……

D的这个电话让我清醒起来。我知道我此时在冲动,我也知道这冲动来之不易。我近来已经越来越能控制自己,能冲动简直是太少有的情况。我一冲动,就变成了俗人。唉!我本来就是个俗人。

第二天一起床,我收到了几条短信,有一条是Y发来的:这么晚还没睡,估计除了你就是我了。可惜昨天我手机没电了。

还有一条是D发过来的,他发了两遍:为什么Y对咱们的事这么清楚?今天他找我谈话,让我特别难堪。

再往下看,还是Y发过来的:我恐怕D没有和你继续的意思。

我心乱如麻,为什么似柏拉图似的爱情会变得这么复杂?还夹杂了人际关系?

N

我为什么不再爱Z,是因为我知道我需要收敛自己的感情。他不会感到高兴,他也许会觉得烦。我和他差得太多了。从身世到背景,再到年龄。我真的搞不定他。

我去问我一个最有魅力的女朋友C,我说,我爱的人不爱我,我该怎么办?

C沉吟了一会儿,说:如果是我,我会找个机会跟他做一次,然后就成了。

我已经做过了呀!

那不就行了,我觉得这样就够了,我就不会想了。

我不得不承认,C比我潇洒多了。

C听着我说起Z,当说到他老婆比他大十岁,而且骗了他时,C笑起来,啊?原来是他?我一个女朋友认识这个人,听说他曾经追过我女朋友。

不会吧?!我有点绝望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原来不只有我知道,他老婆比他大十岁的事儿。

行了,我应该死心了。

就在同一天,吃晚饭时,C对我说了一件事,我真的不知道当时我的面部表情是怎么样的。她说,她在几年前就和A上过床了。

A是我少年时期一直的偶像!

这是一个秘密,隐藏得很好。

昨天晚上又梦到了A。说给别人听,他们都不信,说我应该喜欢XX那样的。其实我不喜欢XX那样的。
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不喜欢A。我只知道我曾经把他的照片贴到过我的日记本上。那时我还没退学。
还记得退学后,有一次听说电视里有他,我平时这个从来上午不起床的人,在上午看了一次电视。
或者说,他应该是我内心深处一个引导者吧。
虽然我们的风格不同,也许世界观也不同。
我想要什么呢?无非想跟他成为好朋友。
是的。好朋友。
这就是我为什么梦醒后有些怅然若失的感觉。若要我自己对他说,我又有些胆怯。并非没勇气,只是怕,我怕我傻。我怕……
所以我宁可就这么沉默。

我经常会梦到他。在梦里我们是朋友。

我得出一个结论,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哪怕他是你的偶像。
我也有时候琢磨他在干什么,在想什么,最后我总是感到无望。
要是和自己偶像成为朋友就好了,不过这绝对不是能操作得来的。

我知道我将继续梦到A,这真让我高兴又悲伤。
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呢?既然现实中我们并不相识。
为什么要这么纠缠于梦呢?既然我想得这么明白。

O

在自己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够回过头去?

我总是哭过之后才知道魂归何处;我总是在伤心欲绝时才发现真相;我以往的所有经验都告诉我,我想的,就是正在发生的;我感受到的,永远说出来就已经变错;我彼时彼刻的感觉,无论我说多少遍,对方都无法明确感受到。彼此都是一样。而这一切循环反复,我他妈真是一个倒霉蛋,我到底在等待什么?我哭,可能是因为我知道我要变了;我哭,可能是知道我已经变了;我哭,是知道我已无法再虚度;我哭,是我预感到这些正在发生。我哭,希望能够穿透障碍;我哭,是知道永远在彼岸,我居然穿不过去,我居然穿不过去!
我总在这种时候想起《空中小姐》里的那段话“那被误会的感情,原本是一片痴情”

P

我想去青岛,我突然想去青岛。我想看他们演出,然后跟着他们一起来北京。虽然D说能不能来我家住在我这里,他说,看没看《勇敢的心》?我说没有,还没来得及看。他说那就等我来了我们一起看吧。

但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真恨不得立刻跟他在一起,只想抱着他,一起去海边。我曾经交过一个青岛的玩朋克的男朋友,在大概半年以前。我给D发短信,他没回,可能去排练了。于是我给Y打了一个电话。我说我想去青岛啊。Y说你不会这么着急吧?后天他们乐队就来北京了。别来,千万别来,Y说,你不来还有点意思,来了就一点意思就没有了。哈哈,我帮你留意一下动静。

我惆怅地挂了电话。天开始下雨。北京也下雨了。我买了一份有我封面的《三联生活周刊》,那上面我的头发还是黑色的。

D给我打过来电话,说刚才在洗澡,他说他现在在海边,我听到了海浪的声音。

那我就安静地等吧,他们明天凌晨就会到达北京。

Q诗一首

不谈爱情

春树

在南京
几个写诗的朋友围坐一桌
其中一位问我
为什么诗里从来不写爱情
是啊
为什么不写
我厌烦那些小情小调
我讨厌那种诗情画意
我不想让我的诗里出现这么两个字
哪怕它纯洁如
“爱情”
可我明明经常在“爱情”
我经常胡思乱想、多愁善感
我渴望花前月下
我常常茫然无措
我有时甚至会不知耻地流下
一行或两行
眼泪
然后再擦干
我只知道我有点伤感
不知道是否存在爱情
我早已不是小女孩
我也早已不是送花的少年
但我并未阅人无数
沧海桑田
……
我想说
我喜欢“爱”
我也喜欢“情”
可什么是“爱情”
我还真不知道
从来没想过
也懒得想
某某兄
既然你问了
我就答嘛
我许多诗里都写到了爱情
惟独不提起这两个字
也许是知道我这颗小心脏
承受不了“爱情”
这样巨大的能量

R  主角上场

无聊的一天,在“广场诗歌朗诵”之后,我决定拉上几个朋友去看演出。跟我一起去的是两个女孩,溜溜和兕颀。我们在车上读诗,我读了许多诗,还背了许多,把司机都逗得够呛。本来我懒得去看这次演出,但我的朋友猫给我发短信,我好久没见他了,反正也无聊,就去了。

没想到今天JOY SIDE现场很不错,比我五一时在无名高地看过的那回强多了。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

什么都没变,连我这句话都没变“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

可有什么分明变了。

看到了猫,他还是黄头发。我穿着红色凉鞋,真是最不适合看演出时穿的鞋了。我站在中间,不时躲避着各位大拿,生怕他们踩到我。

D发短信过来,问我干嘛呢,我说我在看演出呢。他说有没有看到帅哥?你会不会寂寞了和一位帅哥一起回家?

我靠,不会吧?我有点愤愤然。这都多久没发生的事儿了?自从我成了“著名”的春无力后,就基本没干过这种事。

和D在南京,那确实是偶然。我都觉得奇怪,我怎么就没想到什么“身份”啊“姿态”啊这种事。

我知道,人无法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

我们到门口抽烟,我突然看到我的一个朋友,小刘。哎,小刘,你也在啊。

小刘走到我身边,我们聊了几句,我突然想起,小刘曾经给我介绍过一个朋友,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小刘还把那个人的电话和QQ号给了我,让我跟他联系。我就说,小刘,你跟我说过的那个人在吗?

“不就在那儿吗?”小刘手指左前方。

我抬头望去,看到了一张脸。和染着的头发。他冲我微笑。示意让我过去。

我稍一犹豫,把书包放到地上,让朋友看着,向他的方向走了过去。

忘了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永远有种不用喝酒抽叶子就昏玄的超能力。我在平时正常的时候就和别人不一样。我正常时,在他们看起来就完全不正常。当我也喝也抽了以后,估计就和疯子没区别了。

他叫J。

“我和疯子唯一的区别就是,我比他们有钱。”我严肃地对J说。

“哈哈,我喜欢这句话!”

“没想到今天在这里会碰到你,真是太奇怪了。”他笑起来,声音尖利,无所拘束。

“那有什么奇怪的,我不是说过以后有机会大家见面聊嘛。”

我们从小卖部出来,一人拿着一瓶啤酒,坐到附近的花坛的沿子上。我对他说,我喜欢你!我要亲你一下。他侧过脸来,我亲了他的脸一下。然后我们开始接吻。

你真疯!我喜欢你!J说。

我们拉着手走回去,他说,我要对所有说你是我的“女人”。

还是叫“女神”吧,我建议道。

好吧,“女神!”

我们向那个演出的场所走去,像两个孩子一样,脸上带着莫名其妙的笑容。他真的走到他所有认识的朋友身边,说,哎,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神。

我从来没遇到过像J这样的人。他的真诚,让我每每动容,并不忍观看周围人的表情。我替他们无地自容。

J说,能不能让我成为你出国前的最后一个男人?

他把头埋在我胸前,不断地重复这句话。

我能说什么?

我说好吧。

在吃饭时,我发现一个小孩儿长得特别像我曾经认识过的一个人,可就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那个人是谁。

后来我终于想起来了,那是我原来的一个男朋友,青岛玩朋克的。曾和小刘组过乐队。

小刘!你看那个人是不是特像那谁?

是啊,简直长得一模一样。

你和他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

他挺好的。

对,他挺好的……

这还不算是奇怪的事。最奇怪的是,我见到了“一张年轻的脸”。就是我曾经对Z说过的那个人,我给他起名为“一张年轻的脸”。他现在就坐在我的前面,他瘦了。我这才知道,他是J乐队的鼓手。而且曾经在我举办的那个诗歌朗诵会上演出过。那天,J也在。我怎么会都忘了呢?J临走时,还说了一句话:“诗,屎,史诗”。我说:“我经常听人说这个。”言下之意就是这太俗套了,而且你不懂诗。

好了,现在,这些人都连起来了。我却觉得坐在这里的人不是我了。

J给我讲他的故事,给我听他喜欢的音乐,我居然听到了我最喜欢的那首《BEACAUSE THE NIGHT》,给我看他的日记,他会对出租车司机都说“我爱你”!他是这么纯真,但不是傻。他知道有许多人是傻逼。

我们的对话是那么顺利,那么美。如果有一个人欲言又止,另一个就会鼓励他/她:说嘛。于是便出来,另一个人就会说,真好。应该说出来。他说他是四川人,而且和唐姐很好。我晕。

他说他老家在重庆,我想到了萍萍,萍萍的老家也在重庆。我晕。

他说他和D的乐队的主唱很熟,我更晕了。

我问他是什么星座,其实我问过,他说他是天秤和天蝎的交界处。

“一切都是过程。”这是他一直在重复的一句话。我忽略了。

他说,我要永远在你里面。

我想到了尹丽川的《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

尹丽川
你说今晚,让我呆在里面
多么舒服。它就该呆在你里面
它就是你的…
你叹口气说完,打起了呼噜
我整夜失眠。它在我体内
它不是我的。我多了个东西
我感到我多了个东西
我想到我多了个东西
只有这个东西…
我在清晨
叹了口气。你抽出你的东西
你拿走我多余的东西…
你不再回来。我的完整
被多余破坏。少了一件东西…
我的肉体,空出一块荒
尽管这不是我的东西
它也不再是你的东西
尽管你继续使用着它…
带着我的气味和温度…
孤零零地垂着,你又有什么办法…
你煞费苦心地安置
比如一个名叫妻子的洞
比如若干名叫小姐的洞
还有你的手指,以及未来情妇的嘴唇…
那也没什么用了…对你
它终归成了一件多余的物事…
失眠的夜,我已偷走它的体积
却没能留住它的重量。此后,
我空空荡荡,直到老去

和他在霍营手拉手走在破碎的石子路上,我换上了他的蓝色匡威鞋,我也有一双同样的。“穿上匡威就对了”他说。

我从镜子里看到,我的脖子上有一小块他的吻痕,完了。我要带着他的痕迹走在大街上了。要带着这痕迹回家,带着这痕迹见到D,带着这痕迹看演出。

他送我坐轻轨。这是我第一次坐轻轨,以前都是打车,懒得坐轻轨。

我坐在车里,看着外面的风景,轻笑。

我才发现,我应该叫他“我的天使”。

S

该怎么写呢?一切都变得不真切。我知道,烟、酒、叶子、各种毒品、痛苦,都能让人失忆。

白色的彩虹。

粉红色的死亡。

谁有灵魂,多少钱一斤?

谁有爱情,多少钱一斤?

T

我终于在北京见到了D。我带他去三里屯的“白房子50号”。他说他不想逛街,哪儿都一样,也不想运动。

为什么一个在南京那么随和的人到了北京就这么难整?

我就陪着他喝咖啡。

我已觉察出感觉发生了变化。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晚上一个白天,我已经不爱他了。是因为我认识了J吗?还是本来我和D就是萍水相逢?我是再没有跟他谈感情的冲动了。我们把苌苌叫了出来,她也回北京了。

他终于看到了我脖子上的吻痕,他说,这是谁咬的?那天晚上我们发短信,你还说不会和别人一起回家……

我的男朋友(不知道是否该称之为前男友)也看到了。他受伤似地低下头去。没有问我什么。

但我仍然惆怅。

为什么我总想留住那瞬间的感觉?为什么这瞬间如此短暂?我真有病,这病得治!
春树,真的,你这病得治!
我永远都是那种在琢磨着要不要自杀的人,我真有病。
刚接到阳阳的电话,他说,你要好好的,要快快乐乐的,因为一生很短。我说我痛苦,我烦,他说那你就在天上飞吧。
好主意,那我就在天上飞吧。

后来苌苌送我回家,我问她:“爱情是什么?”

她说,也许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会变得没心没肺起来。

我对果酱说,我以为我爱上了一个人。

果酱果然是诗人,太聪明了,能从我的措词里看到过去完成时,他说,你个神经病!

第二天,我才发现,我二姨帮我把J的那双鞋刷干净了,它正躺在阳台上。

U爱情是什么?

杨葵:专求己过,不责人非。步趋先圣先贤,不随时流上下 说:

我靠

这个忒难答了

我想想

回头想出来的话告诉你吧

jiancui 说:

爱情是别扭

lapin devient oiseau 说:

开始是鲜花,然后是毒药

缁衣夜行,杀郎私通 说:

就是寻找对手,能对抗的那种。其实当一方不成其对手,爱情就结束了。作对手是需要资格的,爱情可千万别扯上责任啦。

我爱小豆包  说:

爱情就是爱情,和人类是人类差不多

阿美说:

我早就对你说过,爱情就是温柔。无限的温柔。

苌苌说:

爱情就是,你坐在他身边,能感到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在微微地张开……

春树/就这么样吧 说:

爱情是狗娘!

杨葵:专求己过,不责人非。步趋先圣先贤,不随时流上下 说:

哈,李师江的小说名嘛

W

我和D一直是很真诚的,我相信他说过的每句话,都是因为想说而说。

我们合则聚,不合则散。

D对我说,他不想了解任何人,也不想让任何人了解他。他想成都了。

回成都吧,一切都结束了,我也不会离开北京,跟着他们去西安。但我们仍是朋友,没有了情,还有义。

我想J了。我也想起我的男朋友,因为是前男友吧。以前,我因为他流了许多眼泪,现在这算是复仇吗?我的心变得麻木,更加敏感。

V

阳阳给我打电话,说很想我。我当时正在雕刻时光,百无聊赖呢,我说,你过来吧!我打车过来,他还是那样子,很可爱。他说,我知道了,你是飞猪,我是飞鼠,我们都不是人!边上的吃客笑了:这两个说话太幼稚。

他到了我家,看电影《丑闻》。期间我接到了三个电话,分别是我男朋友,J 和D 打过来的。其中我男朋友说,在家呆着,别出去了。J说来找我吧,我特别想你。D说我现在在酒吧,一会去你家吧。

阳阳乐了,他说你决定怎么办?

X

我仍然会去看D的演出。在新豪运。

下面是别人写的一段话:

豪运门口停车处蹲了些人,门口围拢了些人……俺看了看,经过的就有颜峻,张杨,几个很脸熟但是不知道名字的人,以及说着“为什么成都party有这么多北京人来”的混混们……俺们在门口等着有人领进去,未遂……春树染了极浅色的黄发,蹲着四处问人,爱情是什么,然后自答,爱情是狗娘,哈哈,爱情是狗子他娘……

我和苌苌、大老黄、健崔、T、Y之类的一帮人,站在豪运门口,等待演出开始。我也在等J,他说他也来看看。我说,我的小天使,你快来啊!Y对我说,人无法两次跨进同一条河流。人也无法一次跨入两条河流。

他终于来了。他和两个朋友,我们到旁边的一个新疆小摊上吃饭,我是一点也不饿,吃过东西来的。我对他说,我要写个小说。他说,会写到我吗?我一愣,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当然会写到他。当然。

我是干什么的呀?我只是个写字儿的!你会害怕吗?你应该不会啊。

他说你写吧,用真名也可以的。

不,我的小说里都用化名。

也许正是因为那天他喝了酒,今天抽了叶子,所以感觉特别不一样。原来,他只有用了这些,才能和我感觉一样。这太可笑了!太可笑了!我的泪流了满脸,这一切变得太快了!快得让我无法接受!为什么会这样?这不是爱情!这是一种同样的信仰!这信仰突然破灭了。“一切都是过程。”

“别说了!我受不了了!”

我讨厌无望地挣扎。我曾经无望地追求。

我现在已经快二十一岁了。为什么还像从前一样,会伤心,会绝望,会痛苦?会问“爱情是什么?”

在我上初中时,我看过池莉的《绿水长流》,她讲了一个故事,那个故事我记得真切。

我走了,下了那辆要开往西三旗的车。接到了我男朋友的电话。他说,你在哪儿呢?来我这里吧。

我打开车门,坐到后面一辆出租车上,就像是要在最后完全毁灭我的信心一样,J说,我没钱了,给我点钱。我从钱包里拿出五十块钱给他。

我的出租车很快超过了他们的那辆车。我没有回头,看着他的头发一闪即逝。

我那会儿肯定想到了《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里的一句话:

“吴迪向灯火通明的街上走去,我注视着她的背影,方方催我,我拉开车门坐进去。汽车追上她、超过她开走了。”

Y

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我再回不到那天。那天我太激动了。J的朋友看着我说,那个姑娘,那个爱哭的小姑娘。

我说,我有名字的。我叫春树。春天的春,树木的树。

正像我喜欢的叶开一样。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我也想抽叶子,但我没有。它就在我眼前,但我没有。我知道这没有用。没有用。

我坐在车里,像无知无觉一般,风吹着我的脸,我什么都不能想,我的心都快炸开了。我什么也不能想。

我就想跳进我家附近那八里庄河,我喜欢那里。我也不用写什么遗嘱,反正我的存款单在我妈那里,她随便用就是了。这个世界,终于没什么让我留恋的了。我以为我找到了知已,我以为我找到了理想,我以为这是共同的信仰,原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什么是爱?什么是情?什么是情?有人能告诉我吗?什么是爱情?

我去找我的男朋友,我哭起来,我指着我的心脏对他说,可我的心,我的心是真诚的啊!我的心是纯洁的啊!
Z

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了,爱情就是我,爱情就是我啊!

只要你的心里有爱情,爱情就是你!爱情就是你!爱情就是你的名字!你就是爱情!

我就是爱情!爱情就是我!

2004,6,24

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

美国梦想

找出原来的一篇文章,现在看看还挺有感触。我想,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光年之美国梦》的原因吧。


 

 

 

 

 

 

 

 

 

 

 

 

 

 

 

 

 

 

 

 

 

 

 

 

 

 

 

 

 

 

 

 

 

 

 

美国梦想

我曾经在送给一个曾经的朋友的诗里写到“很长时间了/你已经放弃了你的梦想/却又回复迷惘”。我为他写诗的这个哥们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心灵伙伴”,后来让我受刺激特深的一人,也验证了精神交流的不确定性和我性格的缺陷。没有一种快感和冒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而我活得这么失魂落魄这么折腾这么不体面,还不都因为迷茫么!

我是一个没什么信仰的人,这个词在我看来太神圣太遥远,在我看来,坚持说真话、不骗人、与人为善,应该不算是什么信仰。爱情也不能算一种信仰,顶多是一种不太高级的追求。当然对某些人来说,爱情可能就是他/她的信仰。

我的生活中缺少固体的东西,一般看到固体的东西我都绕着走,这就造成了我生活的悬空状态,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是因为我发现我什么都不太想要。如果一件东西直接掉下来我还可以考虑要不要,如果它需要努力去追求哪怕这东西我再喜欢也坚持不要。

有一段时间我非常焦虑地研究分析:我这辈子要当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在我看来非常严重,如果一天我得不出答案,一天我就没有目标。我不想没有目标地活着。我想当一个什么样的人?一个特别酷的作家?一个流浪诗人?一个非主流的唱歌的?我的偶像们都是固定的职业,如萨特,如伊沙,如柯妮.拉芙。我想集他们的精华于一身,可能么?曾经想当一名军人,现在也不可能了,我已经过了当兵的年龄。一个诗人搞政治会被人当成逻辑混乱的表现。我也可以出国上学,打一份工,结婚生子,平平淡淡过完一生。这是我想要吗?我还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对我的孩子说,你们的妈妈没有白活,她没有虚度自己的一生⋯⋯

我渴望有激情的生活。但到底什么是激情呢?怎么才能有激情呢?是做一个特激情的人,还是找到一种特有激情的事业?

可能这一代人都差不多,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得到了也没觉得什么大不了,得不到正好不用嫌烦。春天的时候,我一个朋友的澳门朋友割腕自杀了。死的时候才18岁。毒品加艾滋,没人能救他。我的朋友说,他在临死前曾经对他说过,他已经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想法了。他哪也不想去。他这辈子只在澳门住过,他相信别的地方和澳门也差不多。他没有兴趣去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像一株植物那样死了。

我曾经想去纽约,后来又想去巴黎,虽然从来不是那种对“大自然”或者“西藏”念念不忘的人,仍然幻想着也许在我的城市的另一个尽头,有另外的我梦想的地方。后来我就变成和那个澳门小孩一样的人了。我们对许多东西都失去了憧憬和希望。我不想用“随波逐流”来概括,也许我只是拒绝,拒绝被一些外在的东西改写。拒绝再有幻想,对这个世界,对所有人,所有事抱有的不切实际的、不可能实现的、愚蠢的、自以为是的幻想。

至于我想要什么,我相信,也许有一天我会得到所有,那么在这之前,我什么也不想要。

——在写完这篇文章后的几年,我终于去了纽约和巴黎,但还没有去西藏,我现在也想去台湾看看,想看看《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的台湾。

ps,有部分内容写进了《2条命——世界上狂野的少年》这本书里。

pps, 中间有段时间我改了最后一段话,我养过一条小狗,它死了,我说,那么我就希望它复活。

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青春梦里人

夜晚,我与朋友在家看一部买了许久的电影《水仙花开》,这是一部有着法国式的忧伤和法国式的含蓄的电影,是导演Celine Sciamma(她本人也是80后)的处女作。

镜头缓慢,三个女孩演得都很到位,这样节奏缓慢刻画内心的电影需要非常精准的表演来表达的。忧郁而清瘦的Marie,艳丽明媚的Floriane,和一个讲义气又有些自卑的小胖妹。里面还出现了游泳队的男孩子们裸露上身的美丽身体,很养眼。

在夜晚她们穿过低矮的楼,那时光线是宝石蓝色,少年的身影在路灯下显得孤独又悠然。青春期的忧伤被那些细节与对话体现出来,几位女孩穿得服装也非常“校园风”。蓝色的小吊带、色彩柔和的绿橙色相间的polo衫、旧旧的牛仔裤、草绿色的短裤。无不让人回想起青春期时的装扮。

这部电影描写的就是懵懂青春期的女孩之间的友情和与男孩的躁动的情欲。那些细致的镜头扫到女孩们的脸上和游泳池的水面,像一场梦幻之旅。因为拍得太平静,我甚至有种在看纪录片的感觉。

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我看过许多青春片,比如美国拍的《大象》、《迷幻公园》、《天地无伦》、《 长岛迷情》,之前还有比较经典的《我自己的爱德华》(又名《 不羁的天空》),

法国的以1968年学生运动为背景的《戏梦巴黎》以及许多许多描写同性恋情的青春片。日本作为青春电影大国,有许多描写青春期苦痛或幻想的电影,比如《燕尾蝶》、《关于莉莉周的一切》、《梦旅人》、《坏孩子的天空》等等 。深深影响过我的《香港制造》,台湾经典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蓝色大门》、近期还有我打算去找一下的新片《沿海岸线征友》。

大陆的青春片有什么呢?也许《十七岁的单车》算一部。还有《阳光灿烂的日子》,但它与《青红》一样,严格意义上说是个怀旧片,并不是正在进行行的青春,而是镜头转回到几十年前,拍的那时候的青春。包括我很喜欢的《长大成人》,也讲述了一个从青春期状态中逐渐成熟的过程。

我必须悲伤地承认,大陆描述青春期的电影屈指可数。为什么我们没有几部可以记住可以被细心品味的青春期电影?是因为文化差异还是因为导演们都关注大片和现实主义的苦难苦难题材?青春期无论在哪个地方,都是纯真、神秘、狂妄自大、迷茫、自我挣扎与理想主义的,它是电影里永恒的题材,为什么在我们这里缺席了?一个国家的青春期都被忽视了,与电影相比,文字里的青春期被不断传诵,有许多都可以被改编而电影,就像《戏梦巴黎》就是从英国作家的青春小说《梦想家》改编而来。那些少年心事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

“为什么咱们没有这么好看的青春片?感觉好像咱们国内的片子都脏脏的,不像人家这样唯美。难道我们的青春期就这么不值得拍摄吗?”影片结束后,朋友恋恋不舍地看着影片的字幕,问了我一个同样的问题。

“不是啊,我们的青春期一样纯洁而精彩。但许多片子你没看过,因为许多原因。”我笑着说,“其实《十三棵泡桐》不错,尽管它很残酷,但仍然是清澈的青春。”

一直向西就是东方(缩略版)

@ChunSue

人生历史上的第一次国际转机误飞机,就是这次在首尔转机去洛杉矶的这一站。我和闺蜜谁都没有注意时间,当我们发现距登机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的时候,我们刚在机场的一家饭馆点了石锅拌饭。当时饭还没上来,我有点急了,想立刻赶过去,朋友说她有许多次旅行经验,说用几分钟吃饭应该没问题。结果可想而知,当我们气喘吁吁地跑到登机口时,首先看到的就是“登机口已经关闭”几个大字。顿时我颓了,没办法,只好改成三个小时后的另一班飞机。

这回我们不会再误了飞机吧?我们又吃了一顿饭,算是北京时间的晚饭。这回可算可以踏实地吃了。

这是我第一次来洛杉矶,之前朋友们都告诉我,我会更喜欢旧金山和纽约。果不其然,与这2个城市相比,洛杉矶生活不太方便,需要驾车,地铁和公共汽车比较少,城市不够集中,如果没有汽车或熟人简直寸步难行。我还是更喜欢热情的旧金山或是一应俱全而平民化的纽约。一下飞机,就看到了纽约的朋友,他刚从纽约飞到了洛杉矶,就是为了在这里重逢。我们在北京认识的,他常来中国,有段时间住在云南大理的一座山上。

在饱餐过一顿墨西哥菜以后,纽约的朋友和他在la的朋友带我们去看演出,演出现场原来是一家剧场,可以跳舞,可以看戏。像美国的大部分地方,室内是禁烟的,哪怕是摇滚乐的场合。暖场乐队完全没有可听性,鼓点和bass模糊不清,我想这要是在北京,任何一支北京后朋都会比他们好,这么想起来,北京的地下音乐还是不错的,我为北京自豪……

真正的主角是guided by voices,朋友说这是他们八年后第一次巡演,所以我们的运气还真的不错。观众们显然都是为这支乐队而来,他们每一首歌都跟着开合唱,这就像黑豹或唐朝复出巡演一样,他们看这场演出并非要得到惊喜,主要是为了心灵的怀旧。

“我们现在去这里最有名的饭店marmont,来喝杯鸡尾酒。”朋友对我们说。这就是一个旅客在洛杉矶应该过的生活吧,像个当地人一样,去当地人去的地方。

刚开始我们订的宾馆是一家类似于青年旅社的地方,到了之后才发现那家宾馆简直可怕得令人发指,整个房间都是橙色的,狭窄的两张床,洗水间和浴室都在走廊,必须用房卡才能打开,简直像是精神病住的牢房。纽约的朋友劝我们住到他的朋友家,那是一栋二层的复式小楼,在山腰,还有一个不小的游泳池。

午夜,薄雾升起,满天繁星,我迅速脱下衣服,跃入泳泳池,温暖的池水瞬间将我包围,我尽兴地游了好几圈儿,至为欢畅,所有在旅途中的劳累一扫而空。我独自徜徉在游泳中,看着朋友们在不远处聊天,呼吸着陌生而新鲜的空气,人生的欢乐无非如此。

阳光灿烂的下午,洛杉矶在三天雨后,初次放晴,永远都是这样,你离开的那天,阳光灿烂。我被自己的信仰拯救,开着租来的车,喝光咖啡,去下一站,爱与和平的旧金山。同志们,这不是美国梦,这是中国梦。中国人早就说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摊开一张加洲地图,你会看到洛杉矶到旧金山有一条临海的101号高速公路,左侧是浩瀚太平洋,右侧是绵延的山脉,一路向北,就是我们的目的地。这是一条景色极其优美的路,也相当难走,有些路段很狭窄,还有段山路,这就是我们决定从下午就开车的原因,晚上打算在路上找个宾馆,第二天天亮再走。我们经过几个小城市,路边有人在慢跑,地理和天气条件决定了加洲是运动者的天堂,各种户外运动应有尽有,这里也非常适合骑摩托车,在一路开车的过程中,看到无数全身着黑衣的哈雷摩托车手呼啸而过。

美景几乎每分钟都在变化,前几分钟还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牛羊,下一分钟就是崇山峻岭就在眼前,简直像明信片一样美且不真实,而几秒钟后,就能看到左侧的太平洋海水在阳光下泛着银波,像梦一般,引起我们阵阵惊叹。来自纽约的美国朋友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加洲真酷”。

在一片美丽的海滩,我们停下车,在海边拍了几张照片。我走下海滩,脱下鞋,任冰凉的海水冲刷着自己的身体。在大洋的那一侧的青岛海边,也是同一片大海,只是在路过海边的是不同的人们,他们看到的是不同的风景。

我们边走边停,如果看到什么好玩的东西或好看的风景,就会把车停下来瞧一瞧。我们路过一个小镇时,看到路边有个牌子写着“jade market”,当即觉得有意思。走进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嬉皮市场,我们问了人,原来这个市场已经有二十年历史了,每个周末都有活动。有表演音乐的,有卖自制首饰和服装的,大麻的味道随风飘来,他们都很热情随和,有个老嬉皮,他问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说我从中国来,从北京来,现在去旧金山,他点头,说真好。还有两个年轻的女孩问我脚下穿的鞋是在哪买的,我说从中国买的。

还有一个好玩的插曲是,第二天我们醒来,在路边的一个小城吃午饭时,服务员问我喝什么,我说卡布其诺,我发现美国朋友的面部表情变得很奇怪。“不好意思,我们没有这卡布其诺 。”服务员说。“那就一杯普通的咖啡吧。”美国朋友帮我说。服务员走了后,他告诉我,在这样的地方,不会有卡布其诺的。我说这是不是和去一家广东早茶店要吃拍黄瓜一样?他说也不是,只是美国人不讲究,超市还有卖五毛一杯的咖啡呢,还吓我说如果这是在纽约,进一家很普通的地方要卡布其诺,人家会打人的。我说,那我就说:“请来一杯杏仁摩卡加焦糖。”

第二次光临纽约,我发现这次和上一次的感觉完全不同。那次,我在纽约住了三个多月,基本上是囊中羞涩、窘迫不堪。那时我深入到的都是纽约下城的一些细枝末节,整体上是在学习如果用最少的钱过得最快活,如何用最少的钱吃的最好的生存技术。那时我每天有不少于三个小时的时间花在走路和坐地铁上,这样最省钱,重要的是,可以观察到形形色色的人,可以无意中发现好玩儿的东西。

遗憾的是那时过得太过简单粗暴太过底层,每天被小的喜怒哀乐所牵制,没有好好去逛书店,没有特意去看一场演出,甚至没有按图索骥去寻找各式美食,总之,那时候生活变得最简化,一切艺术和文化活动更是都降到了最低的程度。

这回我有了一个比地陪还地陪的纽约男孩,他也是个写小说的,所以这回在纽约的生活就是把我在北京的生活搬到了纽约而已,丝毫没有不适和不习惯。每天我们都中午以后起床,溜达到外面去吃饭,每次他都尽量带我去一家有名有姓的饭馆,尽量带我品尝不同的风味。好在纽约的饭馆太多了,周边几条街就有许多家。吃过饭我们就出去逛,比如今天的主题是买书,我们就去最大的二手书店,一待就是一个下午,每个人买上几个书,接着去喝杯咖啡,去看电影。电影看完大概是八、九点,我们这时就找个地方吃晚饭。晚饭后,去酒吧看演出或者就是单独去酒吧喝酒。一直玩到凌晨二、三点或者四、五点回家,查邮件,可能写几首诗或者写篇文章。第二天周而复始,只是换了一个主题,比如是去博物馆。第三天的主题可能是去哥伦比亚大学故地重游。那是他本科的学校。总之,这回我们干的比较像是作家该干的事。

我们每天的活动范围基本都是中城和上城,也去现在很酷的布鲁克林区,我们一次都没有路过过我以前经常去的地方。这让我无限欣慰。我喜欢每一次都看到新的风景,没有什么好重复的,最好每次去的都是纽约我所不熟悉的地方,都是我初次来纽约就该来的地方。比如他带我去参加一个party之前,先带我在路边的酒吧喝了两杯酒。他问我知道不知道一个诗人叫狄兰.托马斯,我说当然知道。他说这家酒吧就是他死之前去过的最后的地方。那天狄兰在这家叫“白马”的酒吧喝酒,回去后就再也没有醒来。我环顾四周,突然觉得很荣幸,能坐在这里与他同时喝酒,好像狄兰的音容相貌犹存。

我的这个朋友做的最有建设性的事就是将纽约在我心中的神话打碎了。纽约还原成它本身的样子,有历史感,有趣,有机会,可能还有奇迹。可以爱,可以沉迷,但无需膜拜。哦,对了,这次在纽约,我基本没再拍什么照片,我想体验才是真实的,街景就留给第一次来的人拍吧。

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

敌人易得

林嘉芙给那个叫尼玛的藏族男孩回短信:“我还好。想和你聊天,等你有空的时候吧。”想了想,她又加了一句,“你在哪儿工作?”

一直好几天,她都没有跟尼玛联系,本来他们约好有天晚上一起在她家楼下的那所西藏学校聊天的。那天晚上林嘉芙完全忘掉了这件事,事后想起来,也没有给他打电话或发短信解释一下。

这个下午,她想约个朋友吃晚饭。扬扬说他去北戴河了。想了想住在附近的两个闺蜜,算了,前几天刚见过的。她想出门走走,又有点懒得动。有点饿,却控制不住地拿起那杯几乎放凉了的咖啡。

窗外的天色有些阴沉。带着淡淡的雾色。树兀自发绿。一切都像初秋那般正常、固定。简直没什么好说的。

就在这时,她突然想起了那个西藏男孩。他矮矮的,小个子,脸圆圆的。他们不熟,只在那所西藏中学见过几面。每次见她,他好像都挺高兴,眼睛发亮,睁得很圆,像他的脸。她给他发了条短信,问他是否在学校。短信很快回过来,“不在。我在上班,你这两天过得好吗?”

她本来对尼玛在哪里上班根本不感兴趣,但她还是问了一句,“你在哪里上班?”

关心一个人在哪里上班,想了解对方的个人讯息,这也许是友情或一切感情的基本要求吧。

林嘉芙突然想起来,另一个人,尼佳,却从来没有问过她的个人信息。有时候她都忍不住要主动表白,却被他顶了回来:“不用说,我明白。”

你明白什么啊?每当他这么说时,林嘉芙总是想这么回答。

尼佳总是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他边说话边运用着手势来增强他表达时的强烈情绪。有时她觉得他简直像个在电视上发表成功感言的大学教授或是某个宗教领袖。有些话她听过好几遍了,也许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可她总觉得那些观点在哪里听到和看到过。也许是他写的专栏里?也许是在他的访谈里?她常常听着听着他说话就走神了,迷恋、反感和对他的阵阵抑制不住地兴奋(对他?还是对他说的话?)混杂在一起。

刚认识时,她并没觉得尼佳有多出众不同或多出色。当尼佳的轮廓在她的眼中渐渐清晰时,她也就像被一道闪电从头顶直劈下来,被那种刺眼的光亮和某种骇人的力量震撼得失去知觉,直到一个礼拜后她才反应过来。

她模仿起尼佳的一举一动。从阅读的口味到起床的时间,从尼佳热爱跑步的爱好到他说话的方式她都一丝不漏地学习了过来。最难的是摸透尼佳的思维模式。为了搞清楚他对一些问题是怎么想的(重要的是动机),她把所有网上能找到的关于尼佳的资料都仔细读了一遍。为了更清楚地掌握他的思维模式,她常对自己自问自答,思索着尼佳可能会回答的答案。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她会先问自己一遍:如果是尼佳,他会这么做么?

当然尼佳对此一无所知。她觉得自己简直像个间谍,躲在暗处观察着某个猎物,有时觉得自己也许才是那个猎物,尼佳只是个心不在焉的猎人。

林嘉芙很快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新人。这个人除了外表和名字和过去一样,一切都和过去不一样了。

最初发现端倪的是她的朋友们。他们发现她在看一些她原来根本不会碰的书。其次,他们惊讶地发现,她居然在早晨七点就出现在msn上。

越是了解尼佳,她就越觉得自己不了解他。第一次见面时,面对他的问题她都能给出个确凿答案。而现在她开始怀疑答案的真实度。

愈迷惑,她就愈控制不住地想要写诗。这是唯一一件她会做而尼佳不会的事。

有天晚上,她太想念尼佳了,确切地说,太思念那种和尼佳在一起他给她所带来的那种极其现实反而显得极其不真实的、极其迷幻的气氛。她半夜起了床,走到书房打开电脑,仔细地研究尼佳的照片,好像这样就能得到些安慰。她仔细地对比着他原来的照片和近期这些,得出一个结论,他原来的照片上的眼神与现在的不太一样。在原来的照片上,尼佳无论是面无表情还是在笑,他的眼睛都流露出一丝愁苦。后来的照片上,这种愁苦消失了,换上的是一种洋洋自得的表情。甚至是自以为是的表情。这让林嘉芙恨得咬牙切齿,好像他叛变了。

我是个有99%理智的人。尼佳说。

跟你相反,我有99%的感性。她回应道。

“你每天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面时尼佳问她。

“我每天就是下午起床,听听歌,喝喝咖啡,看看书。我喜欢这种生活。”

“嗯。”尼佳热烈地点着头,“太好了。”

第二次见面时,在酒吧的包房里,喝了几杯酒后,她突然哭了起来,很快,流泪变成了嚎啕大哭。尼佳刚开始没作声,后来看她哭得厉害,有些慌张。哭完之后,她感觉突然轻松了许多。在一个几乎还算得上陌生人的同龄人旁边哭泣,这意味着什么呢?她看着尼佳的眼睛,后者根本没有躲开的意思,反而迎着她的注视。两人就这样默默无语地看着对方,那双眼睛没有表情,也没有感情,长袖衬衫下的身躯保持着平静,没有一丝颤动。他是如此压抑,如此冷静。看着看着,她放弃了思索,只是看着那双眼睛,直到她的眼圈又红了起来,她才换转开视线。尼佳拿起桌子上的威士忌酒杯,碰了一下她的杯子。两个人喝了一口酒,又恢复沉默。

从第二次见面他们就开始不怎么说话了。想打破沉默的时候,林嘉芙就会随便问尼佳一个问题,尼佳会立刻给她答案。他们从不说私事,谈的都是政治时事。每一次对话都是两种价值观的争锋,政治是尼佳的长项,不是她的,每次她都会被他辩倒。她无限怀念刚开始认识尼佳时,他们还会聊些日常生活,后来,她感觉与他相处越来越累,有时候回家后简直连话都不想说。刚开始她以为他们可以当朋友,后来发现,没有朋友,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她不可抑制地想,如果他以后真的成功了?

“我真想杀了你。”她不但这么想了,也这么说了出来。

尼佳没说话,只是紧紧搂住了她,安慰似地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是在找同类还是找敌人?她问自己。

他太苦了。他的野心包裹在他平静的外表之下,稍不留情就忽略了。他是这么孤独。

看他有些疲惫地靠在沙发上,她忍不住给他按摩起肩膀来。“我不会按摩啊……”她试图撒娇,让气氛轻松些。

“那你会什么?”他突然盯住她。

“会的都是些没用的。”那目光让她很不舒服,“法西斯的眼神”……她冷笑了一下,不悦地答道。

两人走出酒吧的时候,林嘉芙想起自己的钱包里没现金了,管尼佳借了一百块钱。尼佳站在路边,看着她上了车,那目光是那么留恋,甚至……她想了想,有什么词来形容好呢?那是一种悲哀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死人,或者看着某样即将消失的事物。她想起第一次告别时,尼佳也站在路边看她上了出租车,那是同样的目光,留恋中带着悲哀,又似乎充满矛盾。

第三次在那家小酒吧的包房里见面,他们照例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对方的眼睛。“来不及了……太晚了……自此以后,我们势必要走不同的路,就像两条相交的线,你东,我西。”“我们离开这个地方吧!”林嘉芙的大脑轰然作响,这短短的几十秒对视,她涌动出无数想法。她知道他下一步要怎么做、要去哪里。他要走的路正好是她原来最讨厌的。他不会改变他的既定步伐,那是他生存的意义。而正如命运安排,他们一定会在现在相遇,也一定会在将来分开。这一天应该会很快吧。

她越看着他,越明白上次为什么会哭。她没有再哭,这次,首先调转视线的是尼佳。他似乎也红了眼眶。

林嘉芙抚摸着尼佳脖子上的伤痕,抬脸问他:“这是怎么弄的?”

“……”尼佳想说什么,又没说,只是说:“以后你会知道的。”

“不用说,我明白。”林嘉芙回答。她想去吻那片伤痕,最终却没有,只是用手掌护住了它。

“你吸毒吗?”

她盯着他的眼睛,确定他没有在开玩笑。然后说,“当然不了。不过当然了,大麻是抽过的。你呢?”

“我?”他迅速笑了一下,“我没有试过。我连烟都没有抽过。”

那天在尼佳的房间,他们最终没有做爱。他们见识了对方的裸体,他们在床上缠绵良久,互相抚摸亲吻,奇怪的是,无论是感情还是理智,都告诉她,不要和他做爱。为了证实自己的直觉,她把手放在他的胸口,然后观察他的眼睛。他的心跳很正常,瞳孔也丝毫没有放大。“你并不激动。”她对他说,“换言之,你现在很冷静,一点都不像做爱时应该有的反应。”

“如果让我选择,如果说必须二选一,那我永远都会选和你的精神交流,而不是和你上床。”尼佳端起酒,窗外是中关村搜狐大厦,下面是熙熙攘攘的夜市。

“对了,我们这不是在谈恋爱。”尼佳强调道。

“当然不是了。”

“你是我的灵魂伙伴。我对你没有任何要求,只要你当你就好了。”

林嘉芙愣了一下,她掩饰得很好,没有露出过多惊讶的表情。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然而她没有。

“你知道这是个很重的词,”她斟酌着词句,“如果被灵魂伙伴伤害,那么只能说明对方根本就不是你的灵魂伙伴。”

尼佳赞许地望着她:“你说得对。”

“我其实对你也没有任何指望。只要你是你就好了。我只想和你当好朋友,能当多久,就当多久……”

除了他们见面的时候,平时尼佳就像失踪了一样。他们很少联系,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没有音讯。她往往只能从他的博客或者专栏里看到他最近去了哪里,他从来都不主动说。正如一个被观察者意识到了有人在观察他,于是变得更加神秘。

尼佳说过要和她一起去天津,他每个星期都去天津做访谈,但后来他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尼佳说要和她一起去新疆“考察”,她连新疆的地图和旅行手册都买好了。她的那些见过尼佳的朋友都告诉她,离他远一点,他是个危险人物,至少比他看起来要危险得多。他们对尼佳的看法出乎意料地一致,他们不喜欢他,甚至害怕他。

他们说他有一种法西斯的眼神。

她想起这种眼神。有次尼佳说,最好不要让别人看到咱们在一起。她说,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消失。尼佳突然死死地盯住了她,同时若有所思地说“你说得对。”那是一种动物般的眼神,她吓了一跳。幸好他立刻又恢复成平时温和的模样。

即使尼佳如他们所言,她也不感觉惊讶。不,她不怕他。

新疆之行终未成行。尼佳告诉她,他想一个人去。她听了这句话之后,也只是憋足了气,不知道如何发泄。整整一个礼拜后,尼佳突然发短信来:特想你。

想我什么呢?她想。

在尼佳的眼里,我或许就像他一样神秘而不可信任?尼佳从来没有问过她任何私人信息,他不但不问,有时候甚至她感觉他根本不想知道。或许,她根本不用说?就像他说的“不用说,我明白”?他到底是全知道不用她说还是根本不想知道所以不用她说?

在那一个礼拜里,她依然保持着尼佳带给她的新的生活习惯。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如果想知道他的消息很简单,只要打开那个著名的网站的页面就好了,上面有尼佳的最新专栏。

她不打算看。以前她会看他写过的每一个字,说过的每一句话。现在她不想看他的任何一个字,不想知道和他有关的任何讯息。

刚开始对他的喜欢已经成功地被另一种情感所覆盖,她的自我重新抬头,她厌恶他所追求的那种价值观。很快,这种厌恶变成了对他的强烈反感。与此同时,尼佳那双愁苦的眼睛在她眼前冉冉升起,怎么也挥不去。那是种诱惑,一种让她想到许多不良暗示的、彻底沉迷的诱惑,一种丧失理智的诱惑。

她可真希望没有离他这么近过,如果一直在外围,可能就会一直喜欢他。而今,她了解了他,就再也没有后退的可能性。

为什么我对恶如此迷恋呢?她问自己。

每次见面,她都认识不会有下一次了。最后一次见面之前,她同样觉得不会有这一次见面了。最后一次见面,他们一起去了一家书店旁边的酒吧,尼佳又在滔滔不绝地谈论,她又听得入迷。那是种混杂着幸福、厌恶和嘲讽的迷恋。即使是混杂着幸福、厌恶和嘲讽的迷恋,依然是迷恋。

“再来一杯自由古巴。”她扬手叫服务员。酒吧的墙壁是绿色的,“我喜欢这种绿色,看上去像在森林里,眼睛好舒服。”

“两杯。”尼佳对那个走过来的年轻、瘦削的男朋友员吩咐道。

他们碰杯,接着喝酒。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有那么几秒钟,尼佳看她的眼神温柔至极,他的瞳孔放大了,眼睛闪闪发亮。

“什么是自由古巴?”他好奇地问。

“哦,就是rum酒加可乐。”

“哈,是这样啊。我平时不太懂享受,我都说自己平时在生活中是最没有魅力的人。”尼佳自嘲地笑了一下,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他的手细长柔软,比她的手更像一个女孩的手。

“你有一种——毫无魅力的——魅力。”林嘉芙看着尼佳,一字一顿地说道。

尼佳没笑。

“你以后想去波士顿还是纽约?”林嘉芙问。

“波士顿吧。”他有点不自然地回答道。

“哦,那里适合学习。”她淡淡地应道。

“其实,我更想去华盛顿。”尼佳犹豫了一下,说道。然后又紧紧抿上了嘴唇,像是后悔说过这句话。

她心里一惊,“你也太雷人了。”

那个小区的位置挺偏的,楼道还在装修,一片漆黑,还没来得及装灯。一进门她就看到满满两个书架的书,都是些她原来从来不读的那种理论书。

尼佳坐到电脑前,她坐在沙发上翻杂志。他很快走过来。他抚摸着她的胸和锁骨,她把手放到他的腰上。他又瘦了一点。这年轻的身体毫无赘肉,每一寸肉都待在它们应该待的地方。

他的舌头吻着她,她情不自禁地回吻他,气温陡然升高了,她感到身体深处一下子湿润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他抱起她走进卧室,把她轻轻地放到床上。

她把他放平在床上,跨坐上来。他露出楚楚可怜又满怀期望的表情。尼佳在床上就像一个可怜的弟弟,也是唯独在床上,她才能找到他无助、柔弱、渴望温情的一面。

那夜她根本没有睡。空调发出轻微的躁音,尼佳在身边睡得很香,睡之前他说:“我要早晨八点钟离开。你会和我一起走吗?”他的语调温柔。她想起来,实际上他一直表现得很温柔。“我还有别的选择么?”“没有啊。”黑暗中传来他的回答。“那你为什么还要问呢?”

一个小时过去了。她仍平躺在床上,睁着眼。全是夜。全是黑色。什么都看不见。尼佳转了个身,搂住她。他呢喃了一句什么,听不清楚,像是在呼唤她的名字又像是在说毫无意义的梦话。直到她的腿快被他压麻了,她才侧身躲开了他。她起身下床,摸黑走到客厅。在她的包里,有一把瑞士军刀。十六岁的绝望的青春期的夜晚,她会用刀片割自己。现在刀片进化成了军刀,更锋利、更实用。

天快亮的凌晨前的五分钟,林嘉芙独自离开尼佳家。她仔细洗干净了手,换了一条吊带花裙子,走出那个陌生的、荒凉的小区。附近几个楼盘正在轰轰隆隆地建造,也许几个月后这里就会人满为患。

忧伤的三流小说

在我扯下手机的耳机,广播的音乐戛然而断后的几分钟,我听到窗外传来一阵声音,原来是下雨了。

我打开阳台的门,探出头,雨突然而至,让我闹不清楚它是什么时候下起来的。

那是个夏夜。我忘了从哪里回来,路过演出场所MAO的门口,看到那里聚了许多人。哦,今晚是周五啊,这里有演出。我看到一个熟人刘旺坐在台阶上,便和他打招呼。他看到我,夸张地和我寒暄,我便也坐在台阶上,和他聊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男孩总在向地上吐口水,看得我很烦。我告诉自己,别理他,就当他不存在。我想他应该是刘旺的朋友,可我终于忍不住向他开口:哎,你能别老往地上吐吗?他看我一眼,那是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充满了不齿、悲伤及愤怒,在我看来那眼神的信息太丰富了,他没说出口的话我都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你管得着吗?于是当他接着向地上吐口水时我便说:是不是你嗓子不舒服?他没理我,我也没再跟他说话。

中间有一个男孩走过来跟刘旺说话,那男孩看起来很小,脸长得很秀气,我饶有趣味地盯着他看了半天,发现尽管他长得比那个男孩秀气,但还是不一样。他浑身洋溢着青春的快乐,显得太正常了。与之相比,那个总是往地上吐口水的男孩就像是出现在黑暗中,来自于黑暗中,也存在于黑暗中。

演出已经结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我突发奇想,对刘旺说:“哎,要不然去我家呆会儿?”这是我跟刘旺认识三年多,第一次发出这么亲近的邀约。

“还在找个路边小摊喝点酒吧。”他一愣,然后说。

“可以买了酒来我家喝啊!”我毫不气馁,这是周末,我实在想找个人陪我呆会儿。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对那个男孩非常好奇,必须要找个机会继续观察他。

不管怎么说,我们离开了MAO,穿过马路,向对面的胡同走去。那里有许多家小饭馆,每家饭馆都卖啤酒。只要再走五分钟就是我住的地方。

这是个炎热的夏夜,即使到了半夜,气温也丝毫不见降低,人们都坐在外面吃饭喝酒,远远望去,这条小胡同里好像都被人占满了。他们说话声音很大,很嘈杂,我一直不适应这种高密度的生活,这种没有距离感的人际关系,这些都让我头疼,并让我由衷地想到我仿佛每天都睡在大街上。和这些人离得这么近,真让我没有安全感。

“我们还是去她家喝吧,这里人太多了,我有点没安全感。”那个男孩开口了。

我们走向一家小店,买了十二瓶青岛啤酒,向我家的方向走去。路上那个男孩说要上厕所,然后就向着墙角走去。“随地大小便啊,”我嘟囔了一句。“你别理他,他就这样。”刘旺说。

一到家我们就打开啤酒开始喝。我带他们到楼上的阳台聊天,那个男孩说他叫王崴,他总像是不高兴的样子,我就叫他不高兴。另外一个比他还小的男孩总是无忧无虑的,我们叫他没头脑。

我总是不满意我的生活,总是想从他人身上得到一些力量。王崴一到我家就抱着吉他开始弹琴,即使在喝酒的时候也不放下。我想他一定是我们这些人中最热爱音乐的。

中途刘旺要去买大麻,他和“没头脑”一起出了门。突然一下子,只剩下我和“不高兴”两个人。我对他的好感不言而喻,尽管都是些普通的好感。尽管它来得迅速而说不清。我尽量让我的声音显得平静而柔和,问他多大了,在哪上学,喜欢什么乐队,家住哪儿这些人与人初相识问的基础问题。

他们从走到回来这段时间不长不短,正好是四十分钟。在这四十分钟里,我做了什么,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人们记得的都是关键的细节,而非大段的时间。如果细化到这四十分钟我每一分钟的心理状态,也是不可能的事。能想起来的是,我回到了我的书房,他坐在我身后的台阶上,手里弹着吉他,我们断断续续的对话。只有他才真正喜欢音乐,因为他始终在弹吉他。

刘旺和“没头脑”回来后,我们又喝了会儿啤酒,他们便告辞了。第二天我就约了他出来。那几天经常下雨,除却雨天便是干燥的晴朗夏日。他有时候住在我家里,每天都起得很早,说是要和同学打篮球。我夸他,他便说他是个有“钢铁般意志”的男孩。

在北京大雨滂沱的夜晚,我们撑着伞在广安门一路散步,雨淋湿了鞋都浑然不觉。

我们相约看了期待已久的演出。所有我想看到的乐队都看到了。一进场已经是第三支乐队的,是我最喜欢的那首《KKK took my baby away》,他拥着我冲进人潮,我们跟着音乐一起POGO,差点把我头上的发卡给冲折了。我的衣服都湿透了。

看到了“没头脑”,他见了我,问:“‘不高兴’呢?”

“你们两个会在今夜的演出重逢。”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王崴对我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漠至极。我跟他说话他爱搭不理。我看他他就假装没看见。我的心脏突然沉重起来,音乐变得近在眼前,我却根本听不进去。我没有再去POGO,因为我已经不在他的视线里。

演出结束后,我与他还有其他许多人坐在门口聊天。正如我们相识的那天一样。这次我们却相对无语,我有些坐立难安。

“你一会儿干吗?”片刻后我终于先开口了。

“回家吧。你呢?”他盯着前面的马路,没看着我的脸。

“我也回家吧。”我无奈地说。

说完这句话,我还是磨蹭了半天才站起来。我知道该走了,却不想那么孤单地离开。这个夜晚是如此荒诞,一切变得真实无比,却理不清头绪。我真是不知道怎么了,怎么会这样呢。实在坐到无法继续再坐着时,我就走了。我和一个同样来看演出的认识的女孩一起走了。沿着胡同走到平安大街,又一路散步到平安大街的一个街心花园里。 我们今夜都不太开心,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得出许多奇怪而有趣的结论。我记得有槐花落到我的短裤上,在聊天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吃着落到椅子上的槐花。吃槐花可以缓解我的焦虑,因为它们很甜。

回到家,我捂着被子,一口气哭了四十分钟。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突然如此冷漠?我到底哪里做错了?突然,我想到,他会不会因为我和另外一个留着鸡冠头的男孩聊天而不高兴了?这是个很好的理由,于是我睡着了。

那个鸡冠头男孩很瘦,他叫向阳,是punk,王崴说他自己是skinhead,尽管在我看来,这两者仍然只是服饰的区别。

连续把一首歌听二十遍,是我每次高兴和不高兴的明显证据。第二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给他发了个短信。他立刻打电话过来,让我去南城的某条街边找他。

自从成年后,就很少再去过南城。当我在夜晚的树影婆娑的街道边发现他光着膀子穿着条牛仔裤的身影,或多或少有些新奇。他明显是喝多了,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话。

那夜是如何结束得我已经忘记了。或许是他在路灯下的那个剪影太过醒目,别的都被当成了背景的缘故。

FM101.8每周四和周日晚上十一点开始有档节目叫《北京不眠夜》,里面经常有许多摇滚乐。现在这档节目终于成了我的每周必听。从初中开始听广播的习惯又重新连接上了。

我坐在屋里,用电脑上网听广播。主持人在念各式各样的读者短信,我飞快地发了一条过去。过了一会,主持人读了它。王崴给我发短信说他听到了,他也要发一条,主持人肯定会读。几秒钟后,主持人果然读了他的短信。我面对着电脑笑了起来。

我开始常常去南城找他。每次与他一起坐公共汽车的时候我都会兴高采烈。公共汽车上的人怎么都那么开心呢?

下地铁后在地铁的出口里我突然发现有人卖花,便挑了一束橙色的玫瑰,然后兴冲冲地换公车去找他。他很高兴,捧着花要花放回家拿水养起来,还拿手机拍了张照片。

吃饭时,王崴给我看手机里他拍下的橙色玫瑰,我们就顺着看了下去,其中有几张是他和另外几个女孩的合影。我夸其中一个女孩长得好看。

“她说她认识你。”他说。

“是吗?”我说,“但我没有印象。”

“她说你没有照片上好看。”

“是吗?”我沉默下来,感到一丝熟悉的、隐蔽的敌意从他的手机里毫无质疑地传过来。“我不认识她。也根本不记得见过她。”

“她没别的意思啊,她说你不如照片好看的意思可能是说你照片拍得好吧。”

我一拍桌子,“真逗!可笑!”

“对不起,我有点失态。”片刻之后,我向他道歉。

“是,你是有点。”他舒了口气,不客气地说。

“你看,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温柔善良的人吧?你现在看到了我的另外一面了吧?”

离座结帐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点累。我们又去了河边。我发现胸中的激情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淡下来了。初秋的微风吹在身上已经有些凉了。

他送我去地铁站。我们拉着手走过的街道旁边的天空都闪闪发光,而当我们走过,背后便又重变得黯淡。一切都分外耀眼——树木、霓虹与柏油路。

“你感觉到了吗?”我问他,“我发现我们走过的地方都像钻石一般闪闪发光。”

九月份的时候,为了能在一场音乐节上演出,我不得不经常去通县的一个排练室与一支乐队一起排练。我常常在下午坐地铁到国贸再转937路公共汽车去通县的某个小区。路程之漫长过程之乏味简直难以忍受。唯一动人的便是一掠而过的街边台球岸子在路灯下发出迷人的绿光。

到了排练的小村庄,我在路口无意中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是他,那夜与我聊天的鸡冠头男孩。这次他换了发型,不过他那张削瘦的小脸和单纯又锐利的眼神让我立刻认出了他。

躁热的排练室、路边摊上粗糙简陋的食物、排练完九点钟与乐队的吉他手一起蹲在路边等公共汽车,偶尔我们还会一起吃顿饭。这些都像电影片断,一帧一帧地连接起那个夏末的下午与夜晚。

王崴考上了一所三流大学。法语专业。他兴致冲冲地让我去找他。我排练完浑身疲惫,很想回家洗澡,但还是打了辆车,直奔他的大学门口。已经是秋天了,月亮像枚铜钱挂在天上。他穿一件海军蓝夹克,一条直脚白裤子和一双黑色的靴子。见过他的朋友说他只是个普通的小孩,而我觉得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快乐万分。我们在校园里走了几圈,坐在椅子上抽烟。

“你能不能偶尔来找找我?最近我特别累。”我对他说。

他给我看了几张手机里的照片,有一天是他和他妹妹小时候的合影,笑得像两朵花一样。我让他用蓝牙传到我手机上,想他的时候就看一看。

在音乐节演出的那天,向阳借给了我的他的皮夹克。我穿上他的皮衣在舞台上唱完歌。王崴没来,他说票太贵。第二天,我们一起看了YEAH YEAH YEAHS的演出。大雨倾盆,身上全都淋湿了。

那天我们说过什么,我忘了。

手机屏保还是他和他妹妹的合影,每次我看的时候都会感慨:童年真美好。

我又去过他的大学一次。在那凌乱的大学男生宿舍里,我喝了一袋牛奶,看了一会儿他同屋放在床边的诗集。这本诗集与我有些共通之处——我也写诗。没错,最好的途径应该是被阅读,而非被阐述。

刘旺过生日那天晚上,我们在南城的一家饭馆给他过生日。刘旺一直说他写了一个剧本,吃完饭想让我到他家看看。刚吃过饭,我们走出饭馆门,王崴就不见了。我给他打电话,他带着酒意说他跟一个哥们到旁边接着喝。我到刘旺家里看了看剧本,期间我们都给王崴打过电话,他没接。

肯定又是什么地方惹恼了他。到底是哪儿让他不高兴了?我跟上次一样找不出原因。

这回我没有再理他。简直是莫名其妙。我想。我随朋友去了一家迪厅,那里到处是寻欢作乐的人们。没有人在意年少轻狂的梦想,更没人在乎谁为谁生了气、伤了心、动了情。

也许就该这样。我起身走向吧台,要了杯酒,很快就把他抛之脑后。

那之后我没有再去广安门,更没有在夜晚听同样的广播节目。有时候我走过街道的时候会突然想到有一天晚上我与一个男孩拉着手走过一条路,整个天空、路两边的树木都闪闪发光,像被施过了魔法。有天我经过夜晚的长安街,整个长安街笼着薄雾。我伸出手,不需要被分享,这是我一个人的长安街,一个人的北京。

我去了九华山,然后是合肥。在九华山,阳光很好。

天高云淡。山高水长。

云彩像水墨画。

我特别喜欢从九华山到合肥之间的路边的风景,那些二层小楼,还有路边的菜地。夕阳如此美。

有个下午我去了巢湖。路过一个小村子。有人在路边种花草,巨大的鸡冠花,一蓬蓬的剑兰,还有香气扑鼻的白色小月季。

在水草漫过膝盖的巢湖我遗失了我的手机。留在手机里的照片与短信都消失了,就如回忆般模糊和遥不可及。

一个月后。我匆匆赶到上班的单位。几个同事正在院子里聊天。贾妮正在跟一个她喜欢的女孩贫呢。过了会儿她问我:“你是T还是P?”

“可T可P,看对方是谁了。”

“你那孙儿怎么样了?”她们问我。她们说的是另外一个人。

“……我没拿他当孙儿,因为他拿我当果儿。”我顿了一下,带着遗憾的口吻缓缓地说。

“我操这句话太牛逼了,真的姐们儿,我可以把它用作我MSN的签名吗?”璐璐咋呼起来。

“当然可以。”

“那我现在就去改。对了,上次你发给我的这人太傻逼了,我真没见过这么傻逼的。他还给我讲过一次在我们秦皇岛老家的公共汽车上售票员看上了他约他去开房的故事。你说他傻逼不傻逼?”

我还没开口说话,她就又开口了:“对了,你能原谅我把他拉到黑名单里吗?谁叫他老半夜三点半问我在做什么呢?我靠你以后能找点上道的吗?”

“我看着你们都犯愁。”还没等我说话,在一旁一直忙着跟她的拉拉聊天的贾妮插嘴道。

“你回家对着镜子看看,你就不愁吗?”我质问道。

“愁,太愁了。”她嬉皮笑脸道。

“对了,上回你说的那个真爱呢?”璐璐突然问道。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把那夜的事简单陈述了一下,说:“他不理我了,我也懒得搭理他。”

“哈哈。你老是号称找到真爱,每次您都是真爱。”

“我在,爱情在。”

“我靠姐们儿,”璐璐又嚷起来,“你怎么老是说真理啊。我可以把这句话当作我QQ签名吗?”

“得得得,快回去吧,一会儿老彭该说咱们了。”贾妮望了一眼办公室的方向,打断我们的对话。

“你干吗呢?”在低头看了半天报纸后我发现璐璐正坐电脑面前抽烟发呆,赶忙走过去问了她一句。

“陷入深深的思索。想我对象的事儿呢。”

“您说话真书面语言,中国版的亨利.米勒。”

“不,说实话,我就崇拜您。”

贾妮走过来,笑嘻嘻地数落我,她身宽体胖,仿佛和我们这些后青春期的烦恼早就隔绝良久:“你还像年轻时一样,那么容易激动,那么容易滥情。”

“是啊,你以为呢?我觉得我都改了许多了,没想到还是这样。”

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

我在翘首以待外星人的到来

我在翘首以待外星人的到来

“带我走吧!”我尖叫
同时做出一个鬼脸
“去哪儿?”
“去哪儿都成——”
我接着咽下那句听起来像是会造成伤害的话——
“只要离开这个该死的世界”
对不起了,哥们儿们,朋友们
缪斯们,二爷们
我最好还是一个人离开
还有一个多小时
坐等被带走

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

永别玫瑰学校及末言:你看天是蓝的。——选自《红孩子》

第十章

永别玫瑰学校

在最后一个夏季的下午,我去学校取了成绩单和录取通知,居然见到了久违了白茹。她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下。录取我的是那所离北大很近的职高。我略带疲惫,谢过白茹,踏上了走出学校的林荫路。

那天夜里,我把初中三年东西都集中在阳台上,点了把火,火很快就把王姗姗和刘妍的橙色运动服烧成了黑色。我抚摸了一下年级毕业照上风和雨的脸,然后毫不犹豫地扔到了火堆里,它们很快燃成了灰烬。

“一切都结束了。”我想。新的生活在等待着我,我知道那可能更艰难,不过我什么也不怕了。

张科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玩,说她在学校北门口等我。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拒绝过她的邀约,我没有让她听出我的犹豫,简单地说:“我现在就过来。”

她见到我老远就开始招手,我不知道她今天打算跟我一起去玩什么。我骑到她身边,对她说:“我不想去了。”

“你怎么了?有病啊?”她一副大咧咧、无所谓的表情,像平时一样讽刺我道。我头“嗡”地一下,又来了。只要和她在一起,就改变不了我被动和劣势地位,也改变不了我们势将分道扬镳的结局。

“你怎么老是这么傻不楞登的,缺心眼……”

像是在等待她说出更狠的话,她真的说了我反而一阵轻松。

“完了。都完了。”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如此镇静和坚决,看着她一脸震惊和不解,我又补充了一句:“我已经忍了你很久了。”

说完以后我头也不回地骑车而去。夏天来了,温暖的风拂在我的脸上,我冰冷已久的心脏也像感到了新的生机。

路过路口时,我忍不住回了一下头,只见她瘦小的身影还伫立在原地,好像还没回过神儿来。

末言:

你看天是蓝的。

1,

又是冬天。又是北京的冬天。

北京的冬天,经常是阴沉沉的,偶尔会有天晴,天蓝得像缎子,阳光像蜂蜜,更像恩赐。

初三毕业后的少年里,我在景山谈恋爱,在故宫后面的筒子河边,听男朋友弹吉他。那时我十六岁。走在冬天的北海,我的笔友为我系上我开了的鞋带,那时我十七岁。后来他去了美国西海岸当海军。给我寄回厚厚的音乐杂志,在夜里给我打过电话,他说他常常喝酒,美国实在太无聊了,他很想北京。他还说他现在不听PUNK了,他现在听死亡金属。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热烈单纯,说得非常快速,浓重的北京话。和他认识时,他在北京一所郊区上高中。他写信来,说父母离婚了,他喜欢音乐,希望和我交个朋友。

现在我有一篮子的信。都是我以前的笔友写来的。我也曾给他们写过许多信吧?只是很多事我都已经忘了,就像年少时呼出的一口呵气,很快溶失在空气中。

2,

我打开尘封已久的信件,其中有一张封面是谢霆锋,边上写着四个字“友谊永固”。

擦去贺卡封面的尘土,我看清了,是一张生日贺卡,里面写着:“五月,因为你的诞生而美丽,我们,因为你的存在而快乐,无论春夏秋冬,当晨钟敲响的时刻,总有一位朋友在为你祝愿,一生幸福!”里面还夹着两张照片,一切都好似复活了。照片上的少年站在山前,阳光照着他黑色的脸膛,那是伟波。他理着小平头,脸上被阳光照得发红,穿着农村青年穿的白衬衫白夹克、褐色西服裤子、黑色休闲皮鞋,身后是山东特有的丘陵。还有一张照片上,是伟波和德州、新平儿一起的合影。那年他也就十九或二十岁吧,我还会继续长大,而伟波不会了。所以他会永远年轻。

他后来让人用刀子捅死了。

没有人会再知道,我们心中有着多么小心翼翼的情愫,那么纯洁,那么纤细,朦胧又美好。他骑摩托车带我去镇里网吧上网的路上,我用手环住他的腰,看着蓝天、绿树像电一样飕飕从身后闪过。想起我染着棕色的头发回老家,他对我说以后不要再染头发了,黑色的头发不也很好看吗?我在网吧吸烟,他只是轻声对我说:“少吸点。”

一切都像没发生过一样清晰。又模糊。

从网吧上完网,我站在网吧门口等他。他半天才回来,然后说要带我去一个同学家坐坐。同学的父母看着我含笑问他:“这是你对象吧?”他羞涩地笑笑,说,这是明明,是我妹妹。

岁月就像把一张纸已经翻过一样让我得了失忆症。这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在乡村,我和伟波哥哥一起散步,在冬天的田野,我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他笑着说现在还没有对象呢。

他还说,记得你去年回来的时候吗?咱们一起玩得多快乐。而当时的朋友,现在已经有人结婚生子了。就是想回到过去,也无法回头。

就是那一年,我经常和伟波在夜里沿着村子散步。我还是一个小女孩,伟波也不大,他只是一个未满20岁的少年,我们边走边聊天,我当时有个天大的愿望:我想拉住伟波的手。我终究没敢,我只是和他走得很近,很亲密。不知道我当时对伟波是一种什么感情,是友情,还是一种眷恋? 是一种淡淡的爱情,还是像兄妹一样的亲情?我真应该拉住他的手,不管是出于什么感情,我都应该握握他的手。

他的手,一定很暖和。

我记得伟波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忘了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我好给你打电话。我无法再接到他给我打的电话。在我上学时,他出门打工挣钱,还给我寄钱。

在梦里,我梦到小时候的伙伴,他们集体出现在我的梦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喜悦,周身都温暖无比,我躺在床上,久久不愿醒来。

3,

我喜欢冬天蓝蓝的天,因为风刮得厉害。风把天刮蓝了。把云刮白了。

风刮得厉害,树瘦削地耸立。站在田野里。像一个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公路边的上白杨,不用管它,它很坚强。

坐在摩托车上,后退,后退,风和树。我和天。还有强烈而无温度的阳光。

我慢慢逛街,随意买下些无用却可爱的小东西,和妹妹一起说说话,即使贫穷而寒冷,我们也不在乎。我们都是普通的老实的得到过太多亲人爱的孩子。

我翻出妹妹的照片。有几张是我熟悉的一个男孩。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叫他:年轻的男人。

他是我妹妹的哥哥,认识他时他在北京军艺当兵。一直穿军装。有次来叫我来军艺看演出。他帮我搞到一张票。他还应我的要求给我寄过印着军艺头衔的信封和信纸。

其中有一张是我的黑白一寸照,我一直想找到这张照片,可家里的底片又太多,一直没有找到。

后来我把这照片在信里寄给过苇子。我们通信好几年。后来他有过机会来北京,我们约在某地铁站门口见面。结果没见到。因为地铁有好几个门口,而我们打电话联系却无论如此没见到对方。

我心似铁,断绝了这份友情。

不知为何,我总不能忘记和原谅这应该原谅的无意的过错。甚至不是他的也不是我的过错。

那么就是我不能原谅命运的过错。

序曲及光阴的故事——选自《红孩子》

序曲

1

一点点地写,不怕写得慢,很多东西,的确是来自我一点一滴的回忆。可以说,我是一个随时活在过去的人,我的记忆力总是那么地好。虽然这些记忆并不影响到我现在的生活。甚至对于不了解我的人来说,他们甚至不觉得我有什么往事。是啊,我这个人有些神秘,神秘就神秘在我平时看来一点也不神秘,我常常是由一个大大咧咧的形象进入朋友的印象的。这印象由最初到后来一直保持着。

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是的,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有人来问我的隐私,我会很高兴地和他说,我会坦白得令人吃惊。当然,也会有一些问题令我十分不舒服。我甚至会恼怒,那大多数也是因为提问者的阴暗内心和不怀好意太过明显。通常,一个热情的人会赢得我很多好感,但前提是这个人不要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大吼大叫,如果是这样,我肯定会晕了头,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清醒时让我害怕的事。

后来当我“进入”了这个社会,我更体会出热情的重要,我爱热情这种品质。那是一种坦率的、洋溢着快活的和天生乐观的品质。

人有计划性很重要,可惜,这是我经历过很多次颓废才明白的。我太懒散,有时候一天只出一次门,还是去买报纸。虽然我是一个爱出门的人,可我总觉得太累。

我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矛盾的。我的体质很弱,源于我的胃不太好,我还常常晕车。这不太适合旅行,但我爱旅行。我可怜的胃,我也爱你。

现在还记得当年离开老家时,我的心理感受。那时我大概八、九岁。我坐在汽车上,汽车开起来,我从窗口看到黄灿灿的一处油菜花——那是村头菜地里的油菜花。我突然有些“离愁别绪”,我的泪在眼里打转,但又意识到这种情感的虚伪——我总是这样,在最动情入最快地脱离出去。仿佛变成别人在观察着自己。于是,我没有让眼泪流下来,我装作一副冷漠的样子。当时我可能就意识到冷漠很现代、很酷。但我心里还荡漾着愁情。

我的感受没有人会知道,除了我自己。那种最细微的、随时在变化的、最内在最真实的感受,最终还是我一个人明了。

这都是片断,有的时候,我的记忆就是由片断组成的。

有的时候,还能想起这样的片断。四月天,杨柳树,妹妹的脸,陌生的手,我活在臆想里。在我看来,一本书写得是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情绪和节奏,或者说,是气氛。我活着每天干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过程中的细节。对,我这样的人在意的就是感觉。

想从头来回忆,是因为现在不知道已经遗失在哪儿了。

那就让我来从头回忆吧,从头回忆。

人生就是一场大梦,感谢这个大梦给过我美好的童年。我现在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我有过美好的童年。

语言又是什么,语言就是废话。所有的作家都在重复各种各样的故事,写下各种各样的废话,重复也无所谓,只要这里面有着个人的感觉。

我的故事都是连贯的。

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习惯用钢笔,蓝黑墨水,这都是初中给我留下的习惯。因为这像是初中生的写作。我在很多一段时间里,小说都是写在400字的信纸或白纸上。那些信纸都是从邮局或小文具店里买来的,白纸是我爸单位发的。我有一篮子写在这些纸上的作品,从初中时,我就不停地写啊写。我最早的写作启蒙就是几本从学校门口买到的作文集。那时我爸给我订《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直到我初三功课紧了。我写的最多的时候就是我上初二、初三的时候。真正让我动了写作之心就是初一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外班的同学。我在当时写的小说里给他起名叫“风”。他还有个同胞胎弟弟和我一个班,我叫他“雨”。我们上的学校叫玫瑰学校。玫瑰学校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我当时就想如果它还有大学部,那就太完美了。我爱这所学校,在我初三以前。我对这所学校的憎恨,并不是它的错。我遇到了我这辈子不该遇到的第一个人——我初三的班主任纪老师。这个纪老师我会花一些笔墨来描写她和我之间的恩怨,现在先不提她,一提到她我就没有好心情。

2

我有时候会写着后面忘了前面,前几天刘老师曾对我指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老写着写着就把前面的人物给写丢了。在一个长篇里面写丢了人物的确有些不可原谅,有点太缺乏结构能力,令我汗颜的是这种事我经常干得出来。可如果在这里我还是写了后面忘前面,是因为我已经不在乎结构了,我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这样也许会记起更多的细节。

那时我最好的朋友是维多利亚(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字是“颖”,当时起这个名字的人不多,所以听起来很新颖。名字是什么并不重要,现在她的脸已经在我面前模糊,因此叫她什么都不重要,她就是那个人,她就是维多利亚或其它名字,她就是她),我的生命中总有许多女朋友和许多男性朋友,以及他们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儿。我是一个承载体,我的所观所想都在我的大脑中储存。

维多利亚和我共同喜欢过的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很好听。小学同学的名字起得都那么绝妙、那么雅致,在小说里起的任何名字都没有他们原来的名字美。

维多利亚之所以叫维多利亚,而不是别的,是因为这个名字像她。她身上有一种“典雅”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叫她“雅典娜”也挺形象的。她是天秤座,她就是爱与美的化身。我至今记得她在小学同学录上祝我“永远纯洁、永远可爱”。

我对维多利亚印象这么深刻、完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崇拜她。我从小学三年级认识维多利亚后,就一直和她保持着友谊。一直到我后来上了职高,她和我另外几个好朋友考入玫瑰学校高中部,我们还会在过年时互寄贺卡。直到更后来,也就是离“现在”更接近,维多利亚考上了大学后,我们便失去了联系。

有一段时间,我连接三个晚上梦到了她。我让这几个梦搞得精神衰弱,在最后一个梦里,我对她说:你知道吗?我梦到你了,我特别想你!幸好今天不是做梦,要不然我这些话怎么跟你说,我们都已经失去联系了!我想你……醒来后,我知道又是在做梦。我的泪刷地就流了下来。维多利亚,我想你!

真的,和维多利亚失去联系就像我丧失掉了和她一起经历的一大段岁月。我总是在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些曾和我有过长时间或短暂交往的朋友,有的人名字我都忘了。他们都是过客,是我不同阶段的见证,而和维多利亚的分离使我想到我生命中的一个点断开了,那个点消失了,在我找到它之前,它会一直孤立在那里。

3

初中时,我喜欢上了文学。曾在阳台上朗读《长恨歌》,还用钢笔一字一顿地抄下苏曼殊的《本事诗十首》。

无量春愁无量恨,一时都向指间鸣。

我亦艰难多病日,哪堪更听八云筝!

丈室番茶手自煎,语深香冷涕淋然。

生身阿母无情甚,为向摩耶问夙缘。

丹顿斐伦是我师,才如江海命如丝,

朱弦休为佳人绝,孤愤酸情欲语谁?

慵妆高阁鸣筝坐,羞为他人工笑颦。

镇日欢场忙不了,万家歌舞一闲身。

桃腮檀口坐吹笙,亲持红叶索题师。

还卿一钵无情泪,恨不相逢未剃时。

相怜病骨轻于蝶,梦入罗浮万里云。

赠尔多情多一卷,他年重拾石榴裙。

碧玉莫愁身世贱,同乡仙子独销魂。

袈裟点点凝樱瓣,半是胭脂半是泪。

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

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

九年面壁成空相,持锡归来悔晤卿。

我本负人今已矣,任他人作乐中筝。

4

昨天晚上我没有梦见维多利亚,梦到了另一个人,谢思霓。所有曾出现在我小说里的人物,他们的名字都是固定的。这样他们和他们自己之间就会有联系。当你某一天看到我的一篇小说,认识了他们中的某一个人,然后你可能记住了,也可能你忘了,接着去做你的事。而后来的某一天,你又看到了这个名字,你也许就会想起你曾经认识他的名字。这个人在小说中是和你认识的。

昨天晚上我就梦到了她。我们还在一个学校,是同学。我在梦里追问她一个问题。

我们以后还能像好朋友一样吗?在我们毕业以后。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兴趣和爱好不一样,我们的性格也不一样。但如果毕业以后我们就不再来往,这是让人多么伤心的一件事。

我忘了她怎么回答的。

醒来很久以后我才反应过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做关于学校的梦了。

这是一个好迹象。

有一段时间我被这种梦折磨得死去活来,这种总是梦见学校的梦永远都在提醒着我的过去,它让我焦灼。我永远都在梦见考试,永远都有梦见留级或是被开除。稍微好一点就是心想能不能坚持着上下来然后考大学?

这样我的生活就被分成两半。梦里的和现实的。我在很长一段时间总想上学。就是因为受不了总做这种梦。

当我把稿纸在桌子上一摊时,一切就都变了。我还是喜欢用笔写作,可不知道是太懒还是坐在电脑前能一边上网一边写,更多的时候我是坐在电脑前敲出字来。算起来,我一天时间有1/2都是坐在电脑前。

我好像已经不适应在家里的老写字台上,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摇滚歌曲一边写东西了。写东西总需要气氛,可这些气氛离我有点太远了。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适合什么样的气氛,喜欢什么样的,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陌生了。陌生到我一沉浸到其中就坐立不安的地步。

那墙上贴的贴画都是我一张张精心挑选的,还有乐队的海报。它们曾激励过我的梦想。当我以前总感慨怀才不遇时,我就常常盯着它们看。

人总是要有点理想。那时我就特喜欢“愤怒反抗体制”的主唱Zack.De.La.Rocha,我还亲过他的嘴唇,想以后就要找这样的男人。

而我永恒的女神Courtney.Love永远张着红唇,坦露着她美好的胸脯向我微笑着。

当另一个夜晚我再次梦到了学校,并清醒地意识到我很很多人都失去了联系时,我在痛苦中久久不能自拔。那些见证我过去的人,你们都在哪儿呢?现在过得好不好?

这些疑问绞着我的心,它让我感觉我像活在一座孤岛上。不要提三、四年前的朋友,就连我当初在写第一本书时的很多朋友,现在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我在我家换过二次电话号、我自己又换过一次手机号并搬到外面住了以后,就不再指望那些人能突然出现在眼前或电话机的另一头了。

有时候想想我为什么是一个念旧的人。

说真的我可能真的是一个不时髦了的、怀旧的人。

我总是能记清和每一个人交往、接触的过程,某些人太迅速地划过我的生命,一旦他出现,稍加引导我也能立刻想起他来。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孤独,而且越来越孤独。

曾经听过的音乐就像是曾经的情人,回头再听总有一丝感慨。

我是不是老了?

是不是只有老人才怀念过去?

不。

我从小就这样。

我说过,我是个活在过去的人。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5、6岁吧,我走在一堆高高的土堆上面,下面的大人说我像是“小大人”。我想当时她看到的我的面目表情就应该是“惆怅”。

在我很小的时候在某个地方和朋友们玩过粘土,过一段时间我经过那里已经再找不到粘土,我就很失落,很难受。

这种性格发展到后来,我就觉得我是一个找抽的人。

这是天生的,并且无能为力。

我觉得我写的这些完全就是“墓志铭”,可是当我躺在床上,别叫醒我,让我去做梦。

一做就做梦到学校的恶梦。

睁开眼又是另一场恶梦。

我就活在这种双面恶梦中、喘息着,不到死的那一天,欢乐和痛苦总是如影随形。

哦,我厌恶我自己。

甚至在说这话时,我也很厌恶这种语调。

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词:冻结。

5

我再次回到了17岁的时候,——睡不着,半夜爬起来写小说。这是我此时唯一能做的消遣,也是唯一能干的事。

就像17岁的时候,我打开收音机,坐在桌子旁开始听广播。就连广播都没变,还是伍洲彤的《零点乐话》。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号,天有点冷了。这一个月过得可真漫长。

我总是写着写着就不知道怎么写。

6

最近我经常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已经不正常了。我可能再也回不到过去。

我想我有必要看一下心理医生,可心理医生也应该不会了解我。

我有些害怕。因为这是我一个人面对,无论如何,只能由我一个人面对。

我对自己说,坚持住,不能死,更不能疯。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莫名流下眼泪,无法解释为何喜怒无常经常没有来由的脾气暴躁,我无法解释我的悲观。我试图分析我到底是为什么变成这样的,是什么事情改变了我的本性?

7

“林嘉芙”是我为《北京娃娃》里的主人公取的名字,这本书里的“我”也叫这个名字。第九章里的人物也出现在《北京娃娃》的第一章,出于连贯,那段我没有删去,不想看的人可以自动略过。

小说里的人物大部分名字都经过改动,在小说里他们都变成了新的人,对号入座我可不答应。也是在写小说的过程中,我才进一步了解了他们,当年我最喜欢的在我的文章里干巴巴的,这么多年看回来那个人真让我鄙视,而那个我不在乎不经意错过的,却逐渐凹现逐渐清晰,可惜他是既存在又飘远。

要说的是,我不同情任何人。除了街上推着小车卖杂货以此为生的老头老太太。

也就是说,我同情任何人。同情“我”,同情“你”,同情每个人看不见的“小”。

8

这本书是和《2条命——世界上狂野的少年们》同时进行的,写了大概2万字的时候,我停了笔,专心创作《2条命》。那时候我对于此书比《2条命》有着更漫长的创作周期毫无预感。《2条命》写完后有一年时间,我没有写任何小说,只是周游各地,忙着谈恋爱,偶尔写诗。时间还挺好打发的,我恢复了正常作息,疯狂或者说是平淡地度日。总之一句话,《2条命》给我带来的种种愉悦和阴影都被我抛之脑后。

无法被我抛之脑后的是我曾经的记忆,好像总有什么在呼喊着我,原来就是这本被我弃之一边刚开了个头的小说。我也想借此整理一下我的心路历程,也就是小说里的“我”的心路历程。作为经历,它在十几年前就已成形。作为小说,它也是必须要走过的一步。在我写过了前三本长篇小说以后,应该给它们再补上一个开头了。“林嘉芙”不是从天而降,不是凭空出现,她曾经是真实的我,被我甩到过去的不堪回首的我。我一直在回避写她,但这本当时未完成的书在呼喊着我,希望它能带我重返过去,帮我解开那一个个的迷题。

我战栗不安,像见了鬼。尤如翻开一幅波澜壮阔的画面,以往的岁月震惊了我,即使这本书里写的也就是普通平凡的初中生的噩梦——每个人记忆里都有的或多或少的噩梦。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把文中主人公的变化和与变化作斗争的过程纪录下来。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真希望能还原生活,可在我试着写了几章之后,就发现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这是一部以人物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但许多对话都是我编出来的。大的事件我记得很清楚,小的细节就流失在记忆的黑洞里了。这倒符合了“虚构”——更有文化的人都说这是小说的基本要素。那就算我歪打正着吧。

最好有录像机和日记把当时的全部都不偏不倚地记录下来,可惜当年的日记和作品已经已被销毁。现在的我离这本小说里的“我”太远,我可能再也回不到过去。如果能够重返过去,也许我就能改写结局。

9

我梦到了文中的贺维特。我跌跌撞撞地跑到一条江边或者是海边,发现他坐在一座山洞后面静静凝视着海面。那种专注神情令我很感动。我走到他身边坐下,短暂的对视我们就懂得了彼此的想法。那种在现实中无数次被打乱被纷扰开的心灵相通。

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有傍晚时分漫天的红色彩霞和圆圆的夕阳。我轻巧地走下台阶。

第六章

光阴的故事

暑假,我跟着父母和弟弟一起回老家。没有直达的车,我们从北京火车站一直坐到潍坊,然后再坐三、四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能到三姨所在的小城。休息一天半天,继续坐几个小时的车回村才算到达目的地。

潍坊站和所有中小城市的火车站一样,混乱拥挤,地上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到处都是纸屑和垃圾,苍蝇四处乱飞,人们的表情不是痴呆就是聪明得过了头。我已经学会了控制自己,坐长途车的前几个小时能睡就睡,睡醒了就吃几根我妈给我准备的黄瓜,看她的眼神好像对我很担忧,是啊,坐汽车确实是我过不去又不得不过去的一道坎。还有一百多公里就到镇上时,我终于忍不住吐了起来。

三姨工作和居住的城镇是个临海城市,这座小城市治理得不错,市花是月季,小学时学校还组织我们每人捐两盆花给每年都有的月季节。这个小城市几年以后遍布网吧,成功地和国际接上了轨。

我有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爱我。我平时经常去姥姥家找舅舅陪我玩,夏天我的两个表哥就带我粘知了爬树下河捞鱼和跟村里的小伙伴们打扑克。有一天,和我住在一个村里的波哥哥带我去西边村里找光哥哥,我们走过一条小河,光哥哥就站在河前边等着我们。他们两个神秘兮兮地叫我闭上眼睛别动,我闭上眼睛,“睁开吧!”他们喊,“给你看个好东西!”原来是光哥哥给我抓的几条小鱼,看着他们笑得那么开心,我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比我小一岁的表妹住在十里地之外的张格庄。她从小就听我的,我们什么都说。哥哥们宠着我,姨姨和姨夫们都怜爱我,妹妹让着我,有时候我真想有个姐姐,如果有个姐姐,我会听她的话吗?我会服她吗?可能如果有个姐姐,我就能学到更多成长的道理了。

成长于这样无私的爱中的我长大之后再也无法感到满足,无论别人怎么爱我,我都觉得无法和童年时代的亲人的爱相比。我从小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任性孩子,也很讨大人的欢心,我还会头上扎上三姨的蓝蝴蝶结去给邻居家的大爷跳我自己编的舞。有时候我也会触怒到大人,小学五年级时常老师就曾经拍着桌子骂我无法无天,心里藏着许多主意,根本不把大人们放在眼里。

啊,小时候,童年!无忧无虑胡作非为的童年。小学一年级的六一儿童节,女生要在舞台上表演“采蘑菇的小姑娘”,村里有家人是做生意的,没有店铺,就在家里卖。我在他们家看中了一双红绿相间的长筒袜,闹着让三姨给我买。三姨不同意,我就软磨硬泡,还差点躺到地上打滚。袜子到手后刚穿了一次就破了,结果儿童节时大家都穿着学校发的白色长筒袜。他们家里有2个女孩,妹妹叫如花似玉,娇滴滴的;姐姐长得高,模特身材,就是佝偻着腰,面黄肌瘦,吃得再多也不长肉。父母对待那个不好看的女儿更好些。村里有人议论她是他们捡来的。小学二年级的春天我一个人跑去离村子好几里地的草地摘野花,碰到了许多中学生,他们跟我聊天给我讲故事说我特有意思居然一个人跑出来玩。后来我美美地在草上睡去,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醒来后他们都走了,我揉揉眼,刚才发生的事情都像做了个梦。后来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小学三年级我来北京了。临走那天晚上,我在蚊帐里睡觉,三姨送给我一个铅笔盒,悄悄放在我枕头下面。我一直以为是那种塑料的设置先进的,没想到是铁的。就像我刚入队时我以为我的红领巾是绸的没想到是布的。夏天我们总是想着偷邻村地里的葡萄,大人吓唬我们“地里有地雷”。

刚见到村头的小卖部,我就特激动。里面的老板娘对我特好,上幼儿园时我和她儿子眉来眼去,抱着在村前的大树下边亲吻边打滚。当然他的妈妈不知道这些。

村后面孤零零地耸立着一座房子,正对着马路,看起来很不协调,像是这座村子分出去的一部分。那是云姿一家。

我们躺在地上,用她家的老式熊猫牌录音机听罗大佑的《那是我所不能了解的事》:“无聊的日子总是会写点无聊的歌曲,无聊的天气总是会下起一点毛毛雨,笼中的青鸟天天在唱着悲伤的歌曲,谁说它不懂神秘的爱情善变的道理……一阵一阵的飘来是秋天恼人的雨……”

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静静地躺着,不说话。我看池莉的《绿水长流》,她在想心事。

外面哗哗下起雨来,我们穿着塑料凉鞋到门口看了看大雨中的村庄。空气清新无比,天气暗淡,像笼着层雾。

啊,我的乡村。下着雨的乡村。夏天曾脱下鞋光着脚走在软绵绵的乡间土路上和妹妹一起给收麦子的大人送午饭,和妹妹在田地里捉蚂蚱。在打谷场上坐着数星星看月亮,我能一直翻跟头直到晕头转向。现在我又回来了,我的农村。我就站在这里,和我童年时期的小伙伴。我们站在地势较高的地方,打量着整座村子。

我一直认为云姿长得很漂亮,她是真正的浓眉大眼,皮肤白净无暇,一笑就露出酒窝儿和两排整齐的白牙。她美得很标准,不像那个生意人家里的妹妹那么妩媚。这么漂亮的女孩的家庭生活却不是很幸福,她爸妈重男轻女,更宠爱她的弟弟,小时候经常看到她搂着弟弟默默流泪。村里还有位女孩家也是这种情况,让人印象很深的是那个女孩经常拉着弟弟的手,碰到了也不多与人说话,只是眉宇间流露出一种紧张和惶恐。她长得很单薄,尖尖的三角脸,稍有点上吊的眉稍,后来我看琼瑶的小说《青青河边草》总是无意中想起她来。而云姿要比她健康多了。

我先到贝贝妹妹家住了几天,农村的学校放假晚,她们那时候还在上课。她早晨五点半就得起床上学,等她回来时已经七点多了。我们吃过晚饭就到院里跳绳跑步,总之所有能减肥的运动我们都一样不落。我们都不胖,可现在以瘦为美。阿萌曾和我聊过这个话题,我们都觉得像我们这样的一米六出头的身高80斤就是极限了。当然我们谁都没达标。

她从小就比我黑比我瘦,这个夏天她穿着白色短袖衬衫和蓝色裤子,长发梳成麻花辫,心如止水,像大家闺秀一样微微笑着,像个淑女般矜持。每个女孩都有最漂亮的时候,就像我我小学四年级时和我妹妹现在。她妈,也就是我二姨,还从北京给她捎回一条粉红色的锻子连衣裙,害得我直埋怨我妈怎么也不给我买一条。

她们村比我们村要穷不少。晚上我们两个去供销社买泡泡糖,就是那种一粒一粒的五颜六色的小圆球,我最喜欢吃白色的奶油味儿。供销社门前坐着几位村民围着打扑克,昏黄的灯光照着他们悠闲自得的表情,耳朵后面夹着廉价香烟,我贪婪地看着他们,觉得他们真快乐。供销社还跟小时候的记忆里一样,房梁上悬着只灯泡,脚底下是泥地,放在玻璃板下面的柜台里的物品稀少实用,我们挑了两盒糖和别的什么小东西,就出了门去爆苞米花。

“砰……”地一声,苞米都炸成了一个个又大又白的花朵,还有一些没炸开的黄玉米粒儿崩到了地上,像一朵朵未曾开放的小白花。“还记得咱小时候一起等爆苞米花吗?刚爆开你就满地找玉米粒儿……”

在妹妹家住了三天,我迫不及待地回了村。我哥已经当兵走了,告不下假,没回家。我就住在他原来住过的小屋,里面还是他走之前的样子,墙上贴着明星海报,客厅的橱窗是“红楼梦”里的经典人物照,抽屉里还扔着几本武侠小说。每天大早晨就有我哥原来的伙伴来敲窗户叫我起来玩,他们都比我大几岁,我也都叫哥。原来起床我都特磨蹭,现在一听敲窗声“蹭”地就爬起来,穿上衣服就去找他们玩。赶集时在卖眼镜的小摊上我发现了一只心爱的墨镜,他们都说我戴着好着,最终我也没买。第二天我突然后悔了,他们就笑,说可能没了,只能下回赶集再说了。

以前的小伙伴现在一个个都长成了少年。我和妹妹一家家过去找他们,看镜框里的照片,吃瓜子和糖块,聊从前和现在的故事。那些熟悉的名字还是那样熟悉,就像我从未离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短短几年后,我们都像拔节的小树般成长起来,此时我们还很懵懂,处在成熟与青涩的边界线。我们还没有完全长大,村子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华东比我小一岁,跟我妹是同学,小时候好像对他没什么印象。也是啊,那时候年龄相差一岁就好像差距很大了。他又黑又瘦,出乎意料,他也喜欢文学,借走了我带来的几本书。

我、妹妹、云姿、华东一起结伴走到镇里的“中心小学”,这是我们的母校,我曾在这里一起度过两年的小学时光。学校门口有几十层高高的楼梯,必须爬上去才能进校门。为什么这样设计呢?学校没什么变化,只是地由原来的土地变成了水泥地。几排整齐的平房教室,还有学生在补课。东边是老师宿舍和他们的自留地,稀稀拉拉地种着蔬果和鲜花。

“要不要去看看原来教你的老师?”他们问我。

“不了。”我有点扭捏,想想挺不好意思的,我小时候虽然也是个听课的好学生,免不了也有调皮捣蛋的时候。还记得有位老师特别严厉,同学都说她打起人来可疼了,我可没挨过她耳光。就是有回上课走神突然发现她正站在我身后,她用教鞭轻轻敲了一下我课桌,吓了我一跳。

那会儿我们班有位大队长,全年级可就这一位。她长得又高又好看,学习又好,不知怎么的就有了风言风语,学生都说她转来之前曾经留过级。到现在她的面容已经模糊,就记得她长头发,胳膊上别着三道杠。

我们趴在教室门口看了一会,一位男老师走了出来,问我们干嘛来,我们都说过来看看,原来在这上学的。“你也是啊?”他看着我,让我有点不好意思。“她现在在北京上学呢!”他们对他说。

我们慢慢走出学校,回村的路上在附近的中学操场上看到正在打篮球的几个小孩,都是认识的,也就停下来说了会儿话。

现在我真想令时光停止或者倒流,就像村边的那条河水,从小我们就在河里洗头游泳,现在没人在河里洗头洗澡了,可河水一直流淌不息。河上的那座通往邻村的小桥被冲断了几次,后来没补,就那么断着停在河面上。

舅舅的形象在我心里一直特酷。八十年代末他烫着卷发,戴茶色蛤蟆镜,斜坐在摩托车上的身影潇洒无比。我五、六岁的时候,舅舅在考高中,他的房间就在厨房旁边,我常常去他屋里的壁橱里偷姜糖吃,就是那种黄色的姜片上洒满白糖,一动就往下掉糖。吃多了就胃疼。他的小屋里就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昏黄的调子,像农村下着的春雨。暗暗的,淅淅沥沥,滴滴答答。

现在他家的双胞胎都已经两岁多了,一男一女,总是哭闹不停。而我留在记忆里的还是我是一个小不点儿,每天缠着舅舅带我玩。有一回他骗我说地里有种虫子一只可以卖五块钱。五块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可是笔巨款。我钱迷心窍,立刻开始挖。我挖了好几只,让舅舅带我去卖,他哈哈大笑说逗我玩,气得我几天没理他,没他陪着玩心里又空落落的,只好把绳子拴在两棵树中间开始荡秋千,一荡一荡,不知道在想什么。现在一转眼舅舅的孩子都能满街跑了……

就像四季总是如此分明,我也不知为何记忆里的极乐总是发生在夏天。可能是因为那是我们在天气干躁、阳光明亮、雨份充足的北方。地图上甚至找不到的小农村,离海近,村子四周是农田和丘陵,前面有连绵起伏的山脉。出产大理石和黄金,最常见的花是月季。在我们以前住过的小院子里种着缠绕着盛开的小朵白色和淡粉红色的蔷薇花,不像月季这般大家闺秀,反倒有种羞涩的情怀。墙边种着棵石榴树,我喜欢它们艳丽的橙色花朵,常用它们和凤仙花一起来染指甲。姥姥家的葡萄架每年夏天都长得枝繁叶茂,每年我们都坐下下面吃葡萄。现在这个院子给了舅舅,他们不擅常打理,院里有点荒芜,葡萄架也干枯了,姥姥姥爷却不觉得怎么可惜,他们就是这样自然、淡泊。屋子前的一小块水泥地是我童年时夏天洗澡的地方,每次想洗澡了就放一大盆井水晒在阳光下,等水被阳光晒得滚烫了就跳进去边晒太阳边洗澡。我最初的性别意识就是我可以约别的女孩一起玩,但不愿意和她们一起洗澡。有回我正在洗澡,有个女孩正好来找我,她说她也想洗,我就给她也晒了一盆。我们洗澡的时候肯定得聊天,我一直目不斜视,不肯转头,就目视前方好像在对空气说话。

我知道她为什么想在我这里洗澡。跟我正好相反,她算是个不受人待见的孩子。父母早就离婚了,这在村里不多见,她妈对她爱搭不理,只有爷爷对她好。她妈妈略有姿色,村里常有妇女议论她不正经,平时她自己单住一间房,行踪神秘。她和爷爷分别住在西屋,东屋和西屋之间有个小院,里面种着几株海棠花。她们家很穷,没什么经济来源,一个月只用两度电。

她变化很大,以前总是很邋遢,没人愿意理她,只有我愿意跟她玩。如今她变成了一位皮肤白嫩的高个子少女,她的眼眸不是黑色,而是褐色的,很灵动。头发也是黄褐色,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像洒满了金粉。她妈妈已经不在村里了,听说嫁到了山西。

四姨夫总给我讲在东北深山里挖人参的故事,听着我和妹妹又期待又害怕,常常他讲着讲着,我们就绻在被窝里睡着了。四姨家离我们村比较远,大概二十多里地,那边地势略高一些,他们的家就像住在山上,四周都是一座座的风干后的土黄色的坑,我常望着它们发呆。四姨家里种着许多果树,还有栗子和草莓,白天时他们带着我和妹妹到地里去摘草莓吃。这些草莓没城里的大,我们顾不上洗,直接在衣服上抹一把就开始吃。再后来我和妹妹还答应四姨父去他们家玩,临到他来村里接我们时,妹妹又变卦了,说想留在姥姥家。“都答应了……”我求她跟我一起去,她就是笑着不答,看着四姨父期待又带着失望的眼神,我一咬牙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自己去了。

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刺瞎我的狗眼

耀瞎我的双眼

与往常一样的傍晚
我穿好黑靴子、黑裤子和一件从二手店里买来的美军夹克
出去约会
它领子上有一排方钉
也许是某个小朋克以前穿过的
很便宜,也可以说它很贵
没有人买它,直到碰到了我
直到成年后
我才开始穿黑色的裤子和鞋
我讨厌黑色
它令我感觉压抑
那一次是因为我的狗死了
我才连穿了三天的黑衣服
20岁以前
我只喜欢涂深色的嘴唇
染红色的头发
每次都将新人覆盖旧人
每次我都对新人滔滔不绝地诉说
我见过的光芒
至于它们是怎么耀瞎我的双眼
我避之不提
总是期待这一次的冒险强过上次
更期待的是彻底的摧毁
我已经积蓄了足够的力量
可以再玩一次
2010,11,4

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

从下午开始回家

从下午开始回家

1

生活被我攥在手里
我却时常松开
这是不是说明
我依然不愿意
熟练地掌握
这个世界

2

在公交车站等车
看到形形色色的人
都是打车的时候看不到的
他们不着急
比我从容
我更不着急
我有的是时间
可以坐错车
我点上一支烟
在报摊买了一张《南方周末》
站在我前面的大哥
在看《环球时报》
很爱学习的样子

3

我向售票员打听
哪站下车可以换地铁
她露出一口白牙笑了
“哪站都不能,
如果你要坐地铁,你根本就不该上这趟车。”
“我只要离开
——这儿就成了。”
我指着窗外
她听懂了,
“那你可以在任何一站下车。”

4

路过装甲兵指挥学院
一道围墙隔开它和我们
这里的操场很大
许多穿军装的学员
聚集在操场上
有些在列队等待
有些在集合
阳光太刺眼了
他们的军装
太耀眼了
看不清楚了
车就要开走了

5

我睡着了
我在不知道是哪站的地方下了车
它的名字不是“海洋尽头”
我也不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飞猪
天色还亮
我的《南方周末》就不要了
售票员给我写的小纸条上面有我要换的车名
我看了一眼
决定忘掉
2010,10,30

空军招待所

空军招待所

 

在我住的楼的对面
是一座跟我住的楼
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楼
都是三层都是十几年前
同一设计师的作品
它刷上了一层新漆
这是唯一有别于另外几幢楼的地方
在夜晚,它总有一扇窗户
亮着光
常有黑色的白色军牌的车进出
如划动在宇宙里的航船
或水下潜艇
易被忽略
其余时间
大门紧闭
我们相安无事
他们放他们的流行歌
我放我的摇滚乐
我们遥遥相望
我决定
最终会有一天
我要去这里住一下

 

他上路了,再也没回来

早饭是一杯咖啡和几枝烟
我坐在阳台的阳光里看《上车走人》
这本书几年前我买过
被某个朋友借走
再没还给我
我已不记得是谁借走这本书
他从记忆中钻出来
“哎,这本书我带走了”
就再也没回来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那时你正在百无聊赖或者写诗

联合广场,我们一起看电影

谁是那个和我一样
坐在电影院里
把字幕都看完的人
灯光逐渐亮起
音乐还在持续
人们怅然若失
他们知道
他们无法毁灭那个天才
2010,10,13

夜晚的辛吉丝卡

下午我在书店
买了一本波兰女诗人的诗集
很贵
但还是买了
每次读到她的诗
都带给我好心情
让我有足够的底气
让喋喋不休的群众去死
2010,10,12

他叫我妹妹

他叫我妹妹
他叫我朋友
这真让人惊讶
朋友这个词
被随口叫出来
真让人惊讶
像叫另外一个人
朋友这个词
从未像此时一样陌生
我要答得很迅速
好或者没问题
我猜我是以另外一种身份
回答

2010,10,12

布鲁克林一夜

很久以来,
没把自己视为一个怪人
蹲在墙角写诗
屋里的摇滚乐队
仍在表演
朋友为你买了两杯
金汤力
在喝过一杯干白和一杯威士忌以后
这时有两个人走过来
其中一个人说他叫查理
“你是为那本杂志工作的日本人吗?”
他问正在墙角蹲着写诗的我
“不,我是中国的。”
他向我道歉
“这真的没关系。”我说
从哪儿来的没关系
而我是为了自己工作
这只要自己明白就好
“我也有支乐队”他说
“我也曾玩过乐队”我说
就是这样一个夜晚
我们在外面抽烟
屋里来自加洲的
乐队仍在表演
天不是很寒
就是这样的
一个夜晚
屋里的乐队仍在表演
我的爱人已经变成了
朋友
陌生人也已经
变成了朋友
你知道,这没什么不同
北京或者纽约
加洲或者东京
我们永远都会遇到
几个陌生人
他们走过来
向你介绍自己
那时你百无聊赖
或者正在写诗
2010年10月15日

普通一夜

这让我想起
初夜
或什么东西
在2009年的春天
那时天还很冷
一个女孩
买了20美元的可卡因
与我分享
没有理由拒绝
平生第一次
这一次
毒贩免费给了他一点货
没有理由拒绝
我试了
第二次

在这个故事里
我试图讲述的
不是关于我
而是他们
2010,10,15

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

活不下去——节选自《2条命——世界上狂野的少年们》

第十章

厌世者

蓝色寂寞去通州上学后有一天来看过遇断。说他前几天自杀了。

应该是自杀未遂,不然他也来不了。

他挽起袖子,遇断这才看到他戴了一个绿色的护腕,蓝色寂寞自己把手上的护腕摘下,他皮肤上盘桓着深深浅浅的道子暴露出来,还有黑色的缝针的线。

你为什么要自杀?遇断问。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太无聊了。蓝色寂寞说。

当时我被送到医缝针,我觉得一点也不疼。当时头脑一片空白。医生让我别把创可贴撕下来,他妈的,我才不管呢,我一出医院就给扯下来了。

你想过自杀吗?蓝色寂寞问。

想过。

那你会自杀吗?

不知道。

除非……除非我对这个世界完全绝望。而我现在只是失望。永远地失望。我不知道什么叫绝望。我只知道失望。无论我做出什么样的努力,得到的只是失望。屡试不爽。我没看到奇迹,只感受到命运无情地笼罩。

你在找什么?蓝色寂寞转而问她。

“我 小时候看动画片,里面有一句歌词是这样唱的‘他纯洁又可爱,大方又天真’。没错儿,我就在找那种东西。他天真又真诚,他坚定又聪明。非常健康,心意相通。 一点也不粗暴一点也不变态,很纯洁,互相都很开心。又是友谊又是爱。像做爱的感觉,像小时候的感觉。不会因为嫉妒而吵架,不会因为喜欢上别人而生气,我已 经厌倦了爱情,我只是要找到小时候的感觉。”

她在找那种绝对坚定、绝对纯粹的东西。无论它是一个人还是一种信仰。她一生都在找。她说,只要她的心还没死,她就永远找下去。

有 段时间曾经迷恋自杀的话题,可惜身边永远没有人真枪实剑地去死。这真让人绝望,她遇到的只是一堆“热爱”自杀的家伙,迷恋自杀也能带来一种浪漫气氛,只是 这种病兮兮的心态她不欣赏,她巴不得有人说死就死,干脆利落。如果不去“真”死,就别说“要”自杀。明确说自己对自杀有好感不结了。

想到一个写诗、听摇滚、写小说、混着的年轻人。非常瘦。一个永远嘴里永远会哼着歌的人。一个哪怕身上不超过十块钱在陌生的城市仍然会主动掏出钱来请朋友抽烟喝可乐的人。从紫城混到了S城,一直写诗。终于开始工作。必须要工作,因为要生存。

延延说,丫头,好久没联系了,你还好吗?很想你。

阳阳说,我正在梦幻岛上看星星。我叫游泳的小熊把带你来梦幻岛的方法带到你梦里。今晚梦里见。我把你的名字种成了花。我想你,姐姐。

芝麻,只有你知道我,不是么?我永远学不会势利和谱大,我会和所有真诚的人认识,我也愿意,不在乎别人说什么。身份、姿态在我看来都是无所谓的,都是可笑的。人生就是一个悲剧,这实在没办法。

在S城和K城的举行足球赛的那个晚上,遇断在工体门口遇到了宝莹和谢北。她突然有些理解他们了。黑暗中,人际嘈杂中,谢北向遇断伸过来一只手。

遇断紧紧攥住了那只手。我们都长大了。

多么怀念那丰盛激烈的过去,那么真诚。

还看到了小四,他和谢北、宝莹在一起,灯光下,小四向遇断露出羞涩的笑容。

我们都长大了。

世界上最优秀的年轻人。最坚强的少年们。都逐渐消失,缩回了自己的角落。你们在哪儿?

遇断觉得她应该写一部小说,写下他们这一代人的悲剧和永远无法实现的理想。写出挣扎、迷茫和泪水。写下红色的血液和黑色的希望。愿文字像暗夜一样,像尘土,永不消逝,永远飘浮在这人世间。

她有预感,也许她会死去。就像那些灵魂已经死去的人们。

也许会一直活下去,像行尸走肉。内心激荡,外表淡漠。我们这一代人活得不痛不痒不死不活,就算鼓足勇气说出痛苦仍然会有人说这是无病呻吟。

我是无病呻吟吗?芝麻?

保持你的坚定和纯洁,还有独立吧。

可我觉得寂寞。从开始到现在。我只是想有个说说话的人,有个心灵伙伴。

她再也没见过小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小强不再给她发短信。“小强……”好孩子楠楠低念着他的名字,有一天晚上她梦到了小强。梦醒了以后,好孩子楠楠感到无限失落。她给小强发短信说,我梦到了你。能不能分一点儿爱给我?只要一点点就好。

和小强在一起的时间总像在梦里。这就是她为什么迷恋他的原因。他和他的那些朋友,给了她类似“爱”的感觉。

她 知道小强有家庭,他的妻子小Y是那么可爱。小Y还给好孩子楠楠发短信说她变成了小红鬼。小Y在和小强吃好吃的饭时还会想着下回带好孩子楠楠来一起吃。小Y 还送给过好孩子楠楠一袋熏衣草的香料,她说把它放到枕头底下,就会睡得特别香。小Y还送给好孩子楠楠一个粉红色的护腕儿,上面有三条深粉色的横道儿。小Y 小小的,手腕细细的。

“天呐,我是多么爱他们啊!可他们为什么不再与我联系?难道他们厌倦了我?难道他们不再爱我?”

不知道原因。也没有冲动到立刻给他们打电话或去找他们的地步。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怕小强和小Y看到她急切的神情,怕他们对此感到不可理解。

他们对彼此坦诚、没有秘密,可作为他们的情人却太痛苦了。她不尤自主想起了萨特和波夫瓦。

他们都是成年人了,可她在他们面前只是个小孩,还玩不起这游戏。没有足够的智慧和定力。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说爱她,也许她只是个陪衬。

那几天,她天天听《Knockin’ On Heaven’s Door》,那“耶耶耶”的叹息像是歌者代她发出的。

就像无数次、就像每一次,从来没有过例外――她最担心的事都已经发生了。

那天和小强在鼓楼的见面,的确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小强死了。他因吸毒过量死在了“Never Hood”法实施的前夜。

我恨这个世界

“永远记着我,妈妈啊,北京!”

Never Hood法一实行,遇断就感觉到了。那天她做了一个梦,是笑醒的,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是真正的开心!
她梦到她们学校有一些外国学生来参加联谊,她喜欢上其中一个男孩。他好像穿这种颜色的衣服。是冬天,学生都穿着各种漂亮颜色的羽绒服。她穿着她现实生活中的那件黑色的。
有个男孩和她开玩笑,把她的两只脚绑起来,她看到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在前边,于是装作摔倒,一下子摔到他身上。结果他也顺势趴在她身上,她当时真的开心死了。哈哈。
后来他们闹着玩先走,遇断一蹦一蹦地跟着,原来他们进了音像店。遇断也想跟着进去看看他们喜欢什么音乐。她想,用音乐来交流各自的喜好最好了,这样省去了语言的麻烦。
进去后看到一些人在楼梯那里照相,还看到了她小学时的同学,正有人给他涂睫毛膏。他一直女里女气,她也不惊讶。看到遇断,同学说,让你穿得朴素点,也不能这么朴素啊。遇断问他现在在做什么,他说什么什么,她说,哦,是不是演员经纪人什么的。
有人给他们发传单,是为了和外国学生交流用的调查表,每个人填了上交学校,有年龄,性别,爱好什么的。还有外国学生所在宾馆的详细地址和照片。
出了音像店他们排队回校。一个喜欢遇断的男孩突然抱着她走了几步,他放下她时遇断感激地对他说:“谢谢”。
她穿过穿着颜色非常漂亮的羽绒服(两种很相近的颜色)的学生,看到自己穿的是黑色的羽绒服,就像她平时穿的那件,然后走到她的队伍。
她前面的同学跟她说,“看‘柠檬派’!”遇断回头一看,果然有一个穿着鲜亮的黄色羽绒服的男生,既高大又帅 ,但不是她喜欢的那个。

同学说,过会儿再看。于是过了一秒钟,她又回过头,想看看这个她喜欢的人到底怎么样。
结果同学指着前方说,我说的“柠檬派”是这个啊!
遇断抬头一看,不远处有一个大的广告牌,是柠檬派的广告,哈哈,她当时就笑出来了。
她们也笑了。前面的女生还开玩笑闹着说:我能靠近你……然后向她扑过来。
哈哈,她真的是被自己笑醒的。她太开心了。
半醒半睡时她留恋这个梦,不愿意彻底醒来。

醒来后她发现她躺在床上,身体在变软,在一点点碎掉。

有的事情,说起来可怕,真要落到自己头上,也就那么回事。总之现在没什么思维,看着自己的身体就像着着电影里陌生人的身体一样,丝毫不为所动,也没有恐惧。

她闭上了眼睛。

在那个夜里,无数像她一样的孩子(也有中年人和老头,比例小一些)都发生了同样的变化。他们都要在这个夜晚接受自己的命运。属于他们这一代人悲剧的命运。这社会真的会磨平人身上的棱角,从这点上讲,真可悲。

还是这个国家可悲?

如果不出意外,明天早晨起来他们就都会变成“新人”,以前的记忆将永远模糊,像被水浸过一样,不会有遗憾也不会有怀念。

那个对她说“每当想到离开,我就心酸,我没有留给这个世界一点痕迹,我的父亲,是朴实的农民,他们虽然严重束缚了我的思想。可我仍觉得对不起他们,我妈妈,我妈妈,那个瘦小的女人,这辈子还没去过首都,没出过内蒙这个自治区”的男孩子就要丧失他的记忆。

他梦见他走在山路上,抬头看天,天是那么蓝,妈妈在家里做饭等他回家,想到这里,他的脚步就轻快起来。

那个对她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姐姐。我觉得我现在倍受现实和思想上的双重折磨。

我 最爱的人舅舅去年死了,我唯一的弟弟现在还在少管所。对于这些我都无能为力。还坐在这里上网,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被拖出去斩了啊!思想上一方面想考个大学起 码对得起家人,但是我就是不能安静的呆在学校,我太讨厌那儿的老师了,学生一犯错误就赶出教室,不送烟不让进,我真想打他。我爱着文学,很想写出自己的困 惑和痛苦,很想写出自己最爱的舅舅,可是我总是写不出来,想找些书看看,但我们这里就是没书,加上我从小没怎么买书,竟然不会买,有了钱就跑来上网,以为 可以学到一些东西,可是总觉得除了贴些小说就是在浪费时间和钱。

还有好多,我的家庭,我的父亲,我的母亲,都很难说清楚,他们离过婚,我爸爸总是打我妈妈,后来我妈妈为了我和弟弟又回来了。我的童年,我感觉我越说越痛苦。

姐, 说真的,我不知道给你写的信里说过没有,我只打算活到31岁,在此之前我要写出一本书,来反应我父系家族和我母系家族的悲剧,一定要写一部深刻的书,哪怕 我一世贫穷。以前我的理想多着呢,考复旦啊,开公司啊,开书店啊,可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这些对我都不重要了。我现在只喜欢文学和哲学。喜欢思想,喜欢灵 魂。虽然我看的书少,给不了这些东西定义,但是我以后就是做民工也要朝着这方面努力。我都跟你说不清楚我对舅舅的那种感觉,真的,我们太像了,同样属牛, 算命书上命都是三年多一点,他整整大我12岁,从小对我太好了”的男孩他就要丧失他的记忆。

他梦到自己变回了小时候,穿着蓝白道的运动衣,在操场上做操,周围的同学穿着整齐的校服,老师在台上吹上哨子,喊着“一、二、一”。

她静静躺在床上,她搂着心爱的玩具熊“芝麻”。明天就是新的一天。那个说过“无论如何,我是真正地活过,想真正地活过。我曾经挣扎,曾经努力,想改变我们的命运,想写下我们共同的痛苦”的女孩,就要丧失属于她的记忆了,她的名字叫遇断。

“你能想起你的童年吗?”

“童年,我的童年……”

童年时妈妈拉着遇断的手坐公共汽车到城里找爸爸,她吐了一地,脏东西溅到了周围乘客的身上,那是一位年轻的叔叔,他没有不耐烦和发怒,他只是看了看她,然后拿出纸来擦衣服。他穿着一身西装,也许正要去见女朋友。

好孩子楠楠就要失去记忆了。她的爱人呢?她的小强呢?她这一辈子得到过什么快乐么?那么为什么她还要活下去。为什么她还要记得。

真有小Z和小强这个人么?好孩子楠楠突然迷惑起来。她常常感觉自己不存在,像活在电影和书里。或者是那些和她相遇的人不存在。一抬头,却看到放在电脑旁边音响上的海军军帽。那是小Z的军帽吧?

她赶紧把枕头翻开,看到一小袋熏衣草和它散发出的淡淡香味儿。那是小Y曾送给她的吧?

是芝麻救了遇断。芝麻突然对她说:我知道怎么破解这药的办法。

这办法只有在药实施之中才能解开。而这药的药效到最后简直快得迅雷不及掩耳。而且不会留下任何记忆。

她是唯一幸存者。

而好孩子楠楠则永远地丧失了她的记忆。

芝麻说:我一直爱着你。我一直生活在你的身边。你每天搂着我睡觉,你心中的梦想,我都会知道。你记得你实现了多少你的梦想吗?

我的梦想……

17岁我离开了学校,开始写小说。

18岁出版我的《77》。

19岁出版我的《Never Mind》。

20岁时许多外国人也知道了我的名字。

现在我21岁了。可以去死了。

如果说以后还有什么梦想没有实现,那就是我想拍一部关于文革的电影。

想当兵。弃笔从戎。而我却当不成兵。这是我一辈子也实现不了的梦想。

所有尘世的名利,都是云烟。那不是我所想要。

我们这一代人,没有大革命,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经历过经济危机。你知道我们是多么艰难才成长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吗?!

我 要离开X国,这里已经没有我的梦想。我撕掉了所有墙上我曾经一张张贴上去的我珍爱的海报,焚烧了我全部的日记。那些已经流传出去的书是再也收不回来了。我 想消失掉,消失在另一个国家,我的青春却已经留在了X国,我的青春已经毁灭。我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我,曾经的遇断已经死了。信仰、理想、未来、爱情、童年、 往事……这些词汇所包涵的意义在我头脑里已经模糊,再也不明确。我的书和杂志铺满了整个地面,曾经每一本都是我最喜欢的,曾经我有一大柜子装得满满的报纸 和杂志,它们都是我精心收藏的,里面有我喜欢的作者和文章,我那时候多喜欢看它们啊,不忍心扔掉那些被我妈称为“垃圾”的故纸堆,那些文章有些我还拿圆珠 笔划上了道儿,有些我喜欢的词儿和句子我会在看到它们的几秒钟内迫不及待地抄到我的小笔记本上,但这些东西现在看来一点价值都没有,随时可以抛弃。我都不 觉得疼呢!我要离开我的家,离开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大院儿,离开所有我爱过的人和爱我过的人。也许那些爱,都是错爱。也许我和他们的做爱不是做爱而是作孽。 那些文字、那些人、那些情感、那些天气和叹息,我统统怀疑,我怀疑你们的所有……

是的。 “你为什么要自杀呢?”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寂寞。”

离开。彻底地离开。你早就受够了,可为什么还留在这个地狱里?

我不知道。

看,这就是你们这一代人的悲剧。

都不知道为什么,就留在这个地狱了。

芝麻说,你所讲的,我都知道。我都在关注着你。

我知道你的梦想,不在这些具体的俗物上。

芝麻说,因为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你也不属于。你是英雄,这是你的使命,你的使命便是,与目前的社会做斗争。而我,是你的守护者。

没有人能打败你。这个世界需要你的存在。

新的战争即将开始。

“芝麻,在走之前,我要去做一件事。”

请带我找到她。那个我一直在追寻的人。

我一直想这世间找到一些纯粹的、坚定的东西。如果我找不到这样的东西,请带我找到这样的人。我的心是不完整的,我需要找到另一面的她。我永远和她擦肩而过,像影子一样模糊却真实。

芝麻让遇断看一本影集,那本影集上有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遇断看到了好孩子楠楠过去的一些照片,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照片会让她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和伤感。

看着她的照片,就像看着遇断自己一样。她们从照片上表现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是如何相像,她们的结局又是如此可悲。

他们已经忘了他们的过去。

而过去,对于这帮孩子和那些以“追求真理”为生的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忘记过去,比死亡还可怕。

遇断决定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她想起她们的种种遭遇,怒火像潮水一样一浪一浪地冲击着她。我们的青春!我们的青春!永远掌握在别人手中!

她是在一座工作楼的楼下见到了好孩子楠楠。遇断看到了好孩子楠楠现在健康无比,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双眼,遇断的眼泪差点掉了下来。

她把刀深深地捅进了好孩子楠楠的肚子,这是一种真实的手感,那刀进入肉体的感觉,一旦尝试到那种滋味儿,便永远无法忘记。

“我宁可你死,也不愿意让你这样活下去!!”

我找到你了!我找到你了!找到了你,我就再也不孤独了!原来,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好孩子楠楠倒了下去,她在临死前的泪水融化了妆容,她的脸仿佛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像慢镜头般,像放大镜般,遇断看到了那双眼睛。

好孩子楠楠认出了遇断,她对她说:“你知道吗?你是我活着的最大意义。”

在死的那一瞬间,不知道她有没有想到过去。好孩子楠楠合上了眼睛。

“永远记着我……”她说。

永远记着我。

而你们都忘了。

我却要永远记着。永远这个词是多么残忍。除非我死,这些记忆我都得永远记着。我都会永远记着。

她要一个人背负所有的记忆。这些能将人压死的记忆。死,比起忘记更容易。他们都“死”了,她还要独自活着么?叹息,比微笑更容易。放弃,比坚持容易。

要怎样才能活下去呢?芝麻你告诉我,妈妈你告诉我,老师你告诉我,祖国你告诉我!!爱人你告诉我,战友你告诉我,理想你告诉我,天空你告诉我!!!你们都在骗我,你们都在骗我!!!

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遇断啊!

“我的眼睛是睁着的。”那个男人曾经在把枪伸到嘴里对自己开枪时,对另一个正在注视着的自己说。然后他叩动板机。好孩子楠楠和遇断都曾经想和一个人相拥着一同死去,在她们还相信爱情和奇迹的时候。当她们长大了,她们也都还记得她们曾经的梦。

好孩子楠楠此时在微笑,她的脸像孩子般纯洁而迷茫。天旋地转,天空都变成了血红色,像在对这整整一代人的命运哭泣。

“你叫什么名字?”她轻声问。

“我叫好孩子楠楠。”她说。

她合上了眼睛。遇断在旁边看着,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好像要把她看到眼睛里一样。然后她就倒在了她的身边。她不知道该怎样活下去。

后来有一天一个朋友在某个城市里看到了好孩子楠楠。

好孩子楠楠染了红头发,像她喜欢的遇断那样的红发,一个人坐在麦当劳里喝可乐。她的朋友路过窗口,看到坐在里面喝水的好孩子楠楠,叫她:“好孩子楠楠!你怎么在这里?”

好孩子楠楠奇怪地看着他说:“我不是好孩子楠楠,我的名字叫遇断。”

全民崩:节选自《2条命——世界上狂野的少年们》

怒不可遏

 

春末夏初,遇断有了一次荒谬旅行。是去某省省会J城参加一个类似于“玫瑰之约”的节目。节目结束后,遇断和沙子走在路上,沙子陪她回宾馆。“你说得挺好。”沙子说。中途她决定去喝咖啡,天上下起了雨。真的是小雨,毛毛雨。她感到久违的愤怒,好像刚打完仗,险胜。

她做到了!
那场小雨下得正是时候!

做完节目第三天,遇断回S城。导演给她买的居然是早晨的硬座。遇断自己上车后换成了卧铺。其实做那节目没钱,只是帮朋友一个忙。她不怪那个导演,导演在她临走时送给她一套DVD,并且说,这套片子,J城只有两个地方有卖的,我买了二套,一份给我的朋友,一份给你。
回到S城后,沙子给遇断写来信,说他们的报纸的头版登着她的照片,那一摞报纸被他看到,他竟是很难过。

沙子说他特痛苦,说遇断把痛苦传染给了他。
的确,在J城,遇断一度对他态度生硬,她讨厌那种轻松,他却偏偏轻松,说笑话,逗她乐,她真给逗乐了,笑完她更加严肃。每一次笑都像用尽了力气。于是便再没有力气。
她把痛苦传染给了他,他却把快乐传染给了她。
她的确感觉到一丝快乐。只有一丝,是瞬间。
他现在所过的生活,正是她想却无法追求的。沙子在一个中等城市生活,有一份还过得去的工作,有一些写诗的朋友,平时谈谈恋爱写写诗,有时候他们会在晚上爬山。很简单的生活。简单真好。他却说这不是他想要的。但他的勇气止于此。

遇断好像恢复了敏感,有一段时间她感到非常麻木。她也不知道这好不好,她现在又开始独自在夜里想事儿。长久以前,对心情失去了期待。易喜易悲,大悲大喜,无悲无喜。脸上的表情变化得太快,快得反应不过来,皱在那里,紧张。心情就这样一次一次变,每次都不像真的。指责一个接一个。

她想,我要么会受到最狡猾的人的引诱,要么就会受到最纯洁的人的指引。

她觉得她现在越来越不了解他人,那些市民,她们的神态、打扮,都令她费解。S城已经改变了。已经不再是那个让我热血沸腾的S城了。大家都在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更牛逼。这真可笑。她也是他们眼中可笑的人。因为她并不珍惜他们认为应该珍惜的生活。确实,在她眼里,没有什么是值得珍惜的。起码现在如此。她每天的生活就是影子生活,所有的都是重复,都像不存在。喝水、起床、再次喝水、出去散步。经常在她的屋子里一呆就是一天,没有要紧的事根本不出门。可能是得了自闭症,因为受了太深的打击和伤害(虽然她不承认),她宁可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自生自灭。她搂着她的玩具熊。从十八岁时得到它时,她便把它当成最好的朋友。她为它取名为“芝麻”。

芝麻是她唯一的朋友。永远不会拒绝她。永远在她左右。

遇断突然有了这么一种感觉,因为痛苦来得太快太猛烈而又一直持续着,她就忘了痛苦这回事。虽然她处在“痛苦”这种情景中。因为受了太深重的伤害,就变得麻木,伤害的后遗症一直在伤害着她。这些,都没有人能明白。因为出现在大家面前的她,还像个正常人一样,其实骨子里全都烂掉了,没有人能明白。无法呼救。无人能救。

就是这么一种感觉。遭受痛苦让她的记忆力下降得很快,她常常无法记清一些让她痛苦的场景或语句。她只记得她痛苦。

好像过了一万年。

别让我死在这里。千万不要。

我要看到外面的世界。我要抛弃这一切。

她的心渴望着外面的世界。她渴望着同龄人的爱和关怀。而同龄人又怎么能承受她这样一个激烈而任性的女子呢?

这几年,都像是没有真正活过。也许这几年,只是一个幻境,是一个长梦。

我的名字叫遇断,我是一条断掉的道路。也许有一天你会遇到一条断掉的道路。我生长在遥远的地方,也许有一天你想到了远方,你就会看到我。

我是

对许多事情感到失望的孩子。

我是一条人际罕至的路。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

人们都已老去。年轻人前赴后继在死去。剩下的逐渐变得疯狂而胆怯。

而他们只是这个国家几千万年轻人的一个缩影、一小部分。绝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像他们,只是境遇不是这么极端。

第六章

死亡的颜色

A.

谌烟 女 原名陈璐 1984年生于湖南衡阳,就读湘潭大学01级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后休学一年)。2004年6月3日晚11点左右服毒自杀(啤酒加农药)。

网友评价:其诗歌与小说展现了80后一代人的纠缠、困惑、挣扎、绝望。文笔流畅,细腻,感情真挚、奔放、炽热。其人是真正垮掉的实践者。

B.

听我们的房东说,S城海淀区皂君庙地区一个16岁男生跳楼自杀。原因是他和父母吵架,他说不想写作业了,写得烦死了。父母就说你一定要写,不然就从楼上跳下去。他们不相信他真的敢跳。结果他说好吧,转身就从楼上跳下去了。然后就听到重物坠地的声音。他的父母哭着跑下楼,那时他还没有死,问他:疼吗?他说:浑身都疼。送到积水潭医院,很快就死了。这个男孩,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也许,只有年轻的时候,我们才会想死,并且真正去实践它。当我们逐渐长大,就会变得懦弱,而想永远地生活下去。所谓的:越活越爱活。

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更大的悲剧。

C

无数的人想自杀。

他们有的已经死的,有的还活着也是慢性自杀。活得没有一点希望。还自以为有希望。随时想死去。在研究各种各样的死法。怎么样才不疼?怎么样死得快?怎么样死得好看些?

社会越来越动荡。

这个社会的青年人基本上已经完蛋了。

心怀偏见的不是我。
十三四岁他们可以开车上学,他们买毒品享受,同样是不学习的人,但是人家有保障,可以出国。
就像那个女的,中小资产阶级,几百万就被这个白痴挥霍干净了。

有个孩子得癌症死了,他家没有钱,发现的晚,本来他学好了去学舞蹈跳得很不错可是没人给他机会。另一个孩子现在在私立学校,去年我在轻轨车站看见他,他上来和我打招呼,然后都没什么可说的,就各做各的。
谁来关心前途无望的青年,有一届的八大金刚,在2000年全死了。有脚被抽筋的,肠子被捅出来的,来不急抢救。老师眯着眼警告我们这些考不上初中的,就让她继续维护等级制度吧,操你妈的!

D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后来我住在她家里,她是写小说的。那阵子我睡不着觉,一直睡不着。她给我吃了一种药片。白色的小药片,只一粒,我就能从吃下去的十分钟后立马倒在枕头上直接睡到第二天下午,醒了以后的几个小时内还昏呼呼的不怎么清醒。

她跟我说她有一段时间写一个长篇小说,由于太投入了,后来就经常失眠,一直睡不着,医生开了处方药给她,这种药非常有效。她吃8片才能睡着。有一次她发现她吃了20片还是睡不着觉。后来她妈妈就带她去了医院。

那段时间她说她什么也记不起来,连日记也没写一篇。

现在她很正常,她长得可漂亮呢!我挺喜欢她。如果她不说,我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E

生活像死水微澜,金钱社会,难以改变,尽管一切是未知数,但我已经厌倦,一天都不想活下去。

一个家伙对我说,他从八层的楼上跳下来,居然没死。他自杀过三次,他还有一个朋友们19楼跳下来都没死,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他说他随时想自杀。

他说他要写的小说(其实他不写小说)的开头第一句话是:

我一出生
我的眼前已经是灰色城市。

不知道坏坏和他那个朋友现在死了没有。那小孩儿18岁。

他还有个干妹妹,浑身都是纹身。他来S城时就住在那个女孩家,她爸妈因此很不乐意,逼着他交水电费。后来坏坏回天津了,再也没有消息。可能是自杀了吧,他不是一直嚷嚷着要自杀嘛。

F

我以前做了个梦,使我想起你,我梦见我住在一个大城市里,我还有一票弟兄,包括我,几个猿猴和一个R2d2,就是星球大战里的那个机器人,我们的名字是詹姆斯帮,哈哈,像哪个70年代的摇滚乐队,我们四处乱搞,跟电影格斗俱乐部一样,我常常飞高,并喝得烂醉。

我喜欢morrissey,他说他是无性的。我小时候就想嫁给他,下半辈子就写诗,

我自己小时候就是个傻傻的朋克青年,我爸爸可挺傻。

我老是想着死,想着消失,我快要到泰国当和尚了,而且我已经结婚了。除非有一个强烈的、与众不同的奇迹来让我改变我的决定。您是那个人吗?您是独特的花,我是普通的杂草。这世界太糟糕了,我爱您胜过爱生活。

下部

NEVER HOOD 法律

国家为了安定政局,制定了一个法律,名字叫“NEVER HOOD”,中文意思就是“粘土世界”。这条法律强制所有人都喝下一种药,那种药是这样的,如果你的头脑中没有反动的或者是危害国家政权的东西,或者是没有不可救药的颓废和要自杀的想法,那么这药就不起作用,而一旦符合了上述几条,药自动生效。(国家讨厌有国民自杀,因为那样会增加自杀比率,让国际社会侧目和不满。X国因为自杀比率过高而成为国际社会上除了中东等地最动荡的国家之一。)此药一旦喝下,终生有效,除非喝药的人已死。另,如果你是一个废物,一个无用的人,不会对社会产生效益,此药同样有效,只不过药性慢,药效会在三个月中逐渐加重,如果没有改观,那么他们的后果就会像上述符合条件的人一样。

现在我来说一下这药生效后的反应。

不幸中招的人,会在一个月之内身体慢慢变得脆弱,在这过程之中当事人并不会感觉到身体的任何变化,而在一个月之内后他们的身体会一点点地碎掉。碎的过程非常快,几乎感觉不到。而他们不会死,他们的身体会在碎掉之后一天之内重新愈合,而当他们再次醒来时会丧失记忆,就是那些“危害国家和社会”的记忆将像从来没有过一样丧失。他们将忘掉他们的轻狂岁月,他们将变成规规矩矩的好公民,这个国家的正常人,大众的一分子。

那药放在自来水中,随着每家每户的正常生活,所有的人都无可避免地成为了“NEVER HOOD”法律的一分子。

那是一个和平时夏天不太一样的夏天。NEVER HOOD法律实施的第一个夏天。

一个酷热的八月。

第七章

长梦

“但愿我的青春是一个长梦,永远不醒”

这个夏天,S城很热。天空常常呈灰蒙蒙的颜色。遇断躺在床上经常翻来覆去睡不着。屋子里没有空调,这在以前没有问题,只是今年S城比以住要热许多,遇断感到入睡成为一件痛苦的事。

那是S城夏天最热的几天。今年S城天气非常奇怪,一会儿凄风苦雨,快赶上南方的梅雨季节了,一会儿又烈日炎炎,坐在那儿不动就一身汗,气压极低,人民感到非常痛苦。因为以前没这样儿过,以前的S城夏天,干脆得很,要么下那么几个小时的雨,雨停就出太阳,要么就阳光灿烂,小风一吹还挺凉爽。今年S城的这架势能把人吓一跟头。没空调的可怜孩子们除了抱怨以外无能为力。

接到打过来的电话,让她参加一个朋友李坏的新书发布会。他是遇断的一个朋友,既然他都开口了,她又怎能不去?让她有点懊恼的是,那个朋友不亲自打电话过来。其实他们是认识的,而且认识好几年了。只是平时不太走动,很少联系罢了。

发布会订在上午,朝阳区的一个宾馆。当遇断穿着小吊带和短裙到时,人还没来齐。

李坏和在雨都时一模一样,甚至穿着同一件血红色的T恤。他说他最喜欢红色。他有些羞涩,也许是第一次参加自己的新闻发布会,也许是见到许多记者带来的紧张。可是不用为他担心,看看他的眼睛。那是双有点狡佶、写过诗的人的眼睛他认识的。

李坏以前写诗。遇断就是这样和他认识的。那时候他们常常在一个诗歌的论坛里混。李坏那时候低调、沉默,他们在网上统共没说过几句话。但他们都有些共同的朋友。

那是几前年,诗歌出奇地兴盛。那时他们几个写诗的“小朋友”经常在诗江湖写诗,也在聊天室里谈天说地。那时他们更年轻些,大概十八、九岁。当时李坏在上大学。对他的印象是他仿佛很朴实,又很聪明。在李坏上大学期间,遇断常常给他宿舍打电话,但每次他都语焉不详,但每次也都聊得尽兴才挂电话。后来在网上碰到他,和他提起这件事,他却惊讶,说从来没有收到过她打的电话,然后他打出他的电话号码,遇断这才明白,这几年她都打错了电话,是另外一个宿舍的人接到的,他们不知道李坏这个名字(因为是笔名嘛),于是接了电话,每次都很快活地听她说话,和她聊天。虽然打错了电话,但也像和李坏交流了心事一样,这太奇妙了。也只能发生在年轻人之间。“我喜欢李坏,他也喜欢我。心灵相通的人都会互相喜欢。我看到过别人对他的采访,他说:有能力和魅力的人应该更成功才对。我喜欢这句话。”李坏说,当时看了你的这段话,我就觉得咱们心贴得更近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没有他的消息。再后来,就听说他也写散文和小说。南方的一家报纸很快弄了一个新生代作家排名,李坏排在第一。而李坏的第一个长篇小说,未见其文,先闻其名。李坏很快成了炙手可热的新生代代表。

估计他也对“代表”两字嗤之以鼻,但那也没办法,总得有个称谓吧。

在雨都时,遇断总是晚上出去和朋友玩,李坏则和“少年作家”呆在宾馆里,在半夜玩得正酣时,遇断曾收到过他的一条短信:“过来吃核桃,败类。”

她倒喜欢“败类”这个称呼。

在雨都还见到一个著名“少年作家”,原来也都只是只闻其名的,这回终于见了真面目。他长胖了一些,和他那张在网上和报纸上流传甚广的照片相比。

而他说的一句话也让他们几个同样是“少年作家”的人吓了一跳:“我的感情嘛……看过《蓝宇》吗?”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惊了以后就是短暂地尴尬。一段沉默。

然后大家都装作没听见。心里却浮想联翩:《蓝宇》我们都看过……讲的什么事儿,俺们也都知道……

一、

当李坏带着遇断去那个地方时,遇断还不知道他的这个举动将给她后面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意义。

那天李坏做完N个采访后说,我要去趟文联,那儿有个活动。你也一起去吧。

遇断这才想起来,早在一个多礼拜前,就有一个叫刘一帅人给她打电话让她参加那个活动,大概在半年前,刘一帅编了一本书《我们这年代》,找了大概几十个少年写手,每人选了一至多篇文章不等,遇断的文章也在其中,这书拖了几个月,现在终于要出版了。刘一帅已经给她打了N了电话了,有时候她都懒得接。她发现在电话里,这刘一帅不但口齿不清不说,还常常提出别的要求,比如,帮某某少年写手写个前言吧,或,帮某某少年写手写个读后感吧。一旦遇断提出《我们这年代》这本书的稿费问题,刘一帅立刻表示他不知情,这事儿不归他管。所以对于刘一帅叫她来一起参加活动的热情鼓动,遇断并没有表现出太大兴趣。刘一帅还说,现在S城已经来了许多《我们这年代》书里的作者。但他并没说他们来到S城都住在哪儿。

他们住在文联宾馆后面的一个小招待所里。

一个小小的招待所,住了将近三十多个人,基本上都是《我们这年代》的作者。这里面很多人都在“樱草树”原创中文网的网友,也有些人不相识,但名字都互相听说过,还有些人原本就是朋友。

“樱草树”网站是他们共同创建的文学网站。创站人之一就是刘一帅。他原名叫刘金钢,后来他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刘一帅。有时候他也在包括“樱草树”和别的兄弟网站用“刘晨”来发表一些来源不名(可能是自己编的)新闻通稿。“樱草树”网站里的人跟遇断提起“樱草树”,都说这里假消息满天飞。

这里住宿条件很差,楼上女生挤在一屋,楼下五个男生睡一个房间。房间里没有洗手间,要走到走廊的尽头才能上厕所和洗澡。

遇断当然也是首先见到了一直在网络和电话那头儿的刘一帅。

差点没把她吓一跟头,这刘一帅和他的名字形成了巨大的对比。不过想想也对,刘一帅原名叫刘金钢嘛。

推开房间的门,刘一帅正半躺在床上,一只穿着黑色皮鞋的脚翘在床上,另一只支愣在地上。然后看到遇断和著名的李坏进来,他嘿嘿笑了。李坏现在绝对可以说是著名,起码在“少年作家”的圈子里。虽然大家也基本没机会见到他。

现在可以近距离仔细观察同样著名的刘一帅了。刘一帅穿着一件不知该用什么颜色来形容的汗衫,大致可以土黄和棕黑色混合起来的颜色。戴着一个黑色的大框近视镜,西服裤子,尼龙袜子和一双有漏眼儿的黑皮鞋。皮面较黑,看起来中肯、憨厚。嘿嘿一笑,镜片就反射出雪亮的光。有着老农民似的精明和淳朴。不知道这么两个涵义相差甚远的词用来形容他合适不合适。

房间里还躺着一个人,正在入睡,身上好像还盖着被。

互相介绍了一下,遇断对眼前的情景感到很失望。急不可耐地想出去和李坏单独说话。房间还不时被人推开,走进一个个的“80后”。要不是刘一帅说阳阳也参加这个活动,下午就过来,遇断真想立刻从这里消失。于是她找了个借口说去吃午饭,然后和李坏一起溜出了房间。

在国贸边上的肯德基两个人吃着汉堡,聊着各自知道的80后趣闻,遇断不断跟李坏打趣,说他现在出名了,网上都是他的消息。李坏没怎么为自己辩白。有时遇断都想不起李坏曾是个诗人了,现在关于李坏的宣传太多了,为了宣传一个李坏,把别的比他更有名的少年作家都一网打尽来当陪衬,在南方某著名报纸上弄了个什么“XX排行榜”,实在是影响恶劣。不过遇断想想自己当初刚出道(这词听着怎么这么别扭)时,也不是靠宣传起家的嘛?虽然她也哭着喊着闹过几回,但还是胳膊扭不过大腿,个人意志无法和整个媒体还有出版商相对抗。其实这些作为写东西的人来说,往往就像傀儡皇帝一样,背后还有几个垂帘听政的。所以谁也别怪谁。真能做到独立也难。那得付出代价。除了有勇气来决裂,还要有技巧和智慧。

吃过饭,他们给招待所里可怜的写手们带了一大盒K.F.C的蛋挞。就是电影里曾志伟特爱吃的那种,遇断也挺爱吃的。还从国贸的超市里买了一本李银河和王小波的《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本书遇断送给了阳阳。

那几天,他们老是读这本书里的信。遇断一和阳阳在一起,立刻变得天真无邪,一个人一说:“孤独是丑的!”另一个人就接上:“谁也管不住我爱你,真的,谁要是管谁就是真傻。”不但遇断感觉到了,别人的也感觉到了阳阳身上那种天真和脆弱和丰富的幻想所混合的迷人气息。阳阳就像一个小精灵,虽然已经19岁了,但看上去就像15岁。还戴着一顶棒球帽。手上戴一个“李宁”牌的绿色护腕。

从雨都回来后,遇断常常和阳阳见面聊天。阳阳有时候会突然给遇断打电话,说“我想你了。真的。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们以后要一起在天上飞。”

有时候他们坐在咖啡店里聊天。他们给对方取名为“飞猪”(因为遇断属猪)和“飞鼠”(阳阳属鼠)。两个人说得话,在别人听起来都很幼稚,可他们怎么会知道,这两个人是天才,或者说,更严肃些,

是神,

人。

阳阳说,你要好好的,要快快乐乐的,因为一生很短。

遇断说我痛苦,我烦。

阳阳说那你就在天上飞吧。
好主意,那我就在天上飞吧。

阳阳送给过遇断一幅他画的画儿。画得是有许多只小熊坐在盛开的金色灿烂的向日葵上露出可爱的表情。后面是他写的一段话:

“遇断:

我想有一天你会像童话里的大树一样一直长到云里去,你会有翅膀,并接近梦想。

X年的7月13日,我把我画的画送给你。

希望你永远记得小芝麻和我,飞鼠和飞猪。

(哪天我们一起去一个长满葵花的地方,那里一到秋天所有的葵花都会结出小熊,它会送给你蜜糖吃。)

阳阳”

必须要提的一点是,这次聚会的气氛莫名地纯洁。每个人都显得那么无辜,每个人都像兄弟姐妹一样亲密而有距离。对,就是那种亲人的感觉,还有一种像同班同学似的感觉。虽然女生们都不是很漂亮,但是基本都是不凭美貌惊天下,而以淫荡动世人(参加聚会者之一乐卓语)的那种类型,表面牛逼,内心极度渴望。双方带着对对方的崇敬合二为一。但这都是在暗处的。所以谁要想搞什么小动作,不用别人说,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觉得自己的思想太龌龊。所以在这大环境下,李坏和遇断不得不屈服于大家的纯洁。有时候他们说话时候的时候也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单纯、无忧无虑。他们还以为自己装得很像,其实别人看来都忍俊不禁。可惜一直都没人告诉他们。

“千万不要高估群众的智慧。”李坏说。

“也不能低估。”遇断补充。

这帮人给刘一帅起了个外号叫“200”,大概是比250还缺50的意思吧。他们知道刘一帅有喜欢偷听别人说话的毛病,提起他来就说“200怎么怎么”,不提他的大名。刘一帅的智慧就像李坏和遇断所说的,不高也不低,最后终于知道了这“200”就是指他自己。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总之大面上大家不可能撕破脸,80后都挺有修养的,再加上活动气氛的纯洁性,每个人都保持着起码的礼貌和对别人的尊重。每个人心里都可能有个小算盘。

蓝色寂寞后来对遇断说,来参加这次聚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只有你没有,你是来的人里面最傻的一个。

遇断就傻傻地冲他笑。

那是遇断跟蓝色寂寞在浴城的餐厅喝啤酒时,蓝色寂寞对她说的。他们的身上都穿着纸质的睡衣,看上去有点滑稽。男生的睡衣是蓝色的,女生的是绿色的。别的人都在楼上的房间,他们两个人在喝酒。中途延延曾经来过一次,遇断和蓝色寂寞都没怎么理他。他呆了几分钟,就闷闷不乐地上楼了。

在S城下着大雨的晚上,许多人一起走着去避风塘聊天、喝饮料呆了一个晚上,就为了躲200。这事儿,还真是年轻人才能干得出来的。可怜的200,只能自己孤零零地呆在文联招待所里。谁叫他把一帮人叫到了S城,说是住四星级宾馆,还做了许多许诺,当然最后基本都没实现。这让那些来参加活动的人都恨死他了。他们还说了他许多劣迹,比如喝别人剩的八宝粥,随地吐痰等等。他还经常让别人写几个新闻,最后拼出来用刘一帅的名字发表;四处骗人说一切准备就绪,就差对方一步,自己拿的劳动成果都是别人的,让大家感觉200劳动的最多,得到的应该更多;制造假新闻,把一个个语句不通的人拿来和XX(某著名少年作家),XX(某著名少年作家)XXX(某著名中年作家)等作比较。总之,淳朴外表下的精明的确牛逼,防不胜防。

有人说,他以后再也不能在“樱草树”网站混了。

刘一帅最大的失误就是把林涛和张铁同时叫到了S城。这两个少年写手分别是刘一帅找来负责《我们这一代》这本书西安和长沙的宣传活动的,当他们分别兴致勃勃充满热情地策划了一整套方案准备宣传这本书时(张铁还给遇断传过他在西安举办这本书的签名售书、大学讲座等活动的方案),刘一帅对他们说根本不支持他们的行动,“决不授权”。这可把他们害惨了,林涛早已在他所在的城市的电视台打出了广告,而张铁还准备请一堆一听起来就德高望重老作家并且联系了好几所西安的高校。

而这两个人在此之前却不认识,还以为自己是唯一一个忙着当“总理”的人。

当这么两个人在S城相遇,又见到了刘大叔(他们说,这个名称也比较适合刘一帅),那会是什么情景?

那就是,林涛和张铁突然变成了狂热的宣传家。不得不承认,刘一帅的眼光还是比较准的,他找的这两个人都极具口才,并且说起话来手舞足蹈,惟妙惟肖。当他们给大家讲述他们做的活动方案和最后得到的悲剧下场时,在座者无不扼腕叹息。好像这事儿要是真的成了,在座的都能顿时从鸡变成凤凰。就连遇断听着他们说这些时,都神思向往了好一会儿。

这么一次像骗局的聚会唯一的作用就是让大家相识。

在一个闷热的晚上,大家坐在招待所的小房间里乱侃,大家还给后来的李坏和遇断讲了许多刘一帅的笑话。

“有一次,200说了一句名言,我们当时听了差点都没晕过去。你猜他说了什么?那天他推门进来,问我‘托福用考英语吗?’?”

“200没用过照相机,我们让他给我们照相时,他把镜头对着自己就按了一张。”

“有一次200出门取钱,到了自动取款机200拿起存折就往里插,插了半天插不进去,后边的人直看他,200很恼火,自我解嘲说,‘我知道了,我这是山东的存折,当然插不进首都的取款机啦,异地储蓄,异地储蓄!’”

“有一回晚上200给别人发短信,手机不都有背景灯吗?他不知道,别人要关机,他急了,说没看我这发短信了嘛!你要是关灯了我怎么发啊?!”

“这200也够苦的,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我们不是都特烦他嘛,吃饭能不带他去就不带他去,我们有一次吃完饭后,把剩下的一堆东西打包混在一起,带给200吃。他吃得都不抬头,还连说‘好吃’,吃完饭,200特感动地说‘今天是我生日吗?你们怎么对我这么好?’!”

“200有一个绯闻女友叫秀秀,以前没见过面,那姑娘长得还成,也有一份好工作,以前在网上跟200聊得特好,但一直没见过。这回200叫人家过来,临走时200要送人家,人家死活不让他送,你猜最后那女孩跟他说什么?――‘你别给我打电话了,以后我跟你联系,我跟你联系啊!’”

“就200手机铃声没和旋……真丢人。”

“200来S城快一礼拜了,他穿的衣服就没换过,也没洗过澡。倒是常洗内裤。我们换床单时,别人的床单都是白的,就他的床单是黄色的。女生从来都不坐在他的床上。”

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发言,说200这,200那,还说200打算把“樱草树”网站给卖了。而那网站是一帮朋友一起做起来的,他居然要把它给卖了换钱回老家开一个兽医医院。

“你知道一个农民把国家的一座大楼给卖了的事儿吗?”

“好像听说过。”

“对,200就跟这农民一样。”

200当时正坐在另外一个房间,还会时不时地趴在他们房门口偷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当遇断开门去上厕所时,看到了一个有些搞笑并且寂寞的背影。

房间隔音很差,大家都知道200肯定知道大家在“背后”说他坏话,但都无所顾忌,在大家聊得正起劲时,张铁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一看,是200发的:“厚道点儿好吗?”

“啊,他说我不厚道啊!”张铁嚷嚷道。

大家又是一阵狂笑。

过了一会儿,是林涛被叫了出去,200要跟他谈谈。十分钟后林涛回来了,“200说挺对不起我们的,明天请我吃饭。我才不去呢!”

后来李坏把自己的新书送给大家。在送给遇断的那本的扉页上他写了四句话:“若你是你,则我是我。永远快乐,并相记忆。”

聊到快天亮时,大家都很累了,遇断冲李坏使了个眼色,然后装作很自然地对大家说:“我先回去了。”紧接着李坏也跟在遇断后面出了门。

“拜拜啊,88啊。”

后来遇断问乐卓,那天他们走了以后有没有人说什么。

“没说什么,”乐卓回答,“就是阳阳说了一句。阳阳说,‘我知道现在的人比较随便,可也不能这么快啊!’”

走出招待所大门,遇断感慨道:“从来没听说过这么精彩的故事。它绝对值得写成小说。”

“对,可惜文字来写故事没有整体感,也许只有影像能记录下来真实。”李坏说。

“哈哈,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精彩的故事!其实200并不坏。我还有点同情200。200挺聪明的,在那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还在想解决的办法。换了我们,可能早急了。如果200再帅一点,他就是现代版的于连啊!他在没钱没权而且生活在一个小城市的情况下,能把活动搞成这样,也真不容易了。”

李坏在S城呆了几天后,要回广州的报社报道。他毕业后就进了广州的一家著名报社工作。他走了以后大家在一起吃正宗的重庆火锅时,有歌手自告奋过来免费唱刘德华的歌,唱得特难听。因为是免费的,大家也不好说什么。那表情……那歌喉……我们笑得肚子都疼了。回去后每个人都开始拉肚子。

想起两年前,也在同一条街上一个小饭馆,地下圈子里的某著名流浪歌手为他们唱了一首他著名的歌。其中有一句话一直印象深刻:“只要你给我两个小时的性高潮……

二、

大家都回到了各自的城市,但友情却持续了下去。

每天晚上,总能和“樱草树”的朋友们在网上相遇、聊天。他们都是夜猫子,经常大半夜大半夜不睡觉。为此,遇断想起两句口号:
一、晚上不睡,精神百倍
二、坦诚相待,集体做爱

这最后一句的灵感,是因为有人给她讲了一个精彩并且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些人去S城参加《我们这一代》的宣传活动中。

遇断:“我觉得得忧郁症很牛逼。”

乐卓:“我倒是觉得花柳病更牛逼,看谁不爽勾引她,自己感觉不错还给对方带来痛苦。忧郁症只能说是很酷,不能算牛逼。 ”

遇断:“我觉得挺牛逼的,绝对得特绝望才能得忧郁症。这忧郁症也不是谁想得就得的。说自己得了忧郁症的其实大部分只是自己瞎想的。”

乐卓:“忧郁症其实蛮好的,真实,不像其他人还得掩饰,200的掩饰已经达到极至了。不过那天挺值的,回去以后找了个机会和莲儿同床了,她现在一直吵着要来找我。别说啊,估计这个只有我们两个可以接受。前两天认识一个15岁姑娘,文质彬彬,临走说哥哥我觉得我们谈的来,所以我就直说,我就是一个受虐狂。

接着说莲儿――我说,我想和你说说话。她说,那你来吧。你也知道,我这个人比较保守,所以只是蹲在她床前。她伸出手摸我脑袋,我就轻轻抓她的手。她说你上来。但是我不敢进被子,我平时看她很纯洁。然后她说了句崩溃的话‘外面冷,你进来吧’ 。靠,当时热死我了,夏天啊,空调又没吹着。然后我进去了,准备说话,手还比较老实。可是她又一句‘热了吧?’ 我说,是。她说那你就把衣服脱了吧。当时屋里子一共有九个人,这个时候,我在想,我是应该继续,还是矜持一些,以免坏了名声。 你知道我为什么继续了?动力是什么?是因为我想到了她的文章。我完全运用了敏锐的文字嗅觉。我知道,她能写出那种同性恋、乱伦、和畜生作爱的东西,一定有过经历了。 我们以前也没有见过,只是看过彼此的文章。看过文章就像看过人一样。

我总是觉得这种事不说不舒服。

对了,还有那天我们讨论了一些事情,关于女生的讨论。黑灯,我不知道都谁说的:

女生甲:你们对妓女怎么看?

乙:我觉得没什么,那是一种职业。如果我不写文章,我就去当妓女。

有个女生说你们怎么看待婚前性行为 ?

立马有人说:无所谓,我已经体验了。

乐卓:你看我,没相貌,没大钱,还是能勾到MM的

遇断:这就是文学的力量!

乐卓: 这才是新世纪人才。光写东西或者光耍流氓谁不会,都备齐了才牛。这才是80后的人材。

那天晚上通过和乐卓聊天,遇断顿时发现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延延居然还是个处男。她想逗延延一下,就问延延乐卓说的是不是事实,延延不好意思地说他确实是处男。两个人聊了很久,遇断问延延为什么那天在浴池的餐厅里会说那句让她生气的话,延延奇怪地说他没有说那句话。也就是说,遇断听错了。或者是延延是说给别人听的,根本不是针对遇断。

遇断心中大惊,要不是延延的那句话让她感到失落,也不会有跟蓝色寂寞发生关系的机会,可现在发现那句话根本子虚乌有,根本不存在!那么就是说,她和蓝色寂寞本来是不应该有发生任何关系的机会和心思的。可现在,该发生的已经发生。

遇断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跟延延说,我挺喜欢和你在一起玩的。

看得出延延有些感动。遇断信守了诺言,没有把乐卓和莲儿的事告诉延延,只是模模糊糊地跟他说,聚会时发生了一件非常震撼的事。延延说,是乐卓和莲儿吧?

遇断已经快崩溃了,她还以为只有她知道这件事呢,乐卓不是说要保密吗?原来延延了知道了。那就是说,知道这件事的人并不少。

延延解释道,我之所以知道他们的事,是因为那天晚上我和乐卓一起回的宾馆。

从来就没有人生导师

我上小学时突然意识到有个女孩是我的导师。有天我们聊天,我问“你看过《红与黑》吗?”“没有。”我顿时很得意,哪想她接着说,“我看过《罪与罚》。”我当场崩溃,因为我连这本书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后来我拼命看书就是为了她,为了跟她聊天时不丢面子。

总有一段时间,目光所及处,都是自己的老师,每个人都有某处比自己强,每个人都看起来灿烂夺目似乎完全无法被打败更似乎完全无法被复制,他们每个人都那么与众不同、栩栩如生,完整而纯粹,多一点少一点都不是他们。我们光看到他们就心迷沉醉,就想成为他们。他们被俗称为“偶像”。很有可能你13岁时的偶像是那个巷子里领居家的17岁的大哥哥,或者是隔壁班调皮捣蛋流里流气的坏孩子,又或者是马路上穿军服扎腰带的年轻的解放军叔叔。我们怕被他们看不起,怕被忽视,怕被冷落,于是我们拼命模仿偶像,拼命发展自己的潜能,试图在某些方面能做到与其平起平坐,这动力不是来自于成年之后庸俗的“成功学”,而是因为自尊心。在我们还年少纯洁时的动力几乎全都是为了爱、为了友谊。

随着我们慢慢长大,我们的人生导师一换再换,最后有一天会发现,他们全都消失了。此时我们是否会感到茫然?从现实中再也找到一位完美的人生导师,就连欣赏和喜欢的人都越来越少,只有从历史的图卷中追寻了。我常与小说里的人物交流,他们虽然从未真正存在过,他们的音容相貌却在书本里永存……重要的是,他们不会出尔反尔,不会被生活折磨得不成样子,不会有朝一日变成他们自己当年所反对的样子。至今我记得我抄在笔记本上的许多人物名言,还有许多当年在互联网上不知名的网络诗人们写下的绝妙诗句,他们都是我某段时间的诗歌导师,也许他们只当过我一个月或者一天的诗歌导师,但他们的光和亮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我见过多少有才华的人消失在岁月中,这话听起来很沧桑,因为我还不到30岁,但在20岁以前,我就见过那么多有才华的人,他们现在在哪里?我的导师们?我常会想起那些年轻而狂妄的诗句,那些不表达勿宁死的才华,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名字,不知道他们的样子,我只记得他们写下来的诗句。

书籍可能是许多人的人生导师,许多人的人生观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形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学习成长也是有可能的,比如“16岁時碰见了我人生中的音乐导师,17岁时碰見了我人生中的药物导师……”每位人生导师都有某项顶极优点,那是才华与心无旁骛的双重体现。某段时间你对某项事物感兴趣,你就突然发现他们闪闪发光了。

一辈子的某个特定的人生导师不但不太可能,简直有些可疑。对方必须永远正确,永远让你折服,对方还必须得神秘,只有距离才产生美,离得近了每个人的缺点都暴露无遗。除非这个人已经死了,定格了,比如xxx和xx,还有xx,是大半个中国人的人生导师。

“拍一拍我的肩头我就听你的安排”,这不是导师,这是拐卖人口。

我想很难有一个人完全地影响另一个人, 除非是啥政治領袖或宗教領袖,有首歌名很雷的歌如此唱道

“那一天你拉着我的手让我跟你走\
我怀着那赤诚的向往走在你身后\
跟你涉过冰冷的河水患难同经受\
跟你走过坎坷的小路从春走到秋\
跟你共尝过风霜雨雪\
跟你共饮过胜利美酒\
千里万里我也没回头”

啊,你们看出来了,只有这种自上而下的教导和统治才能让人做到完全忘记自己,完全忘乎所以。

另一个危险之处在于被别人当成人生导师,真不是所有人都乐意在电视上充当青年导师的。有些人完全就是一副掠夺者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他们把我们当成缪斯和导师,不管你乐不乐意。可他们完全不知道导师也需要自己的导师,缪斯也需要自己的缪斯。这样的人一厢情愿地希望从咱身上得到灵感和启发,完全不想也无法给予同等的交流。这样的事情,有一首诗如此形容“他将你的美丽擦伤利用,而你却顶着寒风在半夜独自蹒跚而行”。

我的朋友说,她原来爱上的人就是这种状况。那时候,她总是给她发对方她写的诗、她画的画,她喜欢的音乐和她喜欢的电影,而对方只是心安理得地欣赏,并没有相同的回馈。很快,这样的关系就变成了自上而下的教导,他们不再是爱人,而是老师与学生。很快,我的这个朋友就迷茫和厌倦了。她说她完全无法从这段关系中得到什么,感觉很不公平。

也就是说,不平等的关系可以持续一段时间,却无法持续太久。

找精神导师是件更困难的事儿。它极端就极端在“精神”二字上。对方或许没有什么值得称颂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地位,但对方的精神世界无比强大,让你情不自禁地想靠拢。这真的很危险,精神这回事太具有迷惑性太容易被误读了。有天你发现对方的精神世界和你想得完全不是一回事或完全失去自我的时候,你很难不对这段膜拜狗急跳墙。这种精神导师式的关系常混杂着友情和爱情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女青年们,请警惕男导师。请把他们还原成一个普通的人,最讨厌那些支持牺牲论的了,什么“如果没有崇拜,爱简直一分钟都维持不下去”什么乱七八糟的,说这种话的时候要换位思考下好不好。举个著名的例子,德国著名思想家汉娜·阿伦特与她的老师马丁·海德格尔

没有导师,但是需要朋友,平等的交流是可持续性的,是没有太多伤害的。精神导师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她它就像天空中的北斗星或南极星一样,可不是所有人能认出来的,尤其是当星星那么多的时候。没有导师的路就只能指着自己瞎走,至少可以走出条新路。就算有导师,早晚有一天也得挥手告别独走。

如果真有人生导师,那应该是潜意识的自己。

四大天王

四大天王

中德美日
我爱过
这四个国家的男人
想到他们
我就想到
漫画小说里
矗立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的四个战神
他们基本上
能代表他们国家国民的特点
我祈祷
不要让他们
有朝一日遇上

光年——选自小说《光年之美国梦》

光年

生日那晚下雨了。朋友们陆续赶来我刚搬进去的小公寓,聊天、嬉笑、打闹,喝光了三瓶酒,红、白葡萄酒和Rum酒。没有人喝醉,我也没有。

我的前男友也来了,但我们几乎没有说什么话,他们几个外国人躲在客厅说英语,我们中国人在厨房与走廊之前说中文。

凌晨三点半,大家终于都走了。我关上门,望着突然寂静下来的房间和一片狼籍的桌子,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楼下传来喝醉了的路人的吵嚷声,这里是市中心,不远处的街道上有着本市最大最火的几家迪厅和夜店,每到周末,车水马龙的声音便不绝于耳,我觉得我就是新时代霓虹灯下的哨兵。

我一个人住在这间房子里。它的安静和空大总是在提醒我的失败。那个将我抛弃的人。那个迫使我迅速成长的人。那个让我一个人居住的人。那个决定留在大洋彼岸的人。只是我是如此消极而被动,我不会做出任何反应,唯一的反应便是说:Thank you。

沉默且无措。这种感觉真像是受过某种心理创伤后的呆滞反应。真不知过了青春期后居然还会有这么无奈的一大块时间。

我不知道该怎么度过这段时间。我反反复复听最近我从各个渠道听到的喜欢的歌曲。还是Punk、R&B和后摇滚乐队。有一天我从广播里听到一句歌词,“还是会期待,还是觉得孤单太失败。”我从网上查到它的名字,不厌其烦在YouTube上听了一百遍。有一天,我从广播里听到一首大气磅礴的流行歌曲,然后就像末世的安慰一样立刻下载了下来。我沉浸在这些音乐的包围中,它们是我的药,能稍微安慰我哪怕五秒钟时间。

我在MSN上与宁有一搭没一搭地对话。我们互相推荐了几首歌。她又给我推荐了一首外太空的MTV。我重新开始听那首歌,歌词写得很晦涩,迷幻摇滚我已经很久没听了。里面有一句歌词是“I am alive she cried but I don’t know what it means”。

John曾说过离开我无法活着。我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我仍然在活着。在此之前,我因为自己仍然活着而感到羞耻。

经常是在屋里坐了好久我才意识到我是独自一人。我跳起来,决定出门去看场电影。即使是再走到一个封闭空间,即使外面大雨倾盆。这雨无休无止,冲刷着这个古老而狂野的城市,天空发出污染后的霓红色。坐在黑暗的电影院中,呼吸着周围都是陌生人的空气,都会让我有种安慰感。中间有段情节让我红了眼眶,我睁大双眼,竭力不让眼泪流下来。

孤独。

他冲向汽车,汽车碾压过他的身体,他仍然站起来,接着冲向另一辆汽车,汽车再次碾压过他的身体,他仍然不死,于是他继续站起,冲向高楼,跳下去……

这段情节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看过。为什么?我的太阳穴疼痛起来,没有等到电影结束,我便离开了影院,大雨瓢沱,我在路边站了十分钟才打到一辆车回了家。

回到家后,我试图睡觉,但仍然睡不着,睡意像被偷走了,我的大脑空白一片。好像什么都记不起。没有办法,我只好在网上看电影。宁居然还在网上,她告诉我她睡不着,只好上网看电影。我笑起来,我们的境遇总是如此相似。

“巨大的阴影都这样,要用20年的心理重建来消除。”我给她打过去一行字。其实我是在对自己说。与她对话有时候相当于我在自言自语。

宁是在四年前认识我的。她是我的读者。

四年前。

她突然来找我。之前我们从未谋面。她的到来也是奇特的。有一天她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她在北京。我告诉了她我的地址,让她来找我。也许她来北京是来办事,或者见别的朋友,谁知道呢?反正我是其中一环。我没问她来北京干什么。我的特点是如果你不开口说我就不问。

她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

一双眼睛很炽热又内向。穿得是我喜欢的样子。看上去很随意。一条短裤和一件颜色黯淡的T恤衫。这样的打扮很适合北京。

她说要给我做饭。

中间我们吵了架,怎么吵起来的事后想想很搞笑。她说要给我们做饭,炒菜的时候我问她是不是真的会做,她说真的会,我继续逗她玩,结果她一下子生气了。

她扔了炒勺冲出了门。我愣了一下,跑出去追。见她正在电梯口抹眼泪,刚抹去旧的新的又涌上来。都气哭了呀。对不起。我说。没事。她说。我先走了。明天我去找你。我说。好吧。我看着她上了电梯然后才转身离去。

我忘了如何慢慢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每一次我需要她的时候,她都在。她后来开始给我写长长的邮件。我随心情好坏回或不回。

潜意识里这样火热的感情令我害怕。只因我知道我的感情一被激发便会永远存在。除非死亡,没有什么能消除它。就像我还记得我初中喜欢过的男孩的音容相貌,也清楚地记得他是如何把我甩掉的。

一闭眼,所有往事便自动浮现。那年夏天的味道、裙子轻轻拍打小腿的重量和楼道里昏黄的灯光。我趴在他房间的单人床上,被他紧紧地搂着,心中仍是羞愧难安。

他后来因为要准备高考而跟我断绝了联系,在这之前,我记得他掐着我的脖子,轻轻问我,眼睛里露出血红的光:为什么我的眼前总是出现你的脸?

那语调听起来简直是恨了。

我开始习惯这间小公寓,每天上完学便回到家听音乐,很少出门。屋里空空荡荡,前房客都已经取走他们的物品,留下来的只是最基本的家具,唯一能传达我个人气息的是墙上挂着的一桢我的个人照和一幅法国作家的海报。

几乎每天都要下场雨。我经常在我位于七层的房间坐在窗台上看大雨像瀑布一样往下落,却没有丝毫快感。

John在我生日前一礼拜给我写了封E-Mail,告诉我他不来中国了。他说他很抱歉很长时间没有与我联系,这段时间他脑子很乱。最后他写道:我不希望失去你这个朋友,我希望能和你保持联系。你永远是我心的一部分,我的茱莉。

我是在他写信后三天才看到这封信的。他发到我一个不常用的邮箱。在此之前,他已经很久没给我写过邮件了,所以我根本没有查看那个邮箱。

在看到他邮件的十分钟后,我给他回了信。只有一句话,John, Thank You.

他为什么不去死呢?

我的生日密码里写着:虽然心太软,表现出来的却是冷酷疏离。

周末出现了久违的太阳。碧空万里无云的天。树特别绿。花也特别艳。

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我特别悲伤。几乎没有力气骑自行车了。

这一个星期,每天我都有自杀的冲动。要紧紧按住自己的手,才能制止自己继续去想如何自杀。宁在msn上对我说,她也是。

绝对崩溃。我说。

绝对崩溃。她说。

卢给我打电话来,约我见面,说他们有个环保主义的Party。

我本来不想出门,但一想应该出去走走,就答应了。我去晚了。穿了一身黑色。这表示我不快乐。我已经有一个星期处于极度不快乐的状态。穿一身的黑色意味着我到达了不快乐的极点。

我怀着一颗绝对崩溃的心来到日坛公园。之前我甚至走错了路。是那该死的司机将我放到了另外一个公园门口。我还边走边想东南西北呢。

“茱莉,好吗最近?”他表现得很快乐。每一次见面他都表现得很快乐。美国人喜欢假装很快乐吗?

张开手臂,我们拥抱了一下。三个月没见了。他好像健壮了些。他还是喜欢穿长袖的素色衬衫,即使在七月的夏天。

在一杯鸡尾酒下肚后,我感觉快乐多了。原来快乐如此简单,只需要一点酒精和荷尔蒙。

卢跟我说他要搬家了。好像上次见面他也说他要搬家了。于是我问你和你的女朋友还好吗?他说分手了。我立刻哈哈笑起来,说我上回跟你说的那个美国男孩,我们也分手了。我们碰了碰杯。我心里还有些疑惑,上回见面时他总是流露出幸福的表情,怎么这三个月不见他们就分手了?

“嗨,”卢向对面一个走过来的女孩打招呼,同时对我说,“我介绍我的同事给你认识。”

穿蓝色连衣裙和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的女孩走过来,冲我笑了一下,好像要跟我握手,我跟她碰了一下杯子,说“你好”。她在卢的左边坐下,我们三个人聊起来。

她的侧脸很美,是很东方的美丽。大眼睛、双眼皮,面庞圆润。

聊了片刻她站起来说要上厕所,把手里的包放在旁边让他看着。能感觉出来她希望他陪她去,但显然,卢没有做出站起来的动作。

她走之后,我呼了口气,终于可以跟他聊点私人话题了,也有点不解,卢什么时候开始如此受欢迎了?

卢咬着吸管,对我眨了眨眼,这几乎是个挑逗的动作。一瞬间我看得有点发呆。这是我认识的人吗?他曾是我的同事,所以我从未对他有过任何非份之想。后来他辞职换了公司,我们还经常联络,我突然间发现,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你们为什么分手?”

“她不喜欢中国。”

“哦。这样啊。那好吧,那让离开中国吧。”我几乎是恶狠狠地说。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

“……他说他不来中国了。”

我们正说着,长发女孩上厕所回来了,我及时住了嘴。她在我们对面拉了把椅子坐下:“这样我们就方便对话了。”

我假装没有感觉到她的暗示。她对卢有明显的好感,对我有些莫名的紧张。她把腿伸直,正好处在我和卢中间。 这哪是方便谈话呀,这简直是领导我们的谈话。

我那杯酒喝完了,卢给我匀了点他杯子里的酒。喝过后,我决定去吧台再点一杯。

回来后发现我坐的位置上多了一个年轻的小男孩。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穿着简单的白色翻领衫和一条西裤,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位长头发的穿素色连衣裙的年轻女生。他们看上去像一对在国外常见的留学生情侣, 眼神单纯而美好,没有自卑和无谓的防卫。看着他们,我难过地想我的黑色衣服带来的视觉效果是多么压抑。我脸上的妆好像也太浓重了。

男孩正在跟长发女孩用英语对话。他的英语很标准,她的也还可以。尽管他们的英语都很好,用英语对话没任何技术问题,但这仍然让我很不解。

“为什么你们两个中国人要说英语?”

他们面面相觑,露出尴尬的表情。片刻后那个长发的年轻女孩先开口道:“他很早就去英国了,其实他英文比中文说得好。”

“哦。那难怪了。中文说得不好不是你的错。”我对单眼皮男孩说。

“可是你英语说得不好就是你的错了。”他笑嘻嘻回敬我。

“嗯。我错了。”我说,“你还可以说四川话吧。”

男孩一直在笑着。他真可爱。如果他不是第二天就去成都,我肯定第二天就约他。

“她醉了吧?”他们问卢。

“没有。”我抗议道。

酒会没有结束前我和卢提前告辞了,临别时男孩和女孩正在酒吧里取食物,我瞥见酒吧外面的不远处的湖光塔影,美妙得如同剪纸画一般。

我与卢走出石舫酒吧,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下来。月光下卢的表情看上去平静而困惑:“我在等着心碎的时刻,但它迟迟不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分手我并不感觉特别悲伤。”他向我倾诉这次失恋。

“我的心却碎了。”

卢一定又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们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问题就在于,没有人相信我真的会爱上一个仅仅相处过三天的陌生人。

How?他开口问。卢的中文很好,平时我们交流都用中文,这次他急切想询问原因,母语便脱口而出。

我慢慢开口道:“那是四月份的事了。那时,中国发生了许多惨剧,这竟让我徒然生出了死生契阔之感。正如倾城之恋一样,一座城市的覆灭成全了两个人,那是小说。现实情况里是一个国家都在遭受冷眼与灾难。作为这个国家的国民我,感到每一次对祖国的打击就像打击在我身上。在这种毫无安全感和自豪感的情况下,我对John的爱愈来愈深。”

“而分开是因为……”

我竟感到难以启齿。我感觉在这里跟卢说这些很可笑。我站起身,快速地说:“我们该走了。”

我们站在公园小道的路边,两旁耸立着高大的松柏,公园外马路上的灯光被隔绝在茂密的树影之外,没有人路过,一个人也没有。整个公园静谧无比。雨后树木和青草散发出清香味道。我看到没有开启的路灯上有一个小小的红点在闪烁。我在黑暗中冲着它莞尔一笑。

他抻出手臂,抓住我的手。我任由他擎着,不愿去触碰他的双眼。那双柔和单纯的眼睛也并无多余的热情给我。卢开始用手抚摸我的脸,见我没有反应,便继续向下摸去。我浑身僵硬,犹豫了一下,制止了他。

“卢,或许你的心已经碎了。摸我是没有用的,这只会让我们更痛苦。”我冷酷地说。

他表情痛苦地看着我。

“这是什么?”他盯着红灯轻声叫道。

“这是摄像头。”我咧开嘴,向他笑起来。他一定看到了我的牙齿,上面荡漾着纯洁的恶意的笑容。

我让出租车在家附近停下来,穿过一条马路去超市买了两瓶可乐和一盒方便面。走路的时候我发现满天都充满着阳具的象征,而拒绝是如此性感。黑裙子下的T字裤紧紧地贴在我的身上,夏夜的风像手一样抚摸着我。我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John从五月底就开始对我冷淡下来。那其实只是我们恋爱后的第二个月。有许多迹象可以表明他其实已经萌生退意,只是我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与他视频的时候,有人敲他房间的门。John的表情一瞬间变得紧张而尴尬,他说那是他的房客。我明白他是指他的前女友。他们在一起五年,分分合合十几次。那个女孩现在仍然住在他们共同的房子里,据他说是因为她没有钱自己去租房。

我以为只要坚持,就会见到他。我以为之前的所有挫折只是考验,是极乐到来之前的黑夜。哪知整个故事都是一条下滑线,之前的抑扬顿挫只不过是为了让它下滑得更有力更鲜明些。我阻止不了它下滑的速度,只好跟着它一起坠入地狱。之前我所说过的不离不弃,就是如此吧。

我生日的前夜,凌晨一点半,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是John发来的短信,我盯着这个名字凝神良久,半天才打开短信来看。他说他想我,并且再次向我道歉,他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对待我。

他怎么还活着?并且提醒我他对不起我这个事实。我用尽各种方法令自己忘记了那三个月的日日夜夜,而他居然又再度挑拨我那早已经被毁灭的热情。我光着脚愤怒地跳起来,关了手机。在这过程中,小腿碰到了床板,一阵疼痛。

我再次失眠了,躺在床上再也睡不着。只有空调发出枯燥的嗡嗡声,干脆爬起来看周写的小说。一直看到天开始发亮,视线变得模糊再也看不清楚字迹为止。我听着电脑里的音乐,慢慢睡过去。

周是我在网络上发现的一位作家,三年前我就看过他在网上的小说,我惊喜地发现,他写的小说内容如此对我胃口。只是他旅居国外,个人生活非常神秘,在我认识的朋友圈子,也根本没有人知道有“周”这个名字的存在。

从来没想过会与他在现实生活中相识,直到一个月前我发现了他的MSN。我立刻加了他。

他说他在悉尼。悉尼?那不是我半个月后将要去的地方吗?我会在半个月后与一些作家们有一次澳洲之旅。那时我和John还没分开,为了在北京陪伴John,我曾想过要拒绝这次旅行。

一个月前,我刚从灾区回来。疲惫不堪。我去邮局,给John寄了一件写着“I Love BJ”的T恤和一本书,在里面夹了封很长的手写的信,向他倾诉内心的热爱与挣扎,我说谢谢你终于买了机票,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然而,一切不可预知地向下滑落。几天后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一切故态重萌。爱,越来越变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我甚至恶毒地想他那里怎么也不发生一次地震啊?以前再痛苦再难受也想着压抑自己,我怎么会爱得如此荡气回肠又遭遇如此的冷漠?我几乎都要因爱生恨了。

就在那夜,嘉来找我。我们坐在街心公园里,听着晚风吹动白杨树哗啦哗啦的响声。已经是夏夜了。

我喜欢你的发型。颜色也很适合你,像《低俗小说》里的乌玛.诺曼。

我走的时候北京还是暮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在兰州停留的那夜,我冲到目光所及处的第一家美发店,换了一个新发型。实在等不到回北京再做这些事,路途中看到的那些悲伤和压抑已经要压垮我。本来我是想染成深蓝色,但那家美发店实在太小了,染发膏都是我没有听说过的牌子,我只好放弃了染蓝色的设想,选择了比较容易染的浅栗色。

嘉瘦了很多,我几乎认不出她来。“我很难过,一个星期都吃不下饭。”

那应该属于神经性厌食。爱情的力量摧枯拉朽,能建立和毁灭任何事物。

“爱情比命运更不公平。”

“是的,不公平的是:为什么难过的是我们?”我反问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你和John还好吗?”她问。

“不好。”

我只是觉得难以为继,不知该怎样才能继续下去,不知道这样坚持下去有没有意义。我以前毫不怀疑,我们可以平等自由相处,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我更不怀疑,如果有机会,我们将可以一辈子这样相处下去而毫不厌烦也不会有争吵和泪水。天呐,我以前在说些什么呀,我肯定是错了。

我对自己很抱歉,居然需要从头推翻曾经的设想。居然要承认爱错了对象。我几乎无法原谅自己眼睁睁地看着事情变得这么糟糕。

我对他也感到抱歉。他的确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只是最后,我还是恢复本来面目了,并且更糟糕——我需要反复说服自己,才能压下来恨的念头。

“也许我爱错了。”她说,“在此之前,我都只爱女孩子。这是我第一次爱上一个男孩,但我发现爱情是如此痛苦,而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承认自己爱错了又是如此艰难。”

“阿咪走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不能爱了。她耗尽了我百分之九十的爱。如果我只剩下了百分之十。只是这百分之十的爱,也比大部分男子给我的要多。”

阿咪是她在北大的同学,她最爱的人。阿咪研究生毕业在深圳找了工作,嘉得知此消息后如丧考妣,竟然开始吐血。此后她心死,用最后的十毫升爱上了一个男人。

“现在我只剩下三毫升了。”

她低着头,所以我没有看清楚她到底有没有哭。但我知道夜空是湛蓝色,使我回忆起今年四月。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四月好像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John走的时候是残忍的四月。他临走前的那天下午,我陪他去三里屯纹身。他选择了中国国旗的图案。我情不自禁地认为以后每当他看到手臂,就会想起我。

我目送他走安检处,便走出了机场。在回家的机场巴士上,我看到对面马路边上那家爱尔兰的酒吧,那是他走之前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去过的酒吧。怎么这么敏锐?以前我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它。我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路上的桃花、梨花已经开了。北京最美而又最短暂的春天来了。道路两侧的树上开了许多粉红色和雪白色的花朵,粉嫩的花衬着绿叶,美得令人精神一震。

尽管天色阴沉,空气却香气四溢,那是潮湿的泥土混合着点点花香的味道。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春季的空气,这是爱情的味道。

我整夜整夜阅读一本厚重的美国现代小说。它讲了一个人应该坚持成为他自己。看累的时候我不经意地转过头,希望他就在床的另一边陪着我。我的心里涌动着一股柔情。仿佛我们相识已久。我们可以呆在一起,无所谓对方做什么,也觉得心安理得。这是种非常自然的感觉。

有太多夜晚我毫无睡意,脑海中不停地出现各种意象,每一种都是关于他的,耳边也在同时进行着英文对话,我自己与自己造句,假想与他对话。

正在想着,他发来短信:我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亲爱的。

我便再也睡不着,索性爬起来查他所在的城市的概况。克里夫兰,工业城市,位于美国的俄亥俄州,四季分明,温差很大,黑人人口占百分之四十。

就这样,我凌晨才睡去。而早上七点半又要起床去上课。下课后,我常常待在同学的宿舍里消磨时光,喝咖啡、谈天说地或者看John从邮件里传给我的音乐录像带。其中有一个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角是一个男人,他在地下隧道中面无表情向前走,走向对面开来的车,被车撞倒后站起来又冲向另外一辆车,重复,直到整首歌结束。这个MTV看得我们满头雾水,不明白他是为了什么。

我的同学终于忍不住对我说,“茱莉,我们觉得你太孤独了。”他们搂抱在宿舍的床上,亲昵无比。在上学的这段时间几乎每个人都有短暂的情人,我却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过。现在看他们搂抱在一起的躯体,我感到刺目。

“为什么?”我反问道,为他们无法理解我的幸福感到难过。

“你真的要等他吗?”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是的。”我简单地说。

那时我以为我要死在每天下午五点钟升起的淡淡忧愁中,还有那薄雾般的早晨、寂寞的午夜。我曾像守着神话一样守着爱情,像期待奇迹一样期待他的到来。爱快变成了信仰,可见坚持的难度。如果我再也见不到他,该如何将他遗忘?我对他的爱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像大水冲垮了堤坝,一发不可收拾,思念令我变成一具等待的化石,除了心脏是柔软的,身体其它部位都如石头般无欲无求。

他给我写来邮件:茱莉,你看起來虽然孤独,但是却有着无法用世俗眼光可定义的宁静的美。如果有一天我们无法再相见,泪水将从我的心中流出。

我一下子感动起来。对他的爱就是这样通过短信和电话和邮件一点一滴积累起来。 我真正爱上他是那天,那天在电话里John用他年轻而诚恳的声音焦急地对我说:我们结婚吧,这样你以后就可以跟着我去美国了。

当即我便哽咽起来。日后他在邮件中说我们只认识了三天,却决定共度一生,这对他来说都太快了。不,我差点大声喊出来,怎么会太快了呢?怎么是三天呢?也许对你来说仅仅是三天,而对我来说分开后的每一天也如在一起时一样真实、一样刻骨铭心啊!

那几天北京经常下雨。雨后天晴后的天空是湛蓝色,像我小时候经历过的90年代的北京。我慢慢走过绿意朦胧的街头,呼吸着春天的味道,想着他,如果他在就好了,如果他在,我该有多么幸福!

那是我最后的快乐时光。那是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我和朋友嘉约在西单,我看着她开心得漫溢样子,拉着她爱人的手慢慢融入黑夜。

只是此后五月顺理成章地到来。这是充满了眼泪和汗水的一个月。那天像一个黑色的休止符,杜绝了所有的快乐。那天整个南中国都在地震,北京也有震感。我和嘉坐在酒吧里聊天,对未来都产生了某种不确定感。在种种变故中,我们迅速变成了怀疑主义者。

烽火连天,颠沛流离。我濒临崩溃,迅速消瘦下来。我一遍遍地查看他曾经给我发过的邮件,急切地想要找到他爱我的证据:我爱你超过世界上的一切,请等着我亲爱的。

上帝啊,如果你和我的痛苦一样多,那么你是如何忍受的呢?

我终于搬到了学校去住。这样起码不用早上再去赶一个小时的地铁。即使与他通过电话,也仍然无法缓解那种完全无力与被动的感觉。而大部分英语单词在开口前便忘却了,通电话时说出的都是无时态的最基本的单词。John总是在Skype的时候问我,为什么你看上去那么悲伤。是的,为什么我看上去如何悲伤?是我太勇敢无畏还是过于不切实际,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或某个人竟这样难,如同吃了黄连。

大地震的三天哀悼日过后,我立即报名参加了去灾区一线采访团,并且在第二天下午便坐飞机离开了北京。

我写邮件告诉他我要去灾区了。他没有回信。出发那天,我在出租车里给他发短信问他能否给他打电话。他说可以,但他在酒吧,噪音很大。我说那我在短信里告诉你吧。我解释了一下情况,他没有回短信。也许他并不了解我此行的意义。

我想间隙就是从那天开始的。起码在我的心中,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我们要呆在灾区停留十天,在这十天内很难上网,手机也不一定随时有电,在客观条件上失去了和他主动联络的可能性。我在心里是多么依赖他啊。一想在这么长时间看不到他、听不到他、感觉不到他我便心生恐惧。

在兰州时,我收到他的短信,说买了回北京的机票,将在我生日当天下午抵达北京。我欣喜若狂,这条短信就像一颗精神原子弹,让我忘记了坐了一天长途车后身体的极度疲乏。唯一的忧虑便是我突然想起我们有四天没有通电话了。

后来是十天。

十五天。

再后来是永远。

也许是国内形势太乱让我们变得如此悲观如此惶惑不安,让我们这么着急想和一个人在一起,这么需要温暖和回应。或许我应该检讨,检讨为何如此需要某人,为何自己不能活。

我知道,最痛苦的时候还未到来。如同地震一般,我的心脏就是震中。也许下礼拜才是最难熬的时间。那一定是放手前最后的挣扎。怀疑自己曾经的选择是件痛苦的事。而余震不断,灾后重建又如何开展?

周拯救我于水火。他热情而直接,像曾经的我。只是如同John隔着整个太平洋,这次我和周隔着整个印度洋。

我决定去参加这次旅行。那夜我准时入睡,睡意重新归来,像久违的老友。

半个月后,我所在的文学院举行了一次毕业旅行。上海、苏州、杭州和乌镇,那是一次类似像“文化苦旅”的旅程,学校找的旅行团只顾着带我们到各大景点,丝毫没给个人自由的时间。

我总有那么多话想与周说,我翻来覆去地对他讲我生活中的小细节小烦恼,旅途中遇到的人和事,他总是津津有味地听。我在把所有此前对John的感情投射到周身上,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工程,之前毫无纰漏,我与周的灵魂交融得严丝合缝。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呢?恰恰出现在这个时候?莫非这是上帝对我的补偿?

我走到哪里,哪里的雨水便翩然而至。乌镇的夜里,我独自住在房间,别的同学都是两个人一间房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同屋却始终没回来。

她不在,我便细细听窗外的雨声。身在异地,一切如梦似幻,在与周讲电话的过程中,我的灵魂终于嵌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John,在最后一次电话里他说周末会去纽约。

今夕何夕呢?

在上海的宾馆里,John给我发短信过来,说已经到了纽约,他很兴奋,这是他梦想中的城市。我没有回短信。一天后,John又发短信过来:你还活着吗?

是的,我仍活着。我怀着恶作剧的复仇心态在二十分钟后才给他回了一条短信说你好好玩吧。他并不知道我现在也在外地,也在“玩”。没有必要告诉他了。

我看到一件I Love NY的T恤衫,你想要吗?片刻之后他又发来一句。

有什么东西梗住我喉咙,令我泫然欲泣。我从没有问过你这样的问题,John,我在给你任何东西之前,从来没有问过你。

我爱你。他试探地发来这句。

多么可耻的三个字。我没有回答。我曾那么爱他。如今,爱的信念被摧毁了,我再也找不到继续的理由了。

此前我们每天都在倒计时算相聚的日期。“还有三十天我们就会见面了”、“二十八天”、“只有两个星期了我的爱”……此后我便见不得任何种类的倒计时,如果根本不会相会,倒计时简直是个笑话,是场酷刑。

次日下午导游带着我们坐轮船游西湖。船上都是人,密密麻麻,与四周的美景很不相称。我听着随身听,盯着西湖的湖水发呆,一种突如其来的荒谬感令我恶心欲吐。后来我知道就在那个时候John放弃了来中国的计划。事实上,我们只是同时放弃了对方。

原来我们是有心灵感应的。谁说没有?那么难受的下午,不会再有了。

那是个白日茫茫烟雾袅袅的夏天中的某一天。

那是青春期每一年中的某一年。

我们都不相信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再也回不来。

这难道还不是个悲剧吗?每天我想到这个,就想死一千次。

夜里。我和两个男同学去酒吧喝酒。我点了一杯鸡尾酒,听着酒吧里吵闹而低级的音乐,白天的抑郁并未因喝酒而减少。我只是需要喝更多。直到开始头疼。

夜晚雨后的西湖像笼了一层雾,开始有些凉意,我躺在湖边的长椅上反复听着同样的音乐。也许我们之间不是地理的距离,而是时间距离。如果穿越时间,我们就不再有距离。令我悲哀的是,我却无法穿越时间,于是我在这里。是啊,为什么他们都离得那么远?如果我有一张可以到任何一个地方去的护照或者我有许多可以立刻到任何地方去的钱,我就会与他们毫无距离吗?

John已经变成一块巨大的纪念碑,横在离我有12个小时的地方。日升、日落、星升、星落,在时间的距离中,我遗失了他。

周离我更近些,他在离我有4个小时的地方。不过,那里是南半球。

就在我迷恋上喝酒的同时,宁开始画画。好像是突然开始的,她一张张传来她画的画。画上面是她自己和各种各样的我。周和宁是平衡的跷跷板的两端,分别组成我的黑夜和白天。

我与周很少谈起John。直到那一天。不知谁先提到了这个名字,我忘了我说了什么,周一下子生气了。“难道你还在爱着他?原来你是一直希望他来?”

我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手握话筒,感到一阵神情恍惚。一种失语状态让我完全说不出话来。

该死的John。消失了竟然还能再破坏我的生活。我有种想杀了他的冲动。

我的无语彻底激怒了他。“再见。”

“啪”地一声,那边挂断了电话。

我完全动弹不得,直到二秒钟后才放下电话。他的激烈有如一把匕首,直插进我的喉咙。让我失去了言语的能力,往往内心有多激烈,此时就有多沉默。

他的激烈在我看来正如看电影一般。不,不是看电影,而是在照镜子。我满怀激烈地看着他的激烈,由于我内心早已翻江倒海,反而表现出的是无比的平静。这种平静在正常人看来是可疑的。这就不能怪他为什么突然对我生气。轮到以前的我,估计也会很生气吧。

我对John唯一的一次生气是在嘉去找我那夜的前一晚。那夜我彻夜难眠,一秒一秒数着时间,我们中间有十二个小时时差,我的黑夜正是他的白天。我要睁着眼睛度过我的黑夜,抵达他的白天。我在等他给我回短信,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手机依然静默。终于在凌晨七点多的时候,他发过来一条短信。我立刻给他打了过去。

那天与今天有相同之处。后来都是电话断了。不同的是那次是电话掉线了,我没有再打过去,而这次是周挂断了我的电话。

胸口突然抽搐了一下。我还以为我的心早就被John挖走了呢。

我比那夜更绝望。只有一秒钟我想到了要不要打电话过去,要不要发个短信解释。更多的是种无动于衷想看着事物一步步灭亡的情绪。我不会像曾经认为被一个人拒绝就像被所追求的理想拒绝一样痛心了。也许现在我已经可以分辨清楚我所追求的理想和能带给我所追求的理想的人之间的区别了。

我和宁聊了一夜MSN。这段时间只有她一直在倾听我的心事。我很悲伤。我的眼睛很悲伤。沉沦。我是真的累了。但心跳还是那么急速。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朗姆酒再加上半杯可乐,小心翼翼地喝下去。在喝酒的晚上我最悲伤,也最快乐。

宁说她决定去美国把John杀掉,顺便拍个纪录片。      “本来我们不想杀了他的,但后来还是杀了。”她说。

她是如此地按我想地去想,按我说的去说,有些甚至是在我未曾表达之前,她便已经说出口、做了出来。我的感激也没有说出口。我知道她明白。

我配合她说着什么,心却越沉越深。我问自己,能忘掉那一切吗?为什么不能忘呢?手一抖,酒洒在了电脑上,幸好只是一点点。我伸出舌头,慢慢把它舔干净。外面仍然在下雨。宁静的、寂寞的雨。周的那里早已是凌晨了吧?

这时我才想起来,已经好久没有算时差了。那时候,每天我都会条件反射地想到现在是John那里的几点,是不是我们可以联系的时间。

我以为可以念念不忘的,竟然开始忘记了。一定有什么是比我更重要的,否则john不会放弃我。一定有什么令他感到了恐惧,一定有什么更真实的理由,不仅仅是他觉得一切太快了而已。我曾发疯般地向自己追问这些理由,用去我所有的白昼与夜晚,用尽了我胸腔中所有的激情。终于到了忘却这一天。

John的脸已经变得模糊,我努力想了一秒钟他脸的轮廓,随即放弃了。

那夜在梦里我梦到了他们。周看着我,质问: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难道你还在爱那个美国小混混?

我被他连番的追问问得魂飞魄散,摇摇欲坠。

下一个场景是John看着我,目光里满是甜意:亲爱的,我很快就要来中国了……

一整天都没有周的消息。梦里的每一秒钟却记忆犹新,挥之不去。

我终于给周发了一条短信。你还好吧?他没有回。

我张皇失措,怎么会这样?不,不要这样。我永远是你的战友。我是你的过去。

周很快出现在MSN上。看得出他还生气呢,说话还挺冲的。他说在悉尼就不接待我了,他决定飞过美国办点事,请我自己保重。我丝毫没有还手之力,只是机械地说“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家里的电话响起来,我冲过去接电话,知道是他。知道这个电话号码的人只有周一个人。气氛没有变,就像我们没有吵过。他说要不要再爱一次。我再次说“好。”

我回父母家的时候发现五月份的手机单据到了。一长串的熟悉的长途电话号。我把它拂平,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像我撕掉便利店收据或出租车票一样,整齐地、熟练地撕碎了它。

在连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我们降落在墨尔本机场。没有停留休息,直接转机去悉尼。然后在悉尼机场等待转机去黄金海岸。那天他也要去东南亚出差,知道我在机场短暂停留的消息,连闯了四个红灯来看我。我们约在机场停车口处见。我一眼认出了他,他下车向我走来,我居然不敢直视他。我机场工作人员催促他快把车开走,他示意我上车,他带我绕整个机场转了一圈然后又送回到机场。

你和我想像得不一样,不过我仍然很喜欢你。周说。

刚到黄金海岸的第一天夜里就开始下雨了。雨落在巨大的热带植物和树木上,发出淅淅沥沥的响声。这种响声也是幽怨的,不似北京的雨声那般爽快。

半夜想抽烟,也只好下楼或去阳台,房间是禁止吸烟的。

楼下不时走过年轻、健康的白种男孩。每一个都像John一样漂亮。不,他们甚至比John还要漂亮。我想起我租的公寓的前房客,也就是John的朋友在我问如果John永远不回来该怎么时的回答:你可以跟着我去美国,那里全都是和John一样的男孩。或者,你可以把你以后的男朋友叫作“John”。

第二天阳光灿烂,恢复了澳洲常见的晴天。我在房间睡了一上午,错过了旅行团的活动。除了另外两个女作家请假到周围的城市购物,整个旅行团里只有我和另外一位男作家韩因为睡觉而留在了宾馆。

我其实是饿醒的。发现已经是下午二点半了。我去敲韩的房门,他打开门的时候甚至还没有醒。我在他的房间上了会网,点了一个匹萨饼。

我们打算去看海。我们走到一条路的尽头,发现路边有个指示牌用英语写着“此路不通”。在半路上我们看到一个湖,他说你就当这是海吧!我们向湖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地很湿。走过的时候鞋都要陷进去,像到了沼泽。

“嗯……你闻一下这空气。多好闻啊。”

我作了一个深呼吸。 空气真好。我深深呼吸了一口这座城市的空气。

我们调过头接着走。这一次我们决定到繁华地带去看一看。我指着像在天边一样遥远的一座高楼上的红灯,说,就到那里吧。

我们一直走,身边都是车。没有人像我们一样走在路上。已经丧失了时间的概念,一看手表才八点,这里与北京有两个小时的时差,北京才六点啊,正是热闹的堵车的时候。这里怎么就已经死气沉沉了。

路过一座荒凉的桥。昏黄的路灯。路旁是自由生长的野草。让我想到一个澳大利亚的skinhead的电影《无法无天》。路两边会有几个这样的种族分子少年吗?当然没有。空无一人。除了我们。桥下涂满涂鸦。其中有一只是邪恶的熊猫。我拿出手机拍了下来。

二个月前,我同样坐在昏黄的路灯下。也是在抽烟。

二个月前的甘肃文县。

发生最大余震的那天,我们正在文县的一个小山村采访。突然间地动山摇,几乎站立不稳,人们惊慌失措,大声呼救,或者紧紧搂住身边的人。我呆楞在原地,手足无措,一无所傍,不敢相信死亡真的近在咫尺。根本没有躲避的地方,前面几步是已经被震塌了的土坯房,后面是深坑。那时我居然想到了来采访之前网上的热门帖“地震后第一个电话打给谁?”

打给谁?真可笑,无论想打给谁都打不出去。地震时和地震后的信号一度是中断的。

我颤抖着拿出手机,想给他打电话,他是我唯一的安慰了,死并不可怕,最难捱的还是精神的空虚。还没按下播打键我就强行制止住了自己,不行,他那里正是午夜,我不要吵醒他。那几十秒钟让我发现我的爱是如此无私,我爱他超过爱自己。于是我决定先发条短信,告诉他如果有时间,请给我打电话。

发完之后我就后悔了。我并不想让他为我担心,只是我太需要他的安慰了。我是如此缺乏力量。

当夜,我们借住在当地的一家小学的操场上。由于余震不断,无法在房间停留,根本没有充电的地方,更别提上网了。只有在抗震救灾指挥部才有网络,我们轮流用往北京发回通讯稿,基本没有时间干别的。我带着强烈的负罪感在唯一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上紧急查了一下邮件和我们经常去的网站,没有任何新消息和新邮件。

我走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帐篷,坐在冰凉的台阶上,昏黄的路灯照耀着我,也把松柏的影子照映到对面的高楼墙壁上。我点上一枝烟,大脑翻腾不止,无比悲伤。恐惧、迷茫、失落、担忧,这些情感轮番上场。我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要坚强,如果没有人关心就自己关心自己,如果没有人照顾就自己照顾自己。我强迫自己一遍遍重复这些道理,直至彻底麻木。他始终没有消息,死亡也不过如此了。我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看着电池一格格流走。在无法随时充电的情况下,我应该只在白天开机。但我那么想得到他的回应,我没办法做到别的,至少能保证我的手机有电。

那是我人生中最凄凉的夜,它让我发现我的感情生活完全失败。我看着松树透过灯光投在墙上巨大的阴影,忍不住流下泪来……

我禁止自己再想下去。“接着走吧。”我说。

中间路过一家很大的超市。估计是方圆五里地之内最大的超市。我们很欣喜地冲进去,发现离关门时间只差两分钟了。店员和善地告诉我们,如果要买什么东西就赶紧去买。

我要买点牛奶。我跟韩说。

宾馆冰箱里就有。他说。

于是我们出去了,接着赶路。去那大方向明确却不知道具体还有多少路程的市中心。

月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很大很圆。比在北京看到的要大要圆。并不是外国的月亮都圆,我在欧洲看到的就没有这么圆。

现在有辆夏利给我我就满足了。作家兼司机的他呻吟了一声。

后来我们实在走不动了就回了。正好是吃晚饭时间。那顿饭吃得很丰盛,韩还帮我点了一杯白葡萄酒。半夜我想抽烟时发现前夜我扔在阳台上的火柴已经被雾水打湿,我拿吹风机吹了半天都不干。我却懒得走去宾馆大堂去取盒新的。到底下不下楼?我想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不抽了。

白天我们终于被汽车拉着到了沙滩。

即使在沙滩上,我仍穿着黑色的Polo衫。说不上为什么,我不再穿我最喜欢的白色衣服了。

女作家们被安排集体接受一个国内一家电视台的采访,主题是“爱情”。

我断然拒绝了采访,独自沿着沙滩跑起步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在哼着某首歌的旋律,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就是让我在无助或没安全感的时候感到安全和温暖。

那晚后我们凌晨三点半被叫醒,直飞到悉尼。

“天,你们参加的到底是旅行团还是游击队?”周不可置信地问我。

我们疲惫不堪地走出机舱。我的座位偏后,走在后面。一抬头就看到有个人斜靠在机场大厅的柱子上,穿着风衣,戴着墨镜,正在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是周。

我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出其不意?简直像电影一样。

周见到我的时候我身着一身黑色,素面朝天,像是地狱中的来客。

我让他先到门口等我,对那些好奇的作家们说我要见一个网友,先告辞了。大家嬉皮笑脸地看着我,我急匆匆地离开了。

周在门口等着我,我一把抓着他的胳膊。他带我到停车场。我跳上那辆黑色宝马汽车,和他扬长而去,同时长出了一口气。

他带我到“中国城”里逛街。

“自从地震后,我就没有什么购物欲了。”我脱口而出。过了一秒钟,我又补充了一句,“我没有太多的要求,只在活着就行了。”

我被这次地震完全改变了。某种内在的、深刻的变化。总结出来也仅仅是些耳熟能详的大白话。

他带我去海边。歌剧院抬头就能看见。我有一种终于和同志接上头的感觉,两个人看起来都神经兮兮,窃窃私语。周围的人会不会感觉我们很奇怪?

我总是称呼他为“周同志”,他哭笑不得地说:“现在也只有你叫我同志了,就连别的国内来的人都不这么称呼了。”

周发现我在哼着的歌是《军港之夜》,我耐心地给他解释是这首歌的歌词感动了我,我总在最无助和没有安全感的时候想起它。比如说即使我没有任何人的怀抱,起来这首歌让我感觉到我在祖国母亲的怀抱。

“你怎么没有在任何人的怀抱?你在我的怀抱啊!”

“拜托,我的意思是在异国想到祖国母亲就感到温暖嘛,我是过去的你呀!”

“是呀,你就是过去的我,我不应该太苛求你。我原来比你还左,你这算什么呀?我以前做的不知道比你过份多少……”

我们坐轻轨去海德公园。人很多,最近这里有个活动,公园里挤满了从世界各地蜂拥而至的青年。

列车在城市的上空开过。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外面的高楼大厦和街道。四周的风景一掠而过。周喷着一种味道清淡的香水,这种香水味道我很熟悉,是我第一次买的香水的牌子。周的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使我不用转头,便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我们几乎都是边走边谈,两个人之间有说不完的话。任何话题都能谈论起来,与他对话,就像与一个异性的更成熟些的宁在对话。就连他们的星座都相同。宁一直坚定地站在我身边,是我最后的阵地。周则冲在我前面,无论思想还是别的,他都走在我的前面。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如此强势的人,而且对我如此温柔。简直就像做梦一般。

夜里我们住在蓝山。离悉尼城开车一个半小时的地方。他开车的时候,我睡着了。

半夜我们出去吃宵夜,他启动车,我随口说去蓝山看看吧。他说好。便立刻开上了蓝山方向的高速公路。

寂静。除了马达的声音。他开车的时候会把一只手放在我的手里。我坐在他旁边,望着无言的黑色的山,风吹拂着我栗色的短发。

寂静。美丽的月亮与星空。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南半球冬夜的寒意。

汽车在干净而顺畅的公路上驶过。我让他扭开广播,广播里在放电子音乐。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西方广播电台主持人说话的声音,从前和烟一起在德国开车听德国广播电台时也是同样的感受——那一定流露出他们生活中最值得赞美的一面——欢快,自然,完全平等的交流。只要听到他们说话的口音,我便感觉心满意足。

我仔细看他的脸。那双小眼睛炯炯有神与我对峙。一瞬间我有点恍惚,无法把这个人与我想象中的人对上号。可是他们明明是一个人,并且都极具魅力。但是……他们的性格和状态是相反的呀。天呐,我到底爱上的是哪个人,也许同时爱上了他们。

我怎么能爱上完全不同的人呢?哦,明白了,我不也是分裂的几个人么?

是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分裂的世界中。人格分裂是正常的。时空是平行的。

周驾车带我飞驰在悉尼仅有的那条高速公路上。阳光很好,如果不是有些风我就会把窗户打开一些了,开阔的蓝天上有几缕淡淡的白云,剩下的天空都是纯粹的蓝。我心无旁骛地坐在他身边,音箱里连续不断地放着我喜欢的音乐,这是我曾经Email给他的音乐,他居然把它刻了下来。

“So come away, won’t you come away

We can go to

Deptford, Catford, Walford, Digbeth, Mansfield

Anywhere in Albion”

还有那首我曾经听过无数遍的”Yellow Moon”。

我曾传给John这首歌。这是首悲伤的日语歌,听不懂意思,里面只有两句英语歌词在反复诘问着是非对错。

我听得入神。车窗外的异国风景只给我种熟悉的感觉,只要放着我喜欢的音乐,是哪个国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到楼下走走吧。我披上一件衣服,和他走下楼。街上有许多行人。许多喝醉了酒的和手里拿着酒边走边喝的澳洲人及世界各地的旅客。这其中最忧心忡忡的一个就是我。南半球。南极星。温暖的冬天?也许相对于中国北方的冬天是温暖的,但这里仍然是夜凉如水。

地上有些白天留下的垃圾。许多年轻的青年小伙子和姑娘们相拥要去酒吧寻欢作乐。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周六晚。是周末的夜晚。

风吹在身上还是有些凉。我拿出香烟,点上火。

“我告诉你,你最大的问题是价值观混乱!没有逻辑!如果你再这样反叛下去,迟早要把自己给毁了!你们这种人最终将会反叛自己。这样你们就完全毁了。”

他指着路边一个正在喝酒的流浪汉,“也许他就是你们的前身。”

“我确实价值观混乱,我该怎么办啊?”我迷惑地问。

“你是个天才呀,你应该是精英里的精英,可你现在却一心想扎到地下去,就像你现在决定去当妓女一样,再努力也顶多是个三流的妓女。可是你的思想决定了你的与众不同,为什么不能往上走呢?”他明显比我激动,他说话的时候不时拍打着我的胳膊,劲道比较重,很快我的胳膊就开始感觉到疼了。

“我需要点时间。”我抵触地回答道。

“你现在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我确实价值观混乱,我该怎么办啊?”我懊恼万分。

“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怎么办。我不能给你指条路,说应该怎么样怎么样,如果这样我也太自以为是了,因为我确实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头疼欲裂,好像又回到了平面世界一样。明显的是两种价值观的对立。我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好像在该说些什么的时候,我总是欲言又止。我决定冷静下来,听听他是怎么说的。

“你是不是经常幻想一个理想的男人?”周缓和了一下语气。我们正在等待绿灯,当绿灯终于亮起来时,我们随着过马路的人群走过人行横道,我整理了一下思维,开口道:“我更多想的是一个理想的组织或者事业。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但我总是在想某一天有个组织找到我,说现在要给你分配任务了。那我就会特别高兴。我以前的所有日子都在为这一天的到来与这一天到来之后的未来而活着。”

“其实我想过一种准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的生活。我希望自己能够朴素一些,可是偏偏有时候却是那么虚荣。”

人潮汹涌。很多人手里拎着酒。女孩画着黑眼圈穿着短裙。我还以为崇尚自然的澳洲没有夜生活呢。看来我想错了。也许外国人的性格就是这样白天与夜晚分裂成不成的两种性格。

很多人只穿着T恤。我还是紧了紧身上的风衣。

他的话令我出汗,但温度仍然很低,我其实是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每当我真要开口的时候,他已经在滔滔不绝了。

从沙滩回来后的几天,我的胳膊开始脱皮。也许是晒伤了。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几天后我发现我黑了。我在想是不是我反应慢,怎么连变黑这种事都要几天后才能发现。

广州。

夜晚,我和周漫步走过广州的街。许多妓女站在路边等待客人。无论我将南中国想得多糟,它都绝对糟过我的想象。

宁在第三天来找我。我和周去机场接她之前,周望着对镜梳妆的我,说,怎么宁一来你就穿上了最性感的衣服?

其实我只是又穿了一身黑色。只是换了一件紧身小吊带。

宁坐在机场外独自抽烟,旁边只放了一个包。她又瘦了许多。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和宁曾经有过一次旅行。我先去了广州,然后坐飞机去她位于都匀的家找她。我们在她家玩了几天,便去了阳朔,然后便又返回广州。

这是我们唯一一次在外面旅行。在广州的时候我们吵过一次架。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向宁要一枝烟抽。她递给我,我抽了一口,说:“怎么你老总烟头咬得这么湿?”宁夺过我的烟扔到地上,说:“那你别抽了。”

我很生气,但一言不发。只是在公共汽车上的时候没有坐在她身旁。过了一会儿,她发短信过来:“我错了。”

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生过她的气。她只是破坏了我的原则——我从来不和朋友吵架。她精确而迅速地破坏掉了我的原则,我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她成了唯一一个可以与我吵架的朋友。

宁的家庭是个不常见的迁徙式家庭。他们经常搬家。她住大连的时候,我去找过她。一连几天,她父母都不在。那是个像贫民窟似的小区,里面分散着几幢老式楼房。她家因为空荡,而显得自由。她家书不多,但每本我都喜欢。这些书都让她翻烂了。我们两个轮着说绝望,可这都快变成笑话了。

我们都不想疯。

晚上我躺在她的床上,她睡在另外一个屋的沙发上。白天我们出门,迎着明晃晃的太阳,吃饭、逛街。地很脏,我们抽烟抽得特别多。一根接一根地抽。她出去给我买卫生巾。我洗澡,涂她的暗紫色指甲油,她在读《夜访吸血鬼》。我有点听不进去,但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但你没有报复的愿望吗?”

那几天想起来像天堂。就是那么熟悉的感觉,有时候也觉得可怕。因为我们的状态太像了,并且无可救药。

有一天晚上我哭得很厉害。极力压抑着自己还是忍不住哭出声来。然后小声地去厕所擦眼泪。她第二天说听到了我去厕所的声音。她敏感地发现我哭了,但没来打扰我。

我们想的都一样—-也许目前我们拥有的就是最不适合我们的,也许我们梦想的,是和现在完全相反的东西。她说她喜欢的是带有死亡气息的人,而非腐烂气息。

更早更早的以前。早于我们相识的之前。那时她15岁,已经辍学几个月了,曾躺在床头,翻看一本残酷青春的小说,听着警车的声音从她小区门口呼啸而过。

那本书的作者是我。

她在读我第三本小说的时候,正准备接受个人药物治疗,去智障、残障、抑郁症康复中心当义工。我那时经常突发其想,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织,激发出许多不切实际的梦想,比如去古巴。宁偏执地认为那里有能满足她的东西。我们也曾想过去东欧或美国,我们的思想是那么不着边际,几乎是荒谬的。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想去世界各地搞革命或破坏。在认识周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和宁的某些思想是那么单纯,单纯得简直可笑。

我和周又换回第一天住的宾馆,这里更宽敞些,方便见朋友。他为宁在楼下开了另外一间,在他为宁办手续的时候,我和宁坐在宾馆的房间里,喝着他从澳洲为我们带来的白葡萄酒,一句一句地读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的诗句。很快就喝到脸绯红。

无论到哪里,我和宁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立刻把气氛变得私密,像同谋。

她带来的素描本子上写了些句子,她的字很刚硬,又飘逸,不仔细看是根本看不懂她写的什么意思。我一张一张翻阅她画的画。

“其实那次我去北京只是为了看你。”她开口说,“其实那并不是我们的初次见面。我第一次来找你是个冬天,你办了个诗歌朗诵会,穿了件红裙子。没有人理我,我就坐在桌子旁边看着你们读诗。后来我就走了。”她接着说。

白天时,周去见他的朋友,我和宁坐在街角喝咖啡。她喝一杯冰的卡布其诺,我喝一杯热的。

岁月静好。

炎热的广州,因为有她,而觉得时光是美好的。宁刚刚在商场里的钢琴店为我演奏了一曲《致爱丽丝》。

我们没有说什么话。她短发湿漉漉地贴在前额,因为瘦了很多眼睛更显得大。那双眼睛单纯得偏执,眼眶之间的距离稍宽,眼睛是杏仁的形状。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她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敏感和沉静。而我只是感到快乐。我想她应该和我想得一样。这种欢乐,只有我们能感觉得到。

周带我去酒吧见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总是在谈宏大的主题。那些是我曾经很感兴趣如今却避之不及的。我要了两杯酒,迫不及待地醉去。侧眼看他的笑,那弯酒窝很美,不知道要迷死多少女人。

他的本事便是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便像什么样的角色。这种先天或后天培育出来的能力总令我叹为观止,同时令我迷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他向他们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这定会变成日后让他后悔不已的事。我只是微笑,那夜我简直是把笑容凝固在脸上。我穿着一条紧身黑色牛仔裤和一件无袖黑色丝锻洋装,与周的黑西服很配。这一身黑色装扮无非是我在澳洲穿的衣服的升级版。只是无论到哪里,我都会穿着同样的黑色球鞋,它已经有些脏了,这无意中透露出我的落魄与颓唐。我浑身充满腐烂的气息,无比被动。我已经变了。不再像宁在大连时见过的我了。甚至不再是遇到John之前的我。

某夜我与周起了剧烈的冲突。他对我的残酷测试令我毛骨悚然。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如影随形。这不正是从前我与宁所推崇的吗?

他从床上跳起来,扭亮灯,灯光来得过于明亮几乎要耀瞎我的双眼。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挡光线,又缩回来,把手向他伸去。那是个无言的动作,包含着所有的委屈与期望。他背对着我,没有发现我的动作。他开始穿衣服,走到床的另一侧收拾放在地上凌乱的行李箱。仍然无法平衡,他开始爆发。那些脱口而出的话语立刻摧毁了我仅有的耐心。我甚至感到惋惜。我几乎都要流泪了。为何他以为他的爱情是红色的便要让我不得安宁?这样排山倒海的嫉妒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凭什么对我这样?太滑稽了。

他最终还是没有走。如果他真的要走,我也不会在这间房间里继续停留。我会到楼下找宁。宁一定会陪我度过这个同以前最难过的夜晚一样难过的夜晚。也许我们还会出去买酒喝,把这件事当笑话一样解构掉,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座城市。

那夜他坦白是他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沙发上的本子。里面有我写的日记。 那夜他坦白是他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沙发上的本子。里面有我写的日记。

“你还真爱他呢,说要好好学英语。”他突然说。

“……”

“你可以把那页纸撕掉吗?”

“没问题。”我答得很干脆,倒是让他稍稍吃惊了一下。他不知道,以前的我如果碰到类似的事,一定会一脚将椅子踢翻。

我还是让它在我的本子上停留了一天。等周出门后,我坐在洗手间里,扯下那两页纸,撕成碎片,扔到垃圾筒里。

我大声地放朋克音乐。周置若罔闻,安之若素。他仍旧勤奋向上,像阳光一样明晃晃,试图照亮我内心所有的阴暗。

我坐立难安,一举一动都在他眼皮底下。然而,我不知该如何开口。这好像是上帝给我的最大的考验了,便是要拒绝一个爱我如此之深的人。怅然的是,每天的压抑都更多一些。

你爱我吗?

我爱你。

那你为什么没有激情呢?

他得不出结论,也无法替我解释不清楚。只好称呼我为同性恋。我只好低下头来审视自己是否有同性恋的潜质。

我从小就感觉自己是种无性的状态。即使青春期中有了性别意识,开始喜欢男孩,仍然是种与性无关的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更多是感觉到某种同类的自在。而女孩子……和女孩子在一起,我才会惶恐。我不敢接近她们的美。有时候在过马路的时候她们会拉住我的手,直到过了马路我才会感觉到她们手掌的温度和柔软。和她们在一起,我常常作为一个听众。我一眼就能看出她们身上的迷人之处,于是我躲得很远,不愿靠近,怕被这迷人之处烫伤,从此再也回不了头。

我的爱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指向而变得空洞和不被接受。我记得曾经有个人对我说过:“你的爱如天空飞鸟般自由……”

我的爱也许只能停留在幻想中。落不到实处。在我最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不过是愿意让目光变得更轻柔。

“你有障碍!”他说。

“我有障碍。”我喃喃地复述着。

我爱我的身体。我爱我作为女人的一切。而我的确没有女人的任何性格特点。我迷惑地盯着镜子里的裸体。从栗色的短发到肩,再到胸、腰和腿。它们很无情,没能够给我答案。

周在搂着我的时候,目光温柔。这是他走之后我翻看照片得出来的确切结论。他的目光流露出的柔情像水草一样缠住了我。

我望他的最后一眼是我睡眼迷离地看着他潮湿的双眼温柔而不舍地望着我,然后调转背影。我听到他拖动行李箱的声音。箱子和木地板摩擦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我困倦地合上双眼。听到大门毫不留情地发出撞击的声音。

他走了。

我接着睡去。像做了场奇幻的梦。我想我的大脑需要一点时间来麻痹自己,以便让自己不直接晕过去。

他走了。

那久违的平静没有来找我。倒是空虚一点点浮了上来。

我昨夜订的手机闹钟在十点钟准时地报时。我赤脚下床,摁掉了它。目光所及处是阳台上他昨夜给我洗的衣服。我说不用洗的,他仍是洗了。一股强烈而凶猛的抑郁瞬间将我扼住。

他已经离开了。

一种绝望的情绪冉冉升起。我知道自己正处于疯狂的边缘。

曾经我的感情是一片海,现在它们藏在深井之下,只见水波翻滚,却被圈在圆圈之中,不得流动。

我永远都无法准确地表达内心。我无法表达此刻。我只能准确地表达上一秒钟。所有的东西刚说出来就变了。

我曾经浪费过的爱比中国银行里的人民币和美元还多。只是如果我不说,会不会他们永远都不明白?

我大哭起来。泪水划过面颊时有些轻微的刺痛感。我知道我失去了对我最重要的一个人。他不会再回来了。我再次感觉到某种危险的情绪。热气一下子涌上来,让我发现还身处夏天。就是这个夏天。夏天迟迟未走。

你和John还有联系吗?在他临走前一晚,知道这件事的朋友在MSN上问我。

你真逗,我说,我怎么可能还会和他有联系?我有和他联系的理由吗?我反问她。

“没有。”一分钟之后,那边打过来这两个字。

你和那个美国男孩还有联系吗?

他临走前一夜,也这么问过我。

没有。我说,我没有通过任何渠道联系过他。

我走到楼下去买烟。Rum酒还剩最后一点。我应该再买瓶可乐。街上没有什么人。门口传达室的老大爷看了我一眼。红旗随风飘展。一个盛大的聚会开始了。这么长时间的倒计时终于结束了。

宁在MSN上。她说要让周给我打电话。

周很快给我打电话来。响前三声之前我在努力控制情绪。第四声铃声响起来时我接了电话。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异样。他给我讲了一个电影故事。并且说如果走过世界,发现回来的路仍很清晰,那他就会回来。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也知道他回来的可能非常缥缈。那么聪明的人。我了解他。这就是我为什么会被他吸引的原因。

“我可以接受你是同性恋,我喜欢看你和宁在一起,或许我们有一天可以三个人生活在一起。”周对我说。

“周这个神经病!”我说。

“周这个神经病!”她说。

“你见过比他更神经病的吗?”我说。

“我们。”她答。

此后她便消失在我的生活里。她说过九月份来北京的。

宁和周结了婚。她为此得到了去美国的机会。

后来我才知道她和周结婚后立刻坐飞机去了克里夫兰市。她用是枪杀死John的。

干脆利落。她没有跟他说一句废话。就举起了枪。正如我们都喜欢看的一部日本电影,里面给我们的教诲就是:在发现敌人的时候,立刻举起你的枪。她完美地执行了。这件事,不知道周知不知情。以我的推断,他们结婚后,便各奔东西。周消失在人海之中,也许会在某家澳门赌场或美国小镇发现他的踪迹。他的身边一定少不了女人。他说消除伤害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跑走,跑得越远越好。

此前,宁给我寄了一张贴着她宝丽莱快照的明信片,我今天拿到它的时候发现上面盖着俄亥俄州的邮戳。照片上她在笑。傻笑着露出她的兔牙。像我们在广州时一样。翻到明信片的背后,上面只写着一句话。

我爱你。

不会有更多别的感觉了。

2008-08-13